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經營成果分配

按經營成果分配亦稱按經營分配指承包經營者、租賃經營者、委託經營者參與企業收益的分配方式。企業經營狀況和成果,集中反映在企業效益上。經’營效益,是經營者參與分配的對象和尺度。這就是按經營成果分配。按經營成果分配而取得的收入,通常包括勞動收入、經營收入,還有一定的風險收入或機會收入。

按經營成果分配的內容,按經營成果分配的特點,按經營成果分配的基本要求,

按經營成果分配的內容

按經營成果分配我國市場經濟中與按勞分配既相聯、又有區別的一種分配方式。經營,泛指對一切經濟活動的籌劃、組織和管理。按經營分配就是按商品生產者在一定時期內生產和經營的最終收益量(確切地說就是企業的淨產值(v+m),即經營效果來分配,又稱按經營收益分配。它表現為:企業經營得好,經營收益(v+m)多,經營者就多得;反之,則少得。
按經營分配並非存在於一切社會經濟形態之中,它是與市場經濟形式必然聯繫著的。在市場經濟中,獨立的商品生產者的收入不由他耗費在產品中的個別勞動所決定,而是他的產品參加市場競爭,即他的個別勞動時間經過市場的“校正”或“過濾”,把它轉換為社會平均勞動時間後的收入。也就是說,他的收入不僅與他的勞動狀況有關,還受市場供求、價格變動、技術裝備,以及自然條件如土地、氣候等外在因素的制約。可見經營收入是市場化分配機製作用的結果。

按經營成果分配的特點

按經營分配的主要特點就是,商品生產者的個人收入分配,不僅取決於生產,而且取決於交換;不僅取決於勞動者個人的勞動量支出的大小,而且取決於市場的需要和變動。後者對於商品生產者的個人收入分配往往會起主要的決定性作用。
按經營成果分配的優點:
按經營分配的優點就在於它迫使經營者具備強烈的市場觀念和經濟效益感,他必須密切注意市場供需和價格的變動,加強市場的預測、產品選擇、生產發展方向的決策能力,爭取投入產出比率的最大化。所以,按經營分配最能與市場分配產生共鳴,從而有利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按經營成果分配的缺點:
按經營分配也有其局限性,就是它客觀上承認了某些非勞動的和偶然因素決定分配的合法性。有的人先富起來可能並不一定是他主觀努力造成的,有的人富不起來,也不二定是他主觀不努力造成的。但對這一切,按經營分配是默認的,它使商品生產者收入大起大落和貧富懸殊成為可能。
因此,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除承認和鼓勵勞動者合法經營創收外,還應通過稅收手段,如高額累進所得稅率,限制部分經營者暴發戶,以期達到社會和個人利益共享、共同繁榮的目的。

