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責任清單

浙江省2014年10月31日發布全國首張省級政府責任清單,43個省級部門的責任清單在浙江政務服務網上公開亮相。這是繼今年6月該省在全國率先曬出省級部門權力清單之後,浙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又一重大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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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單內容

本次公布的省級部門責任清單包括,43個部門的543項主要職責,細化為3941項具體工作事項,涉及部門職責邊界劃分的事項165項,建立健全事中事後監管制度555個。此外,責任清單中的公共服務事項板塊,提供了省級43個部門405項不屬於法定履行、但能給民眾生產生活帶來便利的服務項目,其中每一項都寫明主要內容、承擔單位、聯繫電話,讓民眾辦事和投訴更加方便。

試點時間

2013年11月以來,浙江率先啟動權力清單制度試點,截至2014年10月,政府權力清單、責任清單、企業投資負面清單、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清單、浙江政務服務網“四張清單一張網”已初步建設到位。

清單目的

浙江省省長李強表示,實行權力清單制度是為了實現“法無授權不可為”,責任清單制度則要實現“法定職責必須為”。“四張清單一張網”分別從限制政府權力、賦予市場自由、減少微觀干預、打造陽光政務、強化政府責任等5個維度,搭建政府全面履行職能的制度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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