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規矩

政治規矩

2015年1月13日,在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上,習近平在講話中提出了“政治規矩”一詞,由此這一提法走進了公眾視野並受到社會廣泛關注。習近平在講話中十餘次提及“規矩”一詞。他強調,黨章是全黨必須遵循的總章程,也是總規矩。黨的紀律是剛性約束,政治紀律更是全黨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言論、政治行動方面必須遵守的剛性約束。國家法律是黨員、幹部必須遵守的規矩。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也是重要的黨內規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政治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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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背景

2015年1月13日,在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上,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講話中的一個詞引發外界關註:“政治規矩”。他提出,要“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守紀律、講規矩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而在1月16日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上,習近平進一步提出,“堅持黨的領導,首先是要堅持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這是一條根本的政治規矩”。“政治紀律”是黨內常態話語,經常被提及,但“政治規矩”的提法則比較罕見。
“政治規矩”是一個新詞,也是理解當下中國政治思路的一個關鍵字。新概念的提出,通常有其問題背景。可以說,在今天重新提倡政治規矩,其本質就是為了維護黨中央權威、維護黨內團結統一、重塑黨組織的紀律性和約束力,淨化黨的政治生態。
例句,堅持黨的領導,首先是要堅持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這是一條根本的“政治規矩”。

概念含義

1.什麼是黨的規矩
“欲知平直,則必準繩;欲知方圓,則必規矩”。一個人,沒有規矩,很難成為一個合格的社會人;一個擁有8600多萬黨員的大黨,沒有紀律和規矩,就注定成為一盤散沙。
為什麼這么說?是因為,形勢越複雜,肩負的任務越艱巨,就越需要保持執政黨的團結統一。要達到這個目的,不僅需要一套嚴密的組織體系,需要全黨成員的高度自覺,也需要制度約束——這就是紀律和規矩的作用。
革命戰爭時期,為了“上下同欲者勝”,需要規矩;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為了凝聚全黨、團結一心啃下硬骨頭,同樣需要規矩。
那么,黨的規矩到底包括哪些?
習近平對此有過總體論述。具體說來,黨的規矩包括四個方面:第一,黨章是全黨必須遵循的總章程,也是總規矩;第二,黨的紀律是剛性約束,政治紀律更是全黨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言論、政治行動方面必須遵守的剛性約束;第三,國家法律是黨員、幹部必須遵守的規矩;第四,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
政治規矩
從寬泛的外延說,中國共產黨黨員也都是中國公民,因此必須遵循國家法律,這毫無疑問;從黨員的身份來說,黨章等黨內規章制度作為硬性的約束,也需要每個黨員遵守。而包括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宣傳紀律等在內的“黨的紀律”,既然已經明確成文,自然也就成為約束和指南。那么,為什麼說“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也是政治規矩?
