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總括觀點

收益總括觀點

收益總括觀點即損益表中所計列的收益額,既包括營業收入,也包括營業外收入的觀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收益總括觀點
  • 目的:使企業收益數更為客觀
  • 通過:前期調整項目
  • 含義:損益表中所計列的收益額
定義,依據理由,作用,

定義

就是說企業管理人員和會計人員不存在選擇的餘地,通過前期調整項目或營業外收入項目調整年度收益,可使企業收益數更為客觀。

依據理由

1、營業收入和營業外收入是難於區分的。某項經濟業務可能被一個企業發營業收入,而可能被另一企業劃分為營業外收入;某一年度被劃為營業收入,而另一年度則可能被劃為營業外收入,從而使得企業之間和年度之間的收益額無法外收入,從而使得企業之間和年度之間的收益額無法比較。從短期來看,它們可能屬於非常項目,但從較長時期來看,這些非常項目卻是經常發生的。
2、收益總括觀點所編制的損益表更容易編制,也更容易報表使用者所理解。由於報表中並未參與企業主管人員或會計人員的主觀判斷,因而會計報表更具有客觀性和可驗證性。
3、按收益總括觀點所編制的留存收益表(或利潤分配表),反映了企業各年度收益的總額。如果交非常損益(即營業外收支)和前期調整事項均列入留存收益表,就不可能留給人以一個清晰的的概念。

作用

與當期經營觀點只強調反映本期經營管理成果,並且以此業預測企業未來收益能力相比,收益總括觀念更著重企業的長期盈利能力。這是由於一方面企業固定資產的使用期限較長,要跨越很多會計期間;另一方面,許多產生收益的經濟業務也不是在一個會計期間就可以實現的。所以,一個會計期間的收益額的確定,往往帶有暫時的主觀判斷因素。
根據美國會計原則委員會1996年公布的第9號和1973年公布的第30《意見書》,明顯地支持收益總括觀念。一般不允許在留存收益表中計列非常損益項目,而是應全部計入企業的損益表。在留存收益表中僅允許計列前期調整項目(例如,所得稅結算事項和訴訟爭議事項等)和錯誤的改正。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在公布的第16號《財務會計準則公告》中,亦持直述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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