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辦之款

採辦之款。即採購及運輸物資之經費。清代戶部每年額支經費主要有十五項,採辦之款為其中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採辦之款
  • 外文名:Purchase money
  • 屬性:財政名
  • 時間:清
。即採購及運輸物資之經費。清代戶部每年額支經費主要有十五項,採辦之款為其中之一。清制,各省所需物件,按照例價動用正項錢糧採買,事竣報銷;亦有例價不敷,則準許動用存公銀兩協貼者,均令核實報銷。凡採買物料運解進京水腳運費銀,在耗羨銀內動支,隨同料價一體報銷。據光緒十三年(1887) 冊報,全國各省採辦物料銀數為:山東牛筋、黃蠟、黃丹銀六百三十二兩有奇,又添辦鋪墊運腳等銀一千九百三十九兩有奇;山西鐵斤、紙張、農桑、絹、生素絹銀一萬四千九百三十兩有奇;河南棉布、十筋、黃蠟價腳銀三千八百四十二兩有奇;江蘇飛金三千二百塊,每金一千兩,給水腳銀二百兩,金價照市價開支,另有各色布銀一千六百五十兩;安徽白麻銀一千零二十四兩有奇;江西銀硃、桐油、五倍子、紫草銀四千三百四十九兩有奇; 福建台連紙、黑鉛、黃熟銅銀一萬一千零九十七兩有奇;浙江黃熟銅、桐油、芽茶、黃茶、絲綿銀六千零二十七兩有奇;湖北白蠟銀一千五百兩;湖南白蠟銀一千七百六十七兩有奇;廣東白蠟、檀香、膠、靛、花梨木、紫榆木、高錫銀一萬八千九百四十一兩有奇;雲南天青石黃銀三千三百七十兩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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