2.政治規矩包括哪些
“政治規矩”確是一個新詞,也是理解當下中國政治思路的一個關鍵字。
新概念的提出,通常有其問題背景。而作為總書記,習近平為什麼要提出遵守政治規矩呢?無疑,是因為黨記憶體在不遵守政治規矩的表現。
在近日出版的《習近平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論述摘編》中,習近平對於“不守政治規矩”的現象有所總結。
比如,在原則立場上,不守規矩主要體現為不能自覺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包括“在原則問題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場搖擺”,“對涉及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等重大政治問題公開發表反對意見”,甚至是“對中央方針政策和重大決策部署陽奉陰違”,“口無遮攔,毫無顧忌”。
又比如,在黨內團結方面,不守規矩的主要體現,是“團團伙伙”、小山頭、小圈子、宗派主義。2013年和2014年,習近平兩次在不同場合表示,黨的幹部來自五湖四海,不能借著老鄉會、同學會、戰友會等場合,搞小圈子、拉幫結派、稱兄道弟,“宗派主義必須處理,山頭主義必須剷除”。
為什麼?因為這涉及到全黨的“團結統一”。山頭主義和宗派主義的出現,本質上就是“黨內有黨”,不僅可能在上情下達、方針執行上打折扣、搞對抗,甚至可能形成“門客、門宦、門附”的封建人身依附關係,在政治上形成一種抱團化、互相支持、互相提攜的利益交換關係,使政治“潛規則”大行其道,破壞黨的風氣和統一。
政治規矩
習近平反覆論及的另外一個規矩,就是“組織”的重要性。要有組織、體現組織,就要體現程式意識。
作為黨員,組織性體現在哪裡?下級服從上級、少數服從多數、遵循組織程式、聽從組織安排、重大事項向組織請示報告。習近平批評道,現在許多幹部沒有程式意識,“邁過鍋台上炕”,或者是做先斬後奏的“事後諸葛亮”。
這種情況,主要體現為“組織意識淡漠、不向組織請示報告”,比如子女在國外定居、個人有幾本因私護照、隨意外出不報告、個人家庭發生重大變故不報告等。而這些,往往也是幹部出問題的苗頭,在近年來落馬的官員中屢見不鮮。
政治意識不強、組織意識不強,一個幹部就不免目中無人、心中無畏,甚至可能衍生出管不好身邊人、擅權干政、干預選人用人、打招呼說情等問題。這都是不守規矩的表現。
可以說,在今天重新提倡政治規矩,其本質就是為了維護黨中央權威、維護黨內團結統一、重塑黨組織的紀律性和約束力,淨化黨的政治生態。

劍指官場

講政治規矩,就是要打破長期以來官場存在的一些“灰色心態”。這些心態,有的已經被十八大以來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所震懾、所滌盪,有些目前依然在官場上存在。
換句話說,講政治規矩,事關“破”,也事關“立”。破除積弊、立下新規,“明制度於前,重威刑於後”。
1 對反腐性質認識的灰色心態
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對於反腐的態勢,習近平下了“依然嚴峻複雜”的判斷。這場“輸不起的鬥爭”,注定是一場攻堅戰、持久戰。
這著實打破了一些人此前的“觀望”心態。這種心態,通俗地說,就是認為“反腐敗是刮一陣風,搞一段時間就會過去”,大不了“現在打槍,暫且低頭”。
但十八大以來的反腐風暴的持續之久、力度之大,已經給予了這種心態以事實上的打擊。十八大以來,以周永康、徐才厚、令計畫、蘇榮等“大老虎”的倒掉為標誌,對高級幹部的查處力度稱得上“前所未有”。僅2014年,中央就立案查處了54名中管幹部。同時“老虎、蒼蠅一起打”的原則下,即使是“蠅頭小吏”,只要違紀違法,也逃不過高壓的反腐態勢。
那么,反腐敗的力度如此之大,是不是會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是不是如一些人說的那樣,“不反腐亡國、真反腐亡黨”?
