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骨種

【接骨種】土家族的婚俗。從遠古到“改土歸流”之前,土家族曾有“同姓為婚,婚嫁不用轎,背負新人,男女混雜”,“土司舊例,凡姑氏之女,必嫁舅氏之子,名日:‘接骨種’”的習俗。現在,土家族人中還流行著這樣的歌露:“姑家女,伸手娶,舅家要,隔河叫。”因此,“接骨種”實為姑表親。
在“改土歸流”之前,土家族的婚姻是比較自由的。青年男女往往在唱歌跳舞時,彼此由愛慕到戀愛,以木葉為媒,只要得到土老師(巫師)許可,即可訂婚、結婚。“改土歸流”後,便受到“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門當戶對”等封建包辦婚姻的約束,自出婚姻逐漸為買賣婿媧或變相買賣婚姻所代替。初,“婚配以牛布五穀為聘”,以後,訂婚時,男方必須向女方家納牛、羊、豬、銀、酒等物。成婚年齡,一般都偏小,多為十六、七歲,亦有十二、三歲成婚者。目前,已多同於漢族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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