搓扒

搓扒,傈僳語音譯,亦稱“搓巴”,意為“跟隨的人”或“卑下的人”。

搓扒,傈僳語音譯,亦稱“搓巴”,意為“跟隨的人”或“卑下的人”。解放前雲南怒江傈僳族地區家長奴隸制下的奴隸。主要來源有三:一是蓄奴主收養的被稱為“養子”或“養女”者。被主人視為家庭中的成員,稱主人為阿爹、阿叔或“實扒”(又作司扒,即村寨頭人);從事生產和家務勞動,雖在家庭和社會中地位較低,但在日常生活中與主人差別不大,主人對其無生殺予奪之權,有些取得主人信任,還為其婚配,甚至可以繼承主人的部分財產而成為自由農。二是畜奴者掠奪和收買來者。其社會地位較“養子”和“養女”為低,且世代為奴,其中也有少數經主人幫助(如為其娶妻,並給予小塊土地及房屋)而成為分居奴者。三是抵債者,即債務奴隸。沒有完全的人身隸屬關係,償清債務後即可擺脫奴隸身份而成為自由農。辛亥革命後,為削弱蓄奴者的勢力,雲南地方政府殖邊隊和行政委員強制實行“開籠放雀”的釋奴政策,大部分奴隸被釋放,使家長奴隸制趨於解體。及至解放前夕,只有少數頭人、山主及富裕戶尚蓄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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