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發企業庫存商品明細帳的設定

批發企業庫存商品明細帳的設定是會計學術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批發企業庫存商品明細帳的設定
  • 所屬學科:會計學
批發企業庫存商品明細帳的設定在批發企業的經營過程中,業務部門、倉庫保管部門和財會部門都需要了解、掌握各種商品的收付存情況,但三個方面的庫存概念和口徑不同,主要是商品付出(減少)登記的時間存在差異:業務部門在銷貨中於開出銷售發貨單時作為庫存商品的減少;稱為業務庫存或可調庫存;倉庫部門於商品出庫時作為庫存商品的減少稱為保管庫存;而財會部門則按銷售實現的時間作為庫存商品減少稱為會計庫存。故而,企業應合理地設定庫存商品明細帳,既要滿足各個部門對不同口徑的庫存商品資料的需求,又要儘可能簡化核算工作。實際工作中,批發企業庫存商品明細帳的設定有三種方法可供選擇:(1)三帳分設,即業務、倉庫、財會三個部門分設三套帳,業務部門設商品調撥,倉庫設保管帳財會部門設庫存商品明細帳,其中,商品調撥帳和保管帳只需記載數量,不記金額,庫存商品明細帳既登記數量,又登記金額。三套商品帳各自滿足三個不同部門的需要,資料清晰,用帳方便,但核算工作重複較多,工作量較大。(2)設兩套帳(兩帳合一)。指三個部門設定兩套庫存商品帳,即倉庫保管帳,業務部門和財會部門合併設定一套商品帳(所謂兩帳合一)。此種方法下,要求庫存商品明細帳同時提供業務庫存和財會庫存兩個口徑的庫存資料。因而,在帳面上應將存放於各倉庫的未售商品與已乾單未發運的待運商品相區分,全部商品為會計庫存,全部商品扣除待運商品即為可調庫存。這種設帳方法既滿足各部門的不同需要,又簡化了設帳與核算工作。(3)三帳合一。指企業只設一套商品帳,供業務、倉庫、財會三個部門使用,這種設帳方法必須符合一定條件方可採用:業務開單、財會結算與倉提貨同在一處,三方面手續同一天內辦完。一般適用於前店後庫的基層批發企業。套用中,庫存商品明細帳於業務部門開單後登訂;財會人員對當天的帳要逐筆覆核勾對,未辦結算的帳項不予勾對;倉庫設商品數量卡,並隨時進行帳、卡及實物的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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