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七局(搶七)

搶七局

搶七一般指本詞條

《搶七局》是十四世紀起源於法國路易斯王朝,追溯於網球運動的起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搶七局
  • 追溯網球運動的起源
  • 網球:十四世紀起源於法國路易斯王朝
  • 十九世紀:改良在草皮上舉行
起源,計分方法,勝1局,勝1盤,決勝局計分制,短盤制的計分,

起源

因為最原始的網球運動是起源於宮廷之中,所以計分方法就地取材是可以理解的。他們拿可以撥動的時鐘來計分,每得一次分就將時鐘轉動四分之一,也就是15分 (a quarter,一刻),同理,得兩次分就將時鐘撥至30分,當然一切都是以他們的方便為基礎。這就是15分、30分的由來。至於40分,它比較怪異,它不是15的倍數。這是因為在英文中,15分念作"fifteen",為雙音節,而30分念作"thirty",也是雙音節;但是45分,英文念作 "forty-five",變成了三個音節,當時著英國人覺得有點拗口,也不符合"方便"的原則,於是就把它改成同為雙音節的40分 (forty)。這就是看來不合邏輯的40分的由來。雖然這樣的計分方法看來有些奇怪,但還是依循傳統沿用至今,畢竟大家都已經習慣了這種來自宮廷的計分方法:

計分方法

勝1局

(1)每勝1球得1分,先勝4分者勝1局。(2)雙方各得3分時為“平分”,平分後,淨勝兩分為勝1局。

勝1盤

(1)一方先勝6局為勝1盤。(2)雙方各勝5局時,一方淨勝兩局為勝1盤。

決勝局計分制

在每盤的局數為6平時,有以下兩種計分制。
(1)長盤制:一方淨勝兩局為勝1盤。
(2)短盤制:決勝盤除外,除非賽前另有規定,一般應按以下辦法執行。
A.先得7分者為勝該局及該盤(若分數為6平時,一方須淨兩分)。
B.首先發球員發第1分球,對方發第2、3分球,然後輪流發兩分球,直到比賽結束。
C.第1分球在右區發,第2分球在左區發,第3分球在右區發。
D.每6分球和決勝局結束都要交換場地。

短盤制的計分

(1)第1個球(0:0),發球員A發1分球,1分球之後換髮球。
(2)第2、3個球(報1:0或0:1,不報15:0或0:15),由B發球,B連發兩分球後換髮球,先從左區發球。
(3)第4、5個球(報3:0或1:2,2:1,不報40:0或15:30, 30:15),由A發球,A連發兩球後換髮球後換髮球,先從左區發球。
(4)第6、7個球(報3:3或2:4,4:2或1:5,5:1或6:0,0: 6),由B發1分球之後交換場地,若比賽未結束,B繼續發第7個球。
(5)比分打到5:5,6:6,7:7,8:8……時,需連勝兩分才能決定誰為勝方。但在記分表上則統一寫為7:6。
記分方法的來源是這樣的:因為現代網球起源於15世紀的法國,在英國發展起來。所以現行的規則大多沿用當時的方法。在古代,15這個數字具有特殊意義,有人認為,網球以15為基本單位是參照天文學的六分儀所指定出來的六分儀的分割對應。因此網球就採用15分為基數來計分。當時得一分記為fifteen(15),其後依次應該為thirty(30)、forty five(45)、game(勝局)。
但是這樣就產生一個問題,即前兩個報分是一個單詞,但是到了forty five成為兩個單詞,報分和記分都不方便,於是簡化成forty(40)。所以現代規則一直是報:love(0)、fifteen(15)、 thirty(30)、forty(40)、game(勝局)。
(6)決勝局打完之後,雙方隊員交換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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