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之又損

損之又損

老子道德經第四十八章「為學日益,為道日損,損之又損,以至於無為;無為而無不為。取天下常以無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莊子是引用老子道德經的文字予以說明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損之又損
  • 拼音: sǔn zhī yòu sǔn
  • 出處:《莊子·知北游
  • 解釋:釋義 損,減少。形容極為謙虛
詞目註解,成語資料,

詞目註解

損之又損
發音 sǔn zhī yòu sǔn
釋義 損,減少。減少再減少,否定再否定。
出處 《莊子·知北游》:“故曰為道者日損,損之又損之,以至於無為。”
損之又損,栽花種竹,盡交還烏有先生;忘無可忘,焚香煮茗,總不問白衣童子。
釋義
“損”是動詞,為否定或減損。“損之又損之”指的是對“之”這一對象做不斷的否定或減損。國學大師湯一介先生曾指出:“在中國哲學中把‘否定’作為一種論證方法也許可以說是老子最早加以運用和運用得最為出色的。以後中國的許多哲學家都採用‘否定’的方法作為他們建立哲學體系的重要方法,由於這種方法不肯定什麼,又往往被稱之為‘負的方法’。’’湯先生還進一步闡釋道:“說它是什麼,就是對它有所肯定,可是肯定了這一面,必然會否定另一面,因此不能說它‘是什麼’,而只能說它‘不是什麼’。”
老子的“無為而無不為"就是這樣一種方法,通過否定而達到肯定。“無為”是對“為”的否定,那么“無不為”,就是對“為”的肯定,或者說是對無不為的否定之否定。作為一種方法論的公式,她通過否定達到肯定。老子認為,通過否定達到肯定,是道的特性,因為老子講“道常無為而無不為”,要通過否定而達到肯定。所以說,通過否定達到肯定是道的特性,是老子認識的一個原則。
[註解]
損之又損:減少。
烏有先生:典也《史記。司馬相如》中的:“烏有先生烏有此事齊之為難,”司馬相如《子虛賦》以子虛,烏有先生,亡是公三個虛構人物為主角,這就是通常所說的“子虛烏有”。
不問白衣童子:是說不問送酒的白衣人是何許人,比喻已經進入完全忘我的狀態。
[譯文]
生活中的物質欲望要減少到最低限度,每天種些花栽些竹培養生活情趣,把世間的一切煩惱都交還烏有先生忘到九霄雲外;腦海中已經了無煩惱沒什麼可以忘記的東西,每天就面對著佛壇燒香提著水壺烹茶,自然會使自己進入完全忘我的境界。

成語資料

成語解釋:形容減少再減少,否定再否定。。
成語舉例:真理雖然頓達,此情難以卒除。須長覺察,損之又損,如風頓止,波浪漸停。(宋 釋普濟《五燈會元》卷二)
常用程度:常用
感情色彩:褒義詞
語法用法:作謂語、定語;指十分謙虛
成語結構:偏正式
產生年代: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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