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姓

措[措,讀音作zhái(ㄓㄞˊ),亦可讀作cù(ㄘㄨˋ),就是不可讀作cuò(ㄘㄨㄛ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措姓
  • 堂號:京兆堂、開封堂、蜀郡堂、拉薩堂
  • 郡望:京兆郡、開封府。蜀郡、拉薩城
姓氏淵源,第一個淵源,第二個淵源,遷徙分布,郡望堂號,郡望,堂號,

姓氏淵源

第一個淵源

源於官位,出唐朝中期州郡制下官吏措典,屬於以官職稱謂為氏。典措,是漢朝時期設定的官職,各郡、州、縣三級皆有,即地方治安官吏中的快捕,文史中多稱“縣尉”、“州尉”、“郡尉”等,正式官稱為“典措”,主要職責就是追捕罪犯,歸屬典吏衙(巡撲衙)管轄。在由宋朝參知政事及文字訓詁學家丁度於宋仁宗寶元二年(公元1039年)修編的典籍《集韻》、元朝文字訓詁學家黃公紹在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公元1292年)編修的《古今韻會》中都有注釋:“措,追捕也。”典,是漢朝對典吏的簡稱,通指地方各級官員。在史籍《前漢書·文帝紀贊》中記載漢文帝劉恆執政時的盛世之狀時說:“幾於刑措。民不犯法,無所刑也。”就是說社會治安非常好,百姓們安居樂業,無人違法,典措抓捕的罪犯寥寥無幾,因此刑法都用不上了。漢朝典刑中規定:“治吏,凡群盜起而不發覺,發覺而弗措滿品者,構成沈命罪。依〈沈命法〉二千石以下官吏皆處刑。”沈命罪,即巡捕不不力,就是今天所稱的瀆職罪。在典措的後裔子孫中,有以先祖官職稱謂或職業為姓氏者,稱典氏、措氏,其措氏的姓氏讀音作zhái(ㄓㄞˊ)。
措姓

第二個淵源

源於地名,出唐朝時期古吐蕃王朝地名稱謂,屬於以地貌特徵為氏。措,在藏族先民古吐蕃族人的語言中就是“湖泊”。從古至今,在青藏高原上一直就有六大典型的高原內陸湖泊,分別稱作:納木錯、色林錯、普莫雍錯、瑪旁雍錯、羊卓雍錯、當惹雍錯。在古代的青藏地區,吐蕃族人視大型湖泊為神靈,例如,納木錯就是“天神之湖”,色林錯就是“威猛魔鬼之湖”,普莫雍錯就是“天之聖湖”,瑪旁雍錯就是“戰神之湖”,羊卓雍錯就是“天堂碧玉之湖”,當惹雍錯就是“達果山神妻子當惹雍錯的乳汁”……等等,因此被藏族先民尊崇萬分,多有指湖泊為姓氏或名字,藏語即“湖氏”,但慣以諧音漢字為姓氏,稱措氏,其姓氏讀音作cù(ㄘㄨˋ)。
唐朝初葉以後,在滇、黔、蜀、青、甘、陝等地區受吐蕃文化影響的各少數民族中,皆有引為姓氏者,稱措氏,世代相傳至今。

遷徙分布

措氏是一個多民族、多源流的古老姓氏群體,但人口非常稀少,在今中國大陸的姓氏排行榜上未列入百家姓前三千位,在台灣省則名列第一千四百十一位,多以京兆、開封、蜀郡、拉薩為郡望。