當然不是。習近平在多個場合論述道,不反腐確實有亡黨的危險,真反腐才能淨化黨的肌體,才能真正興黨興國。至於查處了多少高級幹部、和以往相比力度加大了多少,習近平也說,“不要算這個賬,有貪必反,有腐必懲”,“不定指標、上不封頂,凡腐必反,除惡務盡”。
之所以有觀望的灰色心態,說到底,還是因為對反腐敗鬥爭性質的認識出了偏差,低估了中央對反腐的決心和態度。
反腐敗是一件“得罪人”的事情。但如果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敗分子,就要得罪13億人民。這是一筆再明白不過的“政治賬”、也是一筆人心向背的賬。之所以對腐敗採取零容忍的態度,說到底,就是為了贏得黨心民心。
還有一些人,將反腐認為是“政治鬥爭”、“排除異己的工具”,這種心態就更加錯誤甚至是荒謬了。無論是已經被公訴的官員,還是一些落馬貪官的寫的“懺悔錄”,都已經明白無疑地交代了違法亂紀的事實,鐵證如山,不容置喙。
也就是說,反腐從來不是什麼“個人恩怨”。正因此,我們才說,無論是誰,無論擔任過什麼職務,只要違反黨紀國法,都絕不姑息。在反腐問題上,沒有誰能當“鐵帽子王”。
打破對反腐性質的錯誤認識和錯誤心態,就是要明確一條政治規矩:在思想上、認識上,要自覺同黨中央保持一致。
2 對反腐“負面效應”的灰色心態
在高壓的反腐態勢下,還有一種灰色心態,認為反腐具有“負面效應”。
這種效應,習近平在一些場合也論述過,就是“認為反腐敗查下去會打擊面過大,影響經濟發展,導致消費需求萎縮,甚至把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增大與反腐敗力度加大扯在一起;有的人認為反腐敗會讓幹部變得縮手縮腳、明哲保身,不願意幹事了”,等等。他也明確指出:這些認識都是不正確的。
比如,中國的經濟的下行壓力,一方面受到國際經濟不景氣的影響,而在內因方面,則是受到經濟結構調整、化解過剩產能、產業升級等多方面影響。如果說以往公款消費、公款購買奢侈品等“消費需求”是以腐敗為支撐的話,這種消費也注定是畸形的、不健康的需求。去除這種“拉動經濟”的毒瘤,也是為使經濟更健康、更持久地發展。
而反腐,是不是會讓官員不敢幹事兒、明哲保身?
這需要釐清邏輯。有些貪腐官員,在位時的確稱得上是“能吏”。因此,有一些人也會議論,“做了那么多工作,就這一點小事就要抓住不放”?
並非如此。這些官員被查,並非因為做事,而是因為貪腐。同時,他們在位時的“能幹”,很多時候也是憑著遊走於灰色地帶、以“擦邊球”甚至是違紀違法方式完成的。查處這些官員,不僅是肅貪,也是對官場政治生態、政治規則的一種重塑。
還有一種灰色心態值得注意。八項規定出台之後,大多數幹部覺得解脫了、身心舒暢,家庭也有親切感了。但也有官員感到“失落”,覺得身上的約束多了,以往的“風光”不再,發出“為官不易”、“官不聊生”的感慨。
能感嘆“為官不易”,說明以往為官太易。因為現在要求的、提倡的,都是基本的政治倫理。習近平也在談到這種錯誤心態時說:“看來,減少應酬要進一步提倡,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要進一步提倡。”
“官不聊生”的說法,事實上也是官僚主義心態在作祟,把自己當成高高在上的“官老爺”,而不是為人民服務的公僕。作為公僕,就不應該“拍腦袋決策、拍胸脯表態,盲目鋪攤子、上項目,最後拍屁股走人,留下一堆後遺症”,也不能“對上吹吹拍拍、曲意逢迎,對下吆五喝六、橫眉豎目”,更不能“不給錢不辦事,收了錢亂辦事”。
打破這種心態,也是為了讓官員更自覺地守規矩、明紀律,不僅不能明哲保身,反而要更加“為官有為”。
3 對“為官責任”的灰色心態
講規矩、明紀律,是為了讓黨員幹部更加明白自己的責任,明白什麼可為、什麼不可為。要做到這一點,必須要打破對於“責任”的灰色心態和認識。其中最需要明確、也最能反映反腐趨勢和走向的,是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
從“主官”的角度說,立政治規矩,就是要打破當“太平官”、“甩手掌柜”的灰色心態。
