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條件作用說

接近條件作用說是學習的刺激-反應理論的一種變式。由美國行為主義心理學家格思里於 20 世紀 30 年代提出。該學說來源於三個方面:(1)巴甫洛夫的條件反射學說;(2)J.B.華生的行為主義,特別是 J.B.華生強調用動覺刺激解釋思維或預期等不能直接觀察的中介事件的思想;(3)聯想學習理論中強調事物接近的作用的思想。格思里的接近條件作用實為巴甫洛夫的經典條件作用,只是其對條件作用的形成、練習的作用、遺忘、動機、意向以及獎與懲的作用的解釋與眾不同。

他堅持把線索(即刺激)與反應的接近作為聯合作用的唯一規律,即刺激的組合,如果有某種運動伴隨它之後發生,則在它再次出現時,那一運動將會隨之而產生。後又增加一條附律作為補充,即一個刺激模式第一次與一個反應結合,即獲得充分的聯結力量。格思里以此解釋練習中的重複如何導致技能的進步。他認為,某項技能,如籃球賽中的投籃,並非單一動作,而是複合動作,有大量線索與反應需要形成聯結,多次練習是必要的。他在解釋遺忘時認為,雖然合乎要求的刺激與反應通過一次練習就能獲得長久保持的聯結力量,但學習中的刺激-反應情境不是單一的,還存在著不符合要求的刺激與反應。這些刺激與反應的聯結也是一次形成,會干擾原先獲得的刺激-反應聯結。格思里的遺忘理論是一種純粹的干擾論。他與其他刺激-反應學習理論家,如桑代克、巴甫洛夫、赫爾和斯金納的最顯著的分歧是反對強化說,堅持接近說,認為獎勵的呈現,只是使機體終止對學習起干擾作用的新的刺激-反應聯結,並未加強行為,只是保護行為。格思里的接近條件作用學說對現代行為矯正技術有較大影響,如治療各種恐懼症的系統脫敏法即在這一學說基礎上發展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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