郡望堂號

郡望

京 兆:亦稱京兆郡、京兆尹,實際上“京兆”不是一個郡,而是中央政府所在的地域行政大區稱謂,“尹”為其太守。例如:西漢太初元年(丁丑,公元前104年)改右內史置京兆尹,為三輔之一,治所在長安(今陝西西安)。三國曹魏文帝黃初元年(庚子,公元220年)改京兆尹為京兆郡,治所在長安(今陝西西安),其時轄地在今陝西秦嶺以北、西安市以東、渭河以南至華縣一帶。曹魏黃初二年(辛丑,公元221年)封皇子禮為秦公,以京兆郡為秦國,曹魏黃初三年又改名為京兆國。魏明帝青龍三年(乙卯,公元235年)封皇子洵為秦王,改京兆國為秦國。齊王(曹芳)正始五年(甲子,公元244年)改為京兆郡,今西安,下屬五縣,除周至、戶縣外,均在轄區內。西晉時仍置京兆郡於長安,轄區較三國魏時縮小。十六國至南北朝時期前趙、前秦和後秦、西魏、北周相繼建都長安(後秦稱常安),均在此設定京兆郡(或尹)。隋、唐兩朝均都長安,另建新城。隋朝時期稱大興城。唐高宗永徽四年(癸丑,公元653年)改名長安城,在長安城周圍的京畿地區,以雍州為京兆府,置京兆尹。以上稱京兆者,均指京師及其附近地區。隋、唐兩朝均設京兆尹(郡、府)或雍州,作為郡級建制以統長安、大興(唐改為萬年)等二十餘縣。唐朝以後,長安城不復為都,發展受到一定影響,但仍不失為一個重要的地方性都會。金、元兩朝在陝西置京兆府(路),此“京兆”與建都之地無關,其時轄地在今陝西秦嶺以北、西安市以東、渭河以南、華陰以西一帶地區。北洋政府改順天府為京兆地方,府尹為京兆尹,符合金朝以前“京兆”之意。民國政府成立時廢黜“京兆”之稱。要特別注意的是:“京兆”並非僅指陝西長安地區,凡歷朝歷代由中央政府直轄的都城周邊地區,皆可稱為“京兆”。
開封府:古稱大梁、梁、汴;又稱汴梁,簡稱汴;亦稱杞邑,簡稱杞;為河南省轄市,中國七大古都之一,國務院首批命名的歷史文化名城。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開封素以物華天寶、人傑地靈而著稱,其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不但對中原地區而且對全國曾產生過巨大的影響。遠在新石器時代早期開封一帶就有人類活動。夏王朝(公元前二十一~前十六世紀),第七世帝杼遷都於老丘(今開封老丘),直至第十二世胤,歷經六世約一百五十七年。春秋時期的周平王二十八年~周桓王十九年(公元前743~前701年),鄭莊公在開封城南朱仙鎮古城村築“啟封”城。戰國時期(丁巳,公元前364年),魏惠王從山西安邑遷都今開封市所在地,時稱大梁。秦王政二十五年(丙子,公元前225年),秦始皇滅魏國,置碭郡,立浚儀(大梁)、啟封兩縣。漢朝景帝元年(乙酉,公元前156年),因避漢景帝劉啟之諱,改啟封縣為開封縣,從此有“開封”之稱。南北朝時期,東魏在開封設定梁州。北周滅北齊後改梁州為汴州。唐延和元年(壬子,公元712年),開封縣治移置汴州城內與浚儀縣同廓。唐天佑四年(丁卯,公元907年),後梁政權建都開封,升汴州為開封府,號稱東都。後晉、後漢、後周相繼建都開封。後晉天福三年(戊戌,公元938年)稱開封為東京。後周顯德七年(庚申,公元960年),後周禁軍大將趙匡胤發動陳橋兵變,定都開封,建立北宋王朝,開封升為府。北宋時期開封人口曾達一百五十萬,不僅是國內經濟、政治、文化中心,而且是“萬國鹹通”的國際大都市。宋靖康元年(丙午,公元1126年)金國攻陷開封,改開封為汴京。金貞佑二年(甲戌,公元1214年),金國遷都開封。元朝至元二十八年(辛卯,公元1291年)設河南江北行中書省於開封。