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納縣

南朝宋置
南朝宋大明間(約公元457—464年),析博林置撫納縣(在廣東高要市的西南面),隸屬新寧郡。
隋高祖開皇十年(公元590年),嶺南略定,翌年廢撫納縣。《隋志》雲大業(605年—618年)初廢。
唐高祖李淵武德四年(公元621年)析博林復置撫納縣以隸康州(今廣東德慶縣),不久又歸併端溪縣(德慶)。
顧微《廣州記》曰.撫納縣出金荊. 禮弓矢圖.楚 以荊為之.然以灼.正以荊者.凡木心圓.荊心方也. 即此地。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