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松縣發改局

撫松縣下屬職能部門,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縣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作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撫松縣發改局
  • 地點:撫松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及職責,

主要職能

(二)研究分析全縣以及省內外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研究並提出巨觀調節政策建議,綜合協調全縣經濟社會發展。
(三)負責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政策和價格政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產業、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監督檢查產業政策、價格政策的執行;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
(四)研究經濟體制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縣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
(五)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安排國家、省撥款的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配合省管理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對撫松的稽察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招標投標工作。
(六)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全縣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提出工業立縣、強縣建設的巨觀規劃,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提出礦產、電力等能源發展規劃;提出木材深加工、醫藥、旅遊、綠色食品重點產業發展規劃;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實施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巨觀指導;指導引進的重大技術和重大成套裝備的消化創新工作。
(七)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規劃和城鎮化發展戰略以及重大政策措施;負責全縣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地區經濟協作工作。
(八)研究分析全縣及國內外市場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巨觀調節;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監督計畫執行情況,並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提出全縣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
(九)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全縣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和生態縣建設戰略,研究擬訂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規劃、生態建設規劃,提出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政策,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保護產業工作。
(十一)研究多種所有制經濟的狀況,提出最佳化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建議,促進各種所有制企業的公平競爭和共同發展;研究提出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強巨觀指導,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十二)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全縣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三)擬訂和制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的有關地方行政法規和規章,參與有關行政法規、規章的起草和實施。
(十四)研究提出全縣價格總水平中長期調控目標和年度調控計畫,跟蹤、監測價格總水平及其結構變動的趨勢,進行市場價格預警、預測,提出價格調控建議;制定和調整縣級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的重要商品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負責縣本級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指導縣(縣)區的價格調節基金徵收管理工作。指導價格的評估、鑑證、認證工作。組織、指導全縣重要商品價格的成本調查工作。
(十五)根據縣政府規定,管理撫松縣價格監督檢查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及職責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4個職能科室:
(一)、綜合辦公室
1、負責會議組織、公文運轉、督辦督查、印信、檔案管理、安全保密等日常政務以及局機關財務、接待等行政事務;負責機關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和信訪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紀檢、監察及群團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負責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的調查研究;負責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縣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縣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2、分析研究全縣及國內外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組織研究並提出年度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包括年度總量平衡、結構調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標、政策和實施意見;提出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等經濟調控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統籌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促進資源有效合理配置和整合;擬訂並協調全縣國家重要物資儲備計畫。
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建議;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建議;提出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
研究並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方針政策,組織研究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的重大問題;參與研究和制定有關經濟政策;負責重要檔案起草和機關政務信息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組織擬定全縣綜合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產業發展方向;研究分析產業發展的情況,監督產業政策落實情況,並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全縣服務業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協調服務業發展;提出最佳化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
3、研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 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議。負責全縣經濟體制改革中長期總體規劃和年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制定及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各類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工作。
4、研究擬訂全縣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擬訂和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保護的政策及規劃,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和環境整治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土地利用計畫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銜接工作;協調地區經濟發展,指導地區經濟協作;負責全縣氣候變化對策協調工作。
5、研究分析全縣資金平衡狀況及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建議;提出全縣直接和間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及政策建議;審核全縣有價證券發行規模、結構和投向;根據國家下達的企業債券發行計畫提出企業債券發行總量和投向,並監督發債資金使用情況。
(二)農村經濟科
研究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重大問題;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建議;銜接平衡農業、林業、牧業、水利、氣象等的發展規劃和政策;編制和實施全縣農業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安排有關項目;組織協調和推進農業產業化。
研究提出全縣貧困地區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制定全縣扶貧開發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以工代賑計畫;組織協調開展全縣扶貧開發工作,管理扶貧開發項目;協調財政金融部門做好財政扶貧資金和扶貧貸款的計畫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和檢查扶貧資金的使用;承擔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縣區、小城鎮綜合改革、國家和省級“百強鎮”建設的協調、調研、試點工作;協調農村經濟體制的配套改革;抓好城縣、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銜接工作;參與研究制定計畫投資、財政稅收、金融、住房、土地、收入分配、就業保障、醫藥衛生、科技教育、文化、城市公用事業等體制改革政策和方案的制定及試點工作。
(三)投資事業科
1、監測分析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及年度投資計畫;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調控政策;提出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建議;安排國家和省財政性資金建設項目;對上報國家和省審批的投資項目組織可行評估,研究制定招投標方面的相關政策措施。負責全縣重點項目的稽察工作,對項目的資金管理、工程質量實行跟蹤檢查,對確有問題的項目責令限期改正,並按程式報請上級稽察部門處理。
2、研究全縣社會發展狀況,提出全縣社會發展戰略,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出版、旅遊、政法、民政等發展政策,安排社會發展專項資金;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
3、研究全縣就業、居民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就業規劃,提出促進就業、調整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組織擬訂和論證相關體制改革方案,協調解決相關的重大問題。
4、監測分析縣內外市場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研究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安排物流業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研究分析全縣資金平衡狀況及財政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建議;提出全縣直接和間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及政策建議;監測分析全縣利用外資狀況,提出全縣利用外資戰略,研究協調有關重大政策;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提出全縣利用外資和國外貸款規劃,安排辦理外商投資和國外貸款項目;與有關部門擬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負責境外投資項目的審核上報工作。
(四)工交能源科
1、分析工業發展情況,研究全縣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擬訂主要工業產業政策,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對工業現代化實施巨觀指導;安排有關建設項目;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振興老工業基地專項規劃;指導引進的重大技術和重大成套裝備的消化創新工作;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
推進以節能降耗、綜合利用、環境保護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和設備改造。指導和協調重大技術裝備項目的研製。研究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動向,提出全縣高技術產業發展和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政策、重點領域和相關建設項目;提出支持重點技術產業發展的政策,組織可促進和帶動全縣國民經濟素質提高的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和重大成套裝備的研製開發;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會,推動全縣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
2、研究全縣交通運輸發展狀況,提出交通運輸發展戰略、規劃和體制改革建議,銜接平衡交通行業發展規劃和行業政策;負責調控各種運輸方式之間的綜合平衡;安排和審核重大建設項目;研究制定交通戰備的發展規劃和保障方案,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日常工作。
3、研究全縣能源開發利用情況,提出能源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組織擬訂能源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實施對煤炭、電力等能源的管理,協調能源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能源節約、能源綜合利用、發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安排審核相關重大建設項目。參與全縣電力體制改革。
負責全縣近期經濟運行中燃料的產需銜接、市場整頓,規範經營秩序;指導全縣企業設備管理工作。
4、研究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動向,提出全縣高技術產業發展和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政策、重點領域和相關建設項目;提出支持重點技術產業發展的政策,組織可促進和帶動全縣國民經濟素質提高的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和重大成套裝備的研製開發;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推動全縣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