按經營成果分配的基本要求

從我國社會主義現階段城鄉生產力水平比較低的實際情況出發,根據我個人的研究,按經營分配的基本要求,至少可以歸納為如下幾點:
第一,要承認經營是以勞動為基礎的
任何經營活動都必須支出一定的腦力或體力的勞動的量,所以,經營者必須首先是勞動者。但是,作為經營者的勞動又不同於一般勞動者的勞動。因為一般勞動者在任何社會經濟形態中都存在,而從事經營勞動的勞動者則只能在具有商品經濟關係的社會經濟形態中存在,一般勞動者的勞動不一定都要經過交換,而經營者的勞動是與交換活動密切地聯繫在一起的,一般勞動者的勞動不一定都要成為社會勞動,而經營者的勞動則必須成為社會勞動。因此,在這個意義上說,經營者必須首先是勞動者,但他又不是一般的勞動者。他的勞動作為一種經營活動,不是單純的人和大自然的關係,即人與物的關係,而是與一定的社會關係緊密地聯繫看的,即包括人與人的關係。甚至在有些場合,比如在純粹的交換活動中,他就是把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作為自己的勞動。可以說,如果經營者沒有勞動,經營就無法進行,因而就談不上按經營分配的:問題。同樣,如果勞動者不能把他與大自然的關係和整個社會的交換關係聯繫起來,並綜合在一起,那么,他的勞動也就不成其為經營活動,他就不能參加到按經營分配中來。
第二,要承認凡是參加按經營分配的勞動者都必須是能夠獨立自主地進行經營活動的。
如前所述,按經營分配的特點之一,是勞動者在經營活動中的個體性。勞動者的經營好壞.個人消費品獲得的多少,都主要是取決於他個人在經營活動中所能夠發揮的作用。為此,他就必須在經營活動的全過程中具有充分的自主權力。這些自主權力,具體地說,體-現在他的整個經營活動的供、產、銷的各個方面,包括:他能夠自覺地對市場情況進行正確的預測,自主地對自己的經營方向和經營目標進行決策,他能夠與四面八方、各行各業的經濟組織取得聯繫,自主地對所需要的生產資料進行選擇,他能夠根據消費晶的實際需要,對自己經營的產品品種、規格和數量進行必要的改變,他能夠根據市場供求關係的變化,對自己所經營的產品的價格進行合理的調整,他能夠根據競爭的需要和自己的實際情況,對自己與其他經營者的聯合與協作作出決定,等等。沒有這些自主權力,他的經營就必然會受到限制,從而,他也就不可能有效地參加按經營分配,或者說,按經營分配就不能真正得到實現。
第三,要承認凡是參加按經營分配的勞動者都必須是能夠獨立地進行經濟核算的。
按經營分配的特點之一,是勞動者在進行交換的過程中就一次性地實現了個人消費品分配。勞動者到底能夠在多大程度上使個人消費品分配得到實現,最重要的是取決於他的收與支相抵之後的餘額的大小。為此,他就必須獨立地進行經濟核算,其關鍵是必須在經濟責任、經濟權力、經濟利益三個方面都能夠有機地結合起來。在這裡,三者雖然各有所用,不可偏廢,但最重要的是勞動者要能夠對自己的經營活動負責。如果經營得好,他可以得到較大的經濟利益,如果經營得不好,他就必須對自己的虧損負完全的責任。如果勞動者不能對自己的盈虧情況負責,就不可能實行有效的經濟核算。如果勞動者不能獨立自主地有效地進行經濟核算,那么,他也就無法通過參加按經營分配去獲取個人消費品。
第四,要承認在按經營分配中,由於勞動者在經營上的差別而不可避免地帶來的個人消費品分配上的不均等現象。
每個勞動者在經營活動中所遇到的經營難度,所取得的經營效果,是很不相同的,所以,由經營所決定的個人消費品分配也必然不相同。並且,由按經營分配的特點所決定,勞動哲之間的收入差距比較大。因為按經營分配默認那些由生產:資料和市場的種種偶然性因素對勞動者個人消費品分配的影響,承認勞動者的活勞動以外的因素可以參加個人消費品分配。這樣,個人消費品分配上的差距就會顯得十分突出了。而按經營分配本身也要求承認這種經營上的較大差距而帶來釣分配上的較大差距,並以這種較大差距作為刺激經營的強大推動力,決不允許在經營者之間搞平均主義,吃“大鍋飯”。按經營分配的這個基本要求,在我國現階段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中顯得特別突出,這是我們已經意識到了的。
第五,要承認擁有管理經濟職能的社會主義國家機關,不要用行政的手段去直接干預勞動者的經營和個人消費品的分配,只有通過價格、稅收、利率和直接參與市場調節活動去進行間接的管理。
按經營分配與商品市場的聯繫極為密切,從而價值規律和市場的供求關係的影響制約是主要的。當然,這並不是說國家對實行這種個人消費品分配辦法的勞動者就不能施加影響,更不是說國家計畫對他們就一點不起作用。實際上,按經營分配也要求國家能從市場調節的特點出發,對其進行引導、管理,以促進這部分經濟的健康發展,而不是直接插手在他們中間進行干預。這部分經濟是相當活躍的,國家只能扶持,不能打擊:這部分經濟是比較分散的,國家必須管理,不能放任,這部分經濟正處於進一步發展之中,國家必須採取一切有效措施促使其進一步的發展。對於按經營分配的管理,過去我們還缺乏經驗,所以,要適應這個基本要求,對我們來說,任務更艱巨,更需要我們採取積極而又慎重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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