明朝洪武十一年(戊午,公元1378年),朱元璋封第五子朱棣為周王駐藩開封。明朝時期,開封經濟繁榮,號稱“八省通衢、勢若兩京”,明崇禎十五年(壬午,公元1642年),李自成率農民軍攻打開封,明軍扒開黃河進行防禦,開封城遭到了嚴重破壞,城中原三十七萬人口僅剩三萬餘人。清朝時期重設開封府,清末開封闢為商埠,民族資本工業迅速興起,先後創辦了機械、兵器、麵粉、火柴、菸草等工廠。民國期間,開封為河南省會。民國三十七年(戊子,公元1948年)10月24日開封被人民解放軍解放,11月6日成立開封特別市人民民主市政府,12月23日改稱開封市人民民主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初期,開封市成為河南省會;1954年10月河南省會遷往鄭州,開封改為省轄市。1982年,開封市被國務院首批命名為“歷史文化名城”。
蜀 郡:蜀郡是古代西南地區行政區劃之一,以成都一帶為中心,所轄範圍在歷朝歷代隨而有不同。其地原為古蜀國所轄。公元前四世紀,古蜀國國王開明五世(一說開明九世)將都城從廣都樊鄉(今四川雙流)遷至成都建城。戰國時期的秦國在秦惠文王執政期間(公元前337~前311年),蜀王封於漢中的苴侯與巴國交好,而蜀國又與巴國交惡,此舉引起蜀王不悅。在史籍《正義華陽國志》中記載:“昔蜀王封其弟於漢中,號曰苴侯,因命之邑曰葭萌。苴侯與巴王為好,巴與蜀為仇,故蜀王怒,伐苴。苴奔巴,求救於秦。秦遣張儀從子午道伐蜀。”秦惠文王於周慎靚王五年(秦惠文王后元九年,公元前316年)滅蜀國,同時也滅了苴與巴兩個方國。之後,秦國將蜀國的成都之地設成都縣。蜀國被秦國併吞的前期並不平靜,周赧王元年(秦惠文王后元十一年,公元前314年),秦惠文王封故蜀王之子通國為蜀國侯,以陳壯(一稱陳莊)為國相,所治範圍在今四川舊成都龍安潼川雅州四府、邛州及保寧府之劍閣以西一帶,即古蜀國,治所就是今天的成都。周赧王四年(秦惠文王后元十四年,公元前311年),陳壯反叛,殺了蜀國侯,秦國只得再伐蜀地,鎮壓了陳壯之叛。之後,秦國又封了兩任蜀國侯,但其都與秦王相處不好。周赧王三十八年(秦昭襄王三十一年,公元前277年),秦國改蜀國為蜀郡,設定了郡守,成都為蜀郡治所。漢朝初期承秦制,不過,漢高祖雖然控制了巴、蜀兩郡,但其原來的南中地區(今雲南、貴州、及四川南部一帶)都在漢王朝的控制範圍之外,之後漢王朝再往四川盆地周圍擴張,並設立新的郡縣,治置蜀郡屬國都尉。三國時期,蜀郡被蜀漢政權改為漢嘉郡,故治在今四川雅安縣西部,其時轄地在四川舊成都龍安潼川雅州四府、邛州及保寧府之劍閣以西皆其地,即古蜀國,治所在今成都,此後至隋朝皆因之。唐朝時期升為成都府。元朝時期改為成都路。明朝洪武四年(辛亥,公元1371年)再改為四川行省。明洪武九年(丙辰,公元1376年)四川行省改置四川承宣布政使司,成都府屬之,治所在成都、華陽二縣。清朝時期沿襲之。民國二年(公元1913年)廢黜府制,治所設為成都市至今,轄今四川省、重慶市。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初期重慶作為中共中央西南局和西南軍政委員會駐地,是西南地區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為中央直轄市。1952年8月恢復稱四川省,重慶仍為中央直轄市。1954年6月西南大區撤銷,重慶市改為四川省轄市。1997年3月14日經八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批准,重慶脫離四川省,恢復為中央直轄市,於1997年6月18日正式掛牌。
