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解釋學

批判解釋學是德國哈貝馬斯的解釋學理論。強調解釋學應當與意識形態批判的理論結合起來。以為伽達默爾解釋學是自我反思過程的產物,其缺點是把語言看成一切社會制度建立的基礎,沒有注意到語言所產生的語義交往的扭曲形成社會不公正狀態。並認為解釋學對傳統的看法貶低了自我反思的力量,服從於權威與偏見,不利於社會的進步。解釋應當與社會批判理論、日常語義學、奧地利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學等相結合。

認為他所提出的意識形態批判可以把解釋學的反思與自然科學的說明方法相結合,既可以說明外界世界,又可以避免權威與偏見對人類解放的破壞作用。提出以交往合理性和社會進化理論來奠定社會理論和社會實踐的合理性基礎,用普遍語用學來改善人們的對話與交往,構造漪一種合理的社會現實類型。伽達默爾批評哈貝馬斯的批判解釋學把解釋學看成是一種方法論而不是本體論,忽略了語言性和歷史性。哈貝馬斯的批判解釋學可以看成是對解釋學理論的一種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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