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帳政策

收帳政策

收賬政策亦稱收賬方針,是指當客戶違反信用條件,拖欠甚至拒付賬款時所採用的收款策略與措施。即企業採取何種合理的方法最大限度收回被拖欠的賬款。

收帳政策是指信用條件被違反時,企業採取的收帳策略,它屬於信用政策的一部分。在其他條件相同時,在一定範圍內相應收賬費用越高,壞賬比率越低,平均收賬期也就越短。但是這種關係並不是線性的。初始的收款支出可能只能減少很少的壞賬損失。進一步增加收賬費用將產生顯著作用,直至到某一點後它能減少的壞賬損失越來越少。

收帳政策的制定
企業對各種不同過期賬款的催收方式,即收帳政策是不同的。 對過期較短的顧客,不過多地打擾,以免將來失去這一市場;對過期較長的顧客,頻繁地信件催款並電話催詢; 對過期很長的顧客,可在催款時措辭嚴厲,必要時提請有關部門仲裁或提請訴訟等等。
當賬款為客盧拖欠或拒付時, 企業首先應分析現有的信用標準及信用審批制度是否存在批漏,然後重新對違約客戶的資信等級進行調查、評價。對於信用品質惡劣的客戶應當從信用名單中排除,對其所拖欠的款項可先通過信函、電話或者派員前往等方式進行催收,態度可漸加強硬,並提出警告。當這些措施無效時,則可以通過法院裁決。為了提高訴訟效果,可以與其他經常被客戶拖欠或拒付賬款的企業聯合向法院起訴,以增強該客戶信用品質不佳的證據力。對於信用記錄一向正常的客戶,在去電、去函基礎上,不妨派人與客戶直接協商,彼此溝通意見,達成諒解妥協,既可密切相互間關係,又有利於較為理想地解決賬款拖欠問題,並且一旦將來彼此關係置換時,也有個緩衝的餘地。當然如果雙方無法取得諒解,也只能付諸法律進行最後裁決。
除上述收賬對策外, 國外一些國家還興起一種新的收款代理業務,即企業可以委託收賬代理機構催收賬款。但由於委託手續費較高,許多企業,尤其是資財較小,經濟收益差的企業很難採用。
催收賬款要發生費用,某些催款發生的費用還會很高(如訴訟費)。一般來說,收帳的花費越大,收帳措施越有力,可收回的賬款應越大,壞帳損失也就越小。因此制定收帳政策,要在收帳費用和所減少壞帳損失之間做出權衡。制定有效、得當的收帳政策很大程度上靠有關人員的經驗;從財務管理的角度講,也有一些數量化的方法可予參照。根據收帳政策的優劣在於應收帳款總成本的最小化,可以通過列表比較各收帳方案成本的大小對其加以選擇。但收帳部門剛開始投入收帳費用時,其目的只是向拖欠一方發出催討的訊號,它可相應縮短平均收款期,收回部分款項,但是壞賬損失的減少倒不一定。當收帳費用逐漸達到一定的程度時,收回的應收賬款也會相應增加,平均收款期繼續縮短,壞賬損失就會隨之下降。但是當收帳費用達到一定限度後,無論怎樣增加收帳費用,平均收款期或者壞賬損失都可能不會發生變化。因此,企業在確定收帳政策時,就要在增加的收帳費用與減少應收賬款而節約的存置成本和壞賬損失之間進行權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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