拉薩城:考古發現,位於拉薩城北郊五公里河谷邊緣的曲貢新石器遺址距今約為四千~五千年,海拔3690米,該遺址出土了一萬多件文化遺物和大量獸骨,說明在新石器時代拉薩河谷已有人類活動。曲貢遺址下層中還出土了一枚銅鏃,銅鏃呈扁平形,經鑑定原料為冶煉所得,表明當時青藏高原的先民已經開始跨入青銅時代。拉薩城始建於公元七世紀,之前這裡叫臥馬塘,是蘇毗部落管轄的放牧場。唐朝時期古稱“吉曲沃塘”。史籍上第一次出現“拉薩”二字,始見於唐元和元年(丙戌,公元806年)吐蕃王朝藏王赤德松贊所立《噶瓊寺碑》,碑文有言:“神聖贊普先祖松贊之世,始行圓覺正法,建拉薩大昭寺。”由此可見,拉薩的城名,已經出現了近一千二百餘年了。大約在公元一世紀前後,青藏高原上出現了大大小小的氏族部落。經過多年的和戰,又集結成若干個部落聯盟,其中以山南河谷的雅隆部落聯盟、阿里地區的象雄王國和雅魯藏布江以北的蘇毗部落聯盟最為強大。這時,拉薩河的古名“吉曲”已經出現,現在拉薩所在地,則被人稱為“吉雪沃塘”,意為“吉曲河下游的肥沃壩子”。當時吉曲河流域先後屬於蘇毗部落聯盟中的達甲沃和赤邦松兩個王族統治。公元七世紀初,雅隆部落首領朗日松贊率兵北上,成為整個吉曲(拉薩)河流域的主宰。朗日松贊把營盤設在墨竹工卡的甲瑪崗山溝,在這條長長的南北走向的山溝中,建造了幾座宮堡,他的兒子、吐蕃王朝締造者松贊乾布於隋大業十三年(丁丑,公元617年)出生在甲瑪溝的強巴明久林宮堡中,當後來這位少年王子征戰路過吉雪沃塘時,時值盛夏、風和日麗,只見周圍群山四合、秀水中流、地勢寬坦、雄偉壯觀,同時這裡北通青海、南靠山南、西連象雄、東接多康、地處雪域中樞,交通方便,物產豐富,於是他做出了遷都吉曲沃塘的重大決策。松贊乾布統一全藏時率大臣、部屬從山南墨竹工卡西下,將政治中心轉移至吉曲沃塘,這片亘古以來荒涼沉寂的平野立刻變得熱鬧而繁忙。松贊乾布經過仔細勘察,決定截斷吉曲河的北河道,使河水傍著山南宣洩,紅山周圍顯露出一大片平野。之後他在該地建宮堡,修寺廟,營造軍民住房。據說沃塘平野第一座建築紅山堡寨就是如今布達拉宮的前身,這座巨石壘成的宮堡兀立紅山之巔,氣勢非常雄壯,吐蕃王朝從此風生水起。松贊乾布在紅山堡寨制定法律,劃分行政區域,分封官職,力主對外交流,贊普屬下設五商、六匠。五商指茶商、玉商、刀商、帛商、鹽商;六匠指噶龍鐵匠、噶如鞍匠、弓匠、劍匠、鎧甲匠、神塑匠等。商業和手工業的形成和發展,對促進拉薩城的興盛起著明顯的作用。之後,松贊乾布先後迎娶了尼泊爾王國的尺尊公主、大唐王朝的文成公主,為兩位公主修建了大、小昭寺,分別供奉了釋迦牟尼八歲和十二歲等身佛像。大昭寺建成後,為紀念山羊馱土建寺的殊勝之舉,寺廟取名山羊幻化廟,城市也改名為“惹薩”,意為“羊土城”。公元八世紀,赤德祖贊也迎娶了大唐王朝的金城公主,金城公主將文成公主帶來的釋迦牟尼佛像迎請到大昭寺主殿,制定了一整套供養祭祀儀軌,在紅山和藥王山之間修造了稱為“巴嘎噶林”的三座大白塔,成為進入拉薩城的大門。自從金城公主將小昭寺的釋迦牟尼十二歲等身像移供大昭寺主神殿後,這尊佛像便成為整個雪域藏人信仰的中心,朝拜供奉者絡繹不絕。緣於這尊至神至聖的佛像,“惹薩”亦改稱為“拉薩”,意為“神佛之地”(聖地、佛地),從此出現了拉薩城。公元九世紀,吐蕃王朝崩潰瓦解,伴隨公元十一世紀西藏佛教後弘期的興起,拉薩成為很多高僧大德弘教之地。公元十三世紀,元朝中央政府把西藏納入統一版圖,元、明中央政府先後在西藏地方扶持薩迦王朝和帕木竹巴王朝,西藏的政治中心一度轉移至日喀則的薩迦和山南地區。