比如,習近平指出,有的黨委對主體責任認識不清、落實不力,有的沒有把黨風廉政建設當作分內之事,每年開個會、講個話,或簽個責任書就萬事大吉了;有的對錯誤思想和作風放棄了批評和鬥爭,搞無原則的一團和氣,疏於教育,疏於管理和監督,放任一些黨員、幹部滑向腐敗深淵;還有的領導幹部只表態、不行動,說一套、做一套,甚至帶頭搞腐敗,帶壞了隊伍,帶壞了風氣。
也有的心態認為,只要幹部沒有腐敗問題,其他問題就都可忽略不計,沒有必要加以追究,也不願意加以追究。或者認為自己沒有腐敗問題就行了,其他問題都不在話下,沒有什麼可怕。
也有的主官很“委屈”:腐敗現象,很多是之前的“政治遺產”或者當地的政治生態問題,跟自己的任內“沒有太大關係”。習近平在批評這種心態時說:不能新官不理舊賬”,不能“失之於寬、無能為力”,出了事,要追責。
說到底,出現領導幹部“不敢抓、不敢管”的現象,主要還是因為有“鴕鳥心態”,唯恐得罪人、丟選票。
在消極腐敗現象面前當好人,在黨和人民面前就當不成好人,二者不可兼得。
而在執紀的紀委方面,有的地方擔心查辦案件會損害形象、影響發展,有時存在壓案不辦、瞞案不報的情況。因為“在一口鍋里吃飯”,所以很難監督別人。有的地方紀委領導甚至對反映同級黨委領導幹部問題的同志說:你不要講了,我們也沒有聽見。
這種狀況很不正常。要打破“打成一片”、“一口鍋里吃飯”的心態和現狀,就要明確紀委的相對獨立地位,建立雙重領導制,讓紀委能夠“一心一意履行監督職責”。有問題不報告、不反映、也不驚動的“好官我自為之”心態,在“立規矩”的今天,必須“俱往矣”。
4 對官場“潛規則”的灰色心態
其實,樹立政治規矩,就是在向一些官場的“潛規則”開刀。
習近平羅列了這些現象。他指出,在思想政治上,一些人信奉“馬列主義對人,自由主義對己”,“兩個嘴巴說話,兩張面孔做人”;在組織生活中,一些人信奉“自我批評擺情況,相互批評提希望”,“你不批我,我不批你;你若批我,我必批你”,“上級對下級,哄著護著;下級對上級,捧著抬著;同級對同級,包著讓著”;在執行政策中,一些人信奉“遇到黃燈跑過去,遇到紅燈繞過去”,“不求百姓拍手,只求領導點頭”;在幹部任用中,一些人信奉“不跑不送、降職停用,只跑不送,原地不動,又跑又送、提拔重用”;在人際交往中,一些人信奉“章子不如條子,條子不如面子”,“有關係走遍天下,沒關係寸步難行”。
官場“潛規則”,看起來無影無蹤,卻又無處不在,聽起來悖情悖理,卻可暢通無阻,成為腐蝕黨員和幹部、敗壞黨的風氣的沉疴毒瘤。對待“潛規則”,一些黨員幹部或是認為無可奈何,或是持默認態度,甚至以深諳其道為榮。
這些心態,說到底,都是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等的,也是不遵守政治規矩的體現。
而“潛規則”的蔓延後果,即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換句話說,十八大以來黨中央不遺餘力推行的作風建設和反腐鬥爭,就是向這些官場陋習開刀,重塑政治生態、營造清明政治環境。立規矩,就是“破中求立”。
歸根結底,對“潛規則”的默認、對自我要求的放鬆,都是對黨員幹部身份認識的不清楚。
比如,有貪官落馬之後說,“我的一個批示可以讓一個企業獲得巨大利益,可以讓親朋好友獲取好處,可以讓一個人改變處境,可以辦事順利、一路綠燈”,認為自己手中的權力,和獲得的“收益”是不成正比的,產生心態扭曲。也有的官員認為自己“當公務員收入不高,約束又多,同在企業工作或下海經商相比犧牲了很多”,是一種奉獻。
但習近平早已說明,“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當幹部就不要想發財,想發財就不要當幹部”。以為“法不責眾”,認為“檢查一陣子,享受一輩子”的隨波逐流的心態,在重塑政治規矩、嚴明政治紀律的今天,是再也行不通了。

媒體評論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黨的十八大以來,習主席在系列重要講話中多次提到“規矩”。從“立規矩”、“定規矩”到“講規矩”、“守規矩”,其中強調最多的是政治規矩。作為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在嚴守黨的政治規矩上尤其要有定力、作表率
