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戒

放戒

放戒是全真派的收徒方式,據說起於邱處機,但實際上將它公開化,並且廣泛舉行始於清初王常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放戒
  • 外文名:無
  • 作用:全真派收徒
歷史緣由,放戒停頓,

歷史緣由

放 戒 是 全 真 派 的 收 徒 方 式 , 據 說 起 於 邱 處 機 , 但 實 際 上 將 它 公 開 化 , 並 且 廣 泛 舉 行 始 於 清 初 王 常 月 。 全 真 道 的 放 戒 雖 然 傳 說 起 自 邱 處 機 , 但 在 明 末 以 前 , 一 直 沒 有 公 開 向 社 會 廣 行 之 。 直 到 清 初 王 常 月 , 才 舉 行 公 開 放 戒 。 他 傳 出 初 真 戒 、 中 極 戒 、 天 仙 戒 , 統 稱 三 壇 圓 滿 大 戒 。 從 北 京 直 到 雲 南 都 有 他 傳 戒 的 足 跡 , 使 得 放 戒 成 為 全 真 派 傳 播 的 重 要 方 式 , 也 因 全 真 派 的 散 布 於 全 國 , 其 放 戒 活 動 也 造 了 極 大 的 聲 勢 。 放戒有嚴格的儀式 ,不過當代的放戒,也已經精簡,以適應時代的風尚。古代的放戒,一般要經歷一百天整, 其中自然包括的許多儀禮。近代以來,由於社會動盪,放戒也難以正常進行。1947年,四川 成都二仙庵舉辦過一次放戒後,停頓了四十餘年,直到1989年11月(農曆十月十五日至十一 月五日),才於北京白雲觀舉行四十一年後的第一次放戒。不過比起原來的做法,時間大為 精減,由原來的一百天,改為二十日。但基本的儀式仍舊保留。在二十天中,進行了迎師禮 、演禮、考偈;審戒、誦皇經、禮斗懺;討論戒條、傳授衣缽、發戒牒、普表謝神,以及做 鐵罐施食道場。在放戒中設傳戒律師,並請有協助演禮的保舉、證盟、監戒、糾儀、演禮、 提科、登籙,及引請等大師。根據中國道教協會的決定,放戒已經列為經常制度,有條件的 全真宮觀均得舉辦。繼北京白雲觀後,四川青城山等處也舉辦了放戒儀。全真道組織制度的 收納信徒方式於是更加正規。

放戒停頓

放 戒 有 嚴 格 的 儀 式 , 不 過 當 代 的 放 戒 , 也 已 經 精 簡 , 以 適 應 時 代 的 風 尚 。 古 代 的 放 戒 , 一 般 要 經 歷 一 百 天 整 , 其 中 自 然 包 括 的 許 多 儀 禮 。 近 代 以 來 , 由 於 社 會 動 盪 , 放 戒 也 難 以 正 常 進 行 。 1 9 4 7 年 , 四 川 成 都 二 仙 庵 舉 辦 過 一 次 放 戒 後 , 停 頓 了 四 十 余 年 , 直 到 1 9 8 9 年 1 1 月 ( 農 歷 十 月 十 五 日 至 十 一 月 五 日 ) , 才 於 北 京 白 雲 觀 舉 行 四 十 一 年 後 的 第 一 次 放 戒 。 不 過 比 起 原 來 的 做 法 , 時 間 大 為 精 減 , 由 原 來 的 一 百 天 , 改 為 二 十 日 。 但 基 本 的 儀 式 仍 舊 保 留 。 在 二 十 天 中 , 進 行 了 迎 師 禮 、 演 禮 、 考 偈 ; 審 戒 、 誦 皇 經 、 禮 斗 懺 ; 討 論 戒 條 、 傳 授 衣 缽 、 發 戒 牒 、 普 表 謝 神 , 以 及 做 鐵 罐 施 食 道 場 。 在 放 戒 中 設 傳 戒 律 師 , 並 請 有 協 助 演 禮 的 保 舉 、 證 盟 、 監 戒 、 糾 儀 、 演 禮 、 提 科 、 登 籙 , 及 引 請 等 大 師 。 根 據 中 國 道 教 協 會 的 決 定 , 放 戒 已 經 列 為 經 常 制 度 , 有 條 件 的 全 真 宮 觀 均 得 舉 辦 。 繼 北 京 白 雲 觀 後 , 四 川 青 城 山 等 處 也 舉 辦 了 放 戒 儀 。 全 真 道 組 織 制 度 的 收 納 信 徒 方 式 於 是 更 加 正 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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