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競價

拍賣競價是指產權交易採用市場方式進行拍賣,在產權交易市楊上通過公開招標進行;凡有條件的購買者,均可按照程式提出購買要求,賣方對所有的購買者一視同仁;其產權成交價格、付款方式、人員安置、債權債務處理等事項,應在多個購買者公開競爭中決定。拍賣活動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

拍賣競價的程式主要包括:
1.拍賣委託人將自己的身份證件、委託拍賣標的產權名稱、性質、數量和委託拍賣的具體要求等,提交給有拍賣資格的拍賣行。拍賣行在接到委託拍賣人的有關材料、資料後,應給予接受委託或不接受委託的答覆。
2.簽訂《委託拍賣契約》。《委託拍賣契約》應當載明以下事項:
(1)委託人、拍賣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2)拍賣標的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
(3)委託人提出的保留價
(4)拍賣的時間、地點;
(5)拍賣標的的交付或者轉移的時間、方式;
(6)佣金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7)價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8)違約責任;
(9)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3.發布拍賣公告。
4.審查應買人資格,收取保證金。
5.進行公開拍賣。
6.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收取拍賣企業的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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