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元藇等餘杭等州刺史制

《授元藇等餘杭等州刺史制》是唐代元稹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授元藇等餘杭等州刺史制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元稹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授元藇等餘杭等州刺史制
敕:饒州刺史元藇等:自天子至於侯甸、男邦,大小之勢不同,子育黎元,其揆一也。是以郎官出宰百里,牧守入為三公,此所以前代稱理也。近俗偷末,倒置是非,省寺以地望自高,郡縣以勢卑自劣。盤牙不解,稂莠不除,比比有之,患由此起。今餘杭、锺離、新安、順政,三有財用,一鄰戎狄,將有所授,每難其人。以藇之理課甄明,以宏度之奏議詳允,以元亮之學古從政,以公逵之守道立身,僉命為邦,庶可勝殘而去殺矣。敬奉詔條,用慰煢獨。可依前件。

作者簡介

元稹(公元779—831年),字微之,河南河內(令河南洛陽附近)人。貞元九年(公元793年)明經及第。貞元十九年,登書判拔萃科,元和元年(公元806年)。登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因得罪宦官及守舊官僚,遭到貶斥。後轉而依附宦官,官至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元稹是著名詩人,與自居易齊名,稱“元白”。因詩風格相近,合稱“元白體”。曾撰傳奇《鶯鶯傳》。對後世影響極大。《全唐詩》存詩二十八卷。有《元氏長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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