公元十三世紀中葉,前藏十三萬戶長之一的蔡巴,在拉薩東面修建蔡巴寺、貢唐寺,此後歷代蔡巴戶長組織力量疏通拉薩河道和加固河堤。公元十四世紀中葉,帕木竹巴地方政權取代薩迦地方政權後,支持宗喀巴及其弟子,在拉薩修建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強化了拉薩的宗教“聖城”地位。公元十七世紀中葉,五世達賴喇嘛羅桑嘉措受清朝皇帝冊封,建立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政權,以拉薩為政權的中心,拉薩城市有了新的發展。著名寺院在這一時期都有較大規模的修葺和擴建,其中大昭寺改造、擴建,對拉薩的城市布局產生了影響。布達拉宮的重建及其以後的增修改建,使之形成了今日的規模。七世達賴喇嘛時期,在布達拉宮以西約兩公里處建起了羅布林卡,以後迭經擴建,成為占地三十六萬平方米的大園林。由此形成以布達拉宮為中心,輻射八廓街、羅布林卡周圍約三平方公里的拉薩古城。1951年5月中國人民解放軍和平接管拉薩,1960年正式設立拉薩市。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前後,拉薩墨本管轄拉薩市區中心部分(林廓路以內);雪巴列空管轄拉薩市郊洛麥溪、朗如溪、札什溪、折布林溪、蔡溪、蚌堆(仲堆)溪、列烏溪、南木傑崗溪、隆巴溪、札溪、昌谷溪、聶當溪、江溪、東嘎宗、南木吉才溪、曲隆溪、古崩堂溪、德慶宗等十八宗溪。1954年拉薩墨本管轄拉薩市;衛區總管管轄尼木門喀溪、曲水宗、羊八井郭巴、麻江郭巴、堆龍德慶宗、撒拉溪、朗塘溪、卡孜溪、林周宗、墨竹工卡宗、東嘎宗、德慶宗、達孜宗、蔡溪、列烏溪、南木傑崗溪、洛麥溪、協仲溪、札什溪、曲隆溪、折布林溪、南木溪、聶當溪、朗如溪、蚌堆溪、札溪、隆巴溪、昌谷溪等二十八宗溪。1960年設拉薩市,原屬絳曲基巧的當雄、達木曲柯爾、白倉溪、達波錯斯(色)、旁多溪劃入拉薩市。將折布林溪、洛麥溪、朗如溪、蔡溪、曲隆溪、札什溪併入拉薩市區;以林周宗與旁多宗、撒拉溪、朗塘溪、卡孜溪合併設林周縣(駐松盤);以當雄與羊八井郭巴、寧中郭巴、納木湖郭巴等合併設當雄縣;以達孜宗與德慶宗、蚌堆溪合併設達孜縣(駐德慶村);以墨竹工卡宗設墨竹工卡縣(駐塔巴村);以曲水宗與色溪、南木溪、協仲溪、聶當溪合併設曲水縣(駐雪村);以尼木門喀溪與麻江郭巴合併設尼木縣(駐塔榮);以堆龍德慶宗與列烏溪、東嘎宗合併設堆龍德慶縣(駐朗嘎)。拉薩市共轄當雄(駐當曲卡)、尼木、曲水、堆龍德慶、達孜、林周、墨竹工卡等七縣。1964年原林芝專區所屬林芝(駐尼池村)、米林(駐東多村)、工布江達(駐介德)、墨脫四縣劃入拉薩市領導。墨竹工卡縣遷駐工卡;林芝縣遷駐普拉。拉薩市轄十一縣。1975年林周縣由松盤遷駐旁多。1977年拉薩市轄林周(駐旁多)、當雄(駐當曲卡)、墨竹工卡(駐工卡)、尼木(駐塔榮)、米林(駐東多村)、墨脫、達孜(駐德慶)、曲水(駐雪村)、堆龍德慶(駐朗嘎)、林芝(駐普拉)、工布江達等十一縣。至2005年12月31日,拉薩市轄一個市轄區、七個縣,分別是城關區、林周縣、當雄縣、尼木縣、曲水縣、堆龍德慶縣、達孜縣、墨竹工卡縣。

堂號

京兆堂:以望立堂,亦稱常安堂。
開封堂:以望立堂,亦稱杞邑堂、啟封堂、大梁堂、汴梁堂。
蜀郡堂:以望立堂,亦稱蜀漢堂、成都堂。
拉薩堂:以望立堂,亦稱吉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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