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招牌(現代人稱為
標識),其功能就是進行視覺信息傳達。歷史學家認為,大眾視覺信息傳播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5萬-1萬年間的洞穴壁畫。如法國Lascaux洞穴中作於
舊石器時代的壁畫。在我國,招牌的這種視覺信息傳達功能最初是以標記的形式出現:標記的式樣開始很簡單,一般是把製造者或各種官工的印記刻在產品上。如在西周墓葬出土的文物中,發現有封建領主產品的標誌和各種官工的印記。在山東壽光縣出土的西周“己候”虎鐘,銘文刻有“己候作寶鐘”五字。稱作“良季鼎”的銘文上有“良季作寶鼎”字樣。從春秋戰國出土的文物中,現有不少民間手業者製造的陶器、漆器以及涓繡等產品上面,都刻印有“某記”造的字樣。如果上述刻印著文字標記產品,有一小部分拿到市場作為商品交換,那么這些文字標記自然就成為具有商標和招牌的作用了。
詳細信息
懸幟出現在戰國時期,這是春秋以來坐賈出現以後所採用的一種招牌形式。懸幟,起著招引顧客的作用。
戰國末年的
韓非子在《外儲說右》有一段記載:“宋人有酤酒者,升概甚平,遇客其謹,為酒甚美,懸幟甚高。”後來其他行業也採用懸幟招牌,如鬧市中的茶館,高懸一面寫有“茶”字的旗幟。

招牌史話的概述圖(1)
漢代較流行懸物招牌。它是在店鋪前懸掛與經營範圍有關的物品或習慣性標誌。如經營掃帚的店鋪,在門前懸掛一把掃帚作標記;賣燈籠的鋪子則在門口掛上一個燈籠;賣酒的店鋪在門口懸掛一面酒旗或壘個“當壚”;賣藥的懸掛葫蘆在藥鋪上空。《史記.司馬如列傳》中記載:“相如置一酒舍沽酒,而令文君當壚。”東漢詩人辛延年亦有“得姬年十五,春日當獨壚”的詩句。據認為,這是在酒店門前壘土為壚,安放酒瓮,賣酒的坐在壚邊,稱為“當壚”壚是賣酒標誌。據《後漢書.方術傳.費長房》中記載:“費長房者,汝南人也,曾為市椽。市中有老翁賣藥,懸一壺於肆頭……唯長房於樓上睹之,異焉。”“懸壺”,就是用葫蘆作為藥鋪的標誌,高高地懸掛在市場的街頭(肆頭)或藥鋪的上空。
唐宋時代盛行用燈籠、旗幟作招牌。燈籠上一般用文字表明其商號和營業性質;如“風雲客店”、“好來香茶館”、“臨江飯莊”等。旗幟以酒旗為多,用文字或圖案繡於長條青色布上綴以白邊,懸於店外,招引過客。唐人杜牧的“千里鶯啼綠映紅,水村山郭酒旗風”便是極好放亮十分引人注目。燈籠招牌相傳起自五代,唐宋開始盛行。南宋時吳自牧撰寫的《夢梁錄》中記道:“酒肆門前排設杈子及桅子燈,蓋因五代敦高祖游幸汴京,茶樓酒肆,俱如此裝飾,故至今店家仿效俗也。”而且各行業的燈籠造型也略有區別,如酒樓懸掛的燈籠形如酒瓮,藥店掛的燈籠狀如葫蘆,都是為了便以識別,直至我國解放前的長春、瀋陽等地,許多飯館還都以燈籠為廣告招牌,並把燈籠的數目及顏色作為廣告信息的要素。燈籠數目的多少是代表飯店的等級(如普通飯店、或可承辦宴席的飯店);而顏色的不同則是代表飯店經營內容的差別(如北京菜、上海菜、四川菜等)。人們到飯店吃飯,都是四處看燈籠,尋找自己合意的飯店。

招牌史話的概述圖(2)
現代,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科技的不斷發展,招牌發展也進入了一個黃金時代,並賦予其新的內涵。作為一種視覺信息傳達設施,招牌發展演變出了路牌、燈箱、廣告牌、樓層索引牌、指示牌等等。其形式和材料的運用也更具現代感,並朝著光電化、智慧型化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