守規矩,首要的就是遵守政治規矩。政治規矩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是黨的意志和人民利益的政治體現,是確保黨的集中統一和凝聚力戰鬥力的根本規矩。一個政黨之所以成為政黨,必須具有嚴格的政治規矩和政治約束。在政治規矩上,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必須遵照執行,任何人都不能越過“紅線”,越過了就要嚴肅追究其政治責任。作為黨員幹部,堅決擁護黨的政治主張、政策主張,始終保持一致,是一條做事的底線、一種做人的底色,更是我們黨興旺發達的底氣。
習主席指出:“要加強對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教育,讓大家都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該這樣做、哪些事該那樣做,自覺按原則、按規矩辦事。”這就明確要求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時刻繃緊規矩的弦,切實把規矩意識落到日常言行中。近年來,在黨中央正風肅紀、“打虎”“拍蠅”的高壓態勢下,在硬規矩的約束中,不少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紮實轉作風,進一步增強了規矩意識。但也有一些幹部,至今仍然沒有主動尋求改變,或當面一套、背後一套,自行其是、陽奉陰違;或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打折扣、搞變通,搞“暗度陳倉”那一套,導致言行失當、失范、失控、失節,一步一步滑向違法犯罪的深淵。
一些黨員領導幹部之所以出問題、犯錯誤、入牢籠,原因之一就是不懂規矩、不畏規矩、不守規矩。有的為了仕途升遷,藐視規矩、踐踏規矩、另立規矩,把封建主義糟粕的官場文化帶入現代政治生活;有的對規矩心知肚明,但執行起來卻存在特權思想,破壞規矩隨心所欲,甚至肆無忌憚;有的分不清“紅線”、看不到“紅燈”,面對八面來風,踐踏了“紅線”,守不住底線。規矩沒有了分量,制度失去了剛性,行為放棄了堅持,就會產生“破窗效應”,導致撞南牆、栽跟頭。歷史和現實告誡我們,黨性不純,必然喪失原則;黨規不彰,必然失守防線;黨紀不嚴,必然警示無力。
當前,黨員領導幹部在嚴守政治規矩上,面臨著許多新挑戰:意識形態領域鬥爭尖銳複雜,對培塑官兵的理想信念帶來新挑戰;長期執政條件下容易滋生精神懈怠,對弘揚黨的優良作風帶來新挑戰;社會轉型期權力運行受到的干擾增多,對秉公用權、廉潔自律帶來新挑戰;市場經濟條件下利益驅動觀念影響深入,對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帶來新挑戰。只有把嚴守政治規矩作為經常性課題常抓不懈,並落到每一名黨員幹部的實際言行中去,才能使我們黨永遠保持馬克思主義政黨的組織優勢、制度優勢、傳統優勢,成為實現中國夢的堅強領導力量。
蘇格拉底說:“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立規矩是為了守規矩。嚴守政治規矩,需要建立在高度自覺基礎之上。在當前這一發展階段、這樣一個時代背景下,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緊迫課題,就是把嚴守政治規矩的意識立起來、強起來,對政治規矩形成源自自覺、發自內心的真誠敬畏和堅守。黨員領導幹部不論黨齡長短、職務高低、資歷深淺、功勞大小,都要強化規矩意識,自覺堅持思想錘鍊從嚴、工作標準從嚴、執行制度從嚴、作風養成從嚴、自我約束從嚴,帶頭遵守執行好黨的政治規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中央軍委和習主席保持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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