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準備

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準備是指企業因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而增加的資本公積。企業接受捐贈,應按稅法規定交納所得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準備
  • 含義:非現金資產捐贈而增加的資本公積
  • 形式:企業接受捐贈
  • 類型:會計
合法性和正確性
對於企業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增加的資本公積,應重點控制非現金資產作價的合理性及是否按規定辦理了移交手續,是否經過驗收。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接受捐贈的非現金資產,其入賬價值的確定應分別情況進行處理:
如果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應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如果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應按如下順序確定入賬價值:同類或類似非現金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非現金資產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同類或類恃非現金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非現金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入賬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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