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卜楞案件

民國7年10月,甘肅拉卜楞駐軍及西寧鎮守使馬麒,借拉L楞寺院上層的權力糾紛,以“調處”之名,從中挑撥並進行武力鎮壓,激起了拉卜楞所屬各部落與寺院僧眾的強烈不滿和反抗。寺院攝政阿莽倉率所屬大夏河沿岸和甘加等地部落民眾,圍攻拉卜楞馬麒軍駐地,受到鎮壓。失敗後,又集結阿木去乎、博拉、札油等部落藏民和寺院僧眾數千人,在桑科灘和甘加灘等地與馬麒的軍隊發生激戰,雙方都有傷亡。馬麒派人要求“議和”,未成,遂調大兵萬餘人,用洋槍大炮轟擊民眾,圍攻寺院,藏民死傷2000多人。事後,馬麒借辦阿莽倉案,又屠殺沙溝、卡加溝、隆哇溝等上下8溝17族不少人,並燒毀阿木去乎、沙溝、卡加等寺院37座,罰銀100萬兩,劫去牲畜、財物無數。馬麒的血腥鎮壓加深了“寧海軍”與夏河藏族之間的矛盾,鬥爭持續幾年。至1927年,按照“解決拉卜楞案件的條件”,馬麒駐軍從拉L楞撤離,“案件”才算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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