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發法

揮發法是利用被測組分具有揮發性或將其轉化成揮發性物質,稱取揮發前後揮發組分的量,計算其含量。揮發法又分為直接揮發法和間接揮發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揮發法
  • 分類:直接揮發法和間接揮發法
  • 含義:計算揮發後的含量
  • 操作過程:試樣→稱量→加熱∕加試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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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簡介

直接揮發法

直接揮發法是利用加熱等方法使供試樣品中的揮發性組分逸出,用適宜的吸收劑使其全部被吸收,從稱量吸收劑的增重來計算該組分的含量方法。
例如:將一定量帶有結晶水的固體,加熱至適當溫度,用高氯酸鎂吸收逸出的水分,測定高氯酸鎂增加的重量就是固體中結晶水的重量。又如,《中國藥典》中熾灼殘渣的測定是稱取一定量被測藥品,經過高溫熾灼,除去有機質及揮發性物質後,稱量剩下來的不揮發無機物,稱為熾灼殘渣。

間接揮發法

利用加熱等方法使供試樣品中某種揮發性組分揮發以後,稱量其殘渣,由樣品所減少的重量測定該揮發組分的含量,這種方法稱為間接揮發法。
例如:藥物的乾燥失重測定就屬於間接揮發法。

操作過程

試樣→稱量→加熱∕加試劑→揮發→試樣∕吸收劑稱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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