名詞解釋,統計方法,資料來源,
名詞解釋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social retailgoods)
指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其他行業直接售給城鄉居民和社會集團的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消費品零售額。其中,對居民的消費品零售額,是指售予城鄉居民用於生活消費的商品金額;對社會集團的消費品零售額,是指售給機關、社會團體、部隊、學校、企事業單位、居委會或村委會等,公款購買的用作非生產、非經營使用與公共消費的商品金額。
反映一定時期內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情況,反映社會商品購買力的實現程度,以及零售市場的規模狀況。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由社會商品供給和有支付能力的商品需求的規模所決定,是研究居民生活水平、社會零售商品購買力、社會生產、貨幣流通和物價的發展變化趨勢的重要資料。
統計方法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統計調查方法是採用全面統計方法和抽樣調查兩種方法相結合。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劃分標準,限額以上的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單位建立名錄庫,實施全面統計調查,由這些企業按月向當地政府統計部門報送統計報表,逐級匯總而得。限額以下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採用抽樣調查推算。限額以上與限額以下的社會消費品零售額匯總,就形成了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
經過多年的實踐,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統計形成了一套比較完整、科學的方法體系和嚴格的管理制度。限上企業逐一進行調查,通過網上方式直報。對限下企業和個體戶採用抽樣調查的方法,在調查組織、網點抽選、調查資料採集、調查資料審核、調查資料匯總、調查結果發布等各個流程都日趨完善。
資料來源
按國家統一規定的劃分標準,限額以上的批發零售企業和餐飲企業建立名錄庫,實施全面調查,由這些企業按月向政府統計部門報送統計報表,逐級匯總而得。限額以下批發零售業、餐飲業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採用抽樣調查推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