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辯護人

指定辯護人是指被法院指定為被告辯護的人。在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案件中,法院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被告人,指定專門人員為其辯護,以保障被告人行使辯護權的行為。是中國刑事辯護制度的主要內容之一。

刑事訴訟法第27條規定,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為他指定辯護人。被告是聾、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為他指定辯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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