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南王判罪

《扶南王判罪》是東晉小說家乾寶創作的一篇小說。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扶南王判罪
  • 創作年代:東晉
  • 作品體裁:小說
  • 作者:乾寶
  • 作品出處:《搜神記》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扶南王判罪
扶南王范尋養虎于山,有犯罪者,投與虎,不噬,乃宥之。故山名大蟲,亦名大靈。又養鱷魚十頭,若犯罪者,投與鱷魚,不噬,乃赦之,無罪者皆不噬。故有鱷魚池。
又嘗煮水令沸,以金指環投湯中,然後以手探湯:其直者,手不爛,有罪者,入湯即焦。

作者簡介

乾寶,生卒年不詳,東晉新蔡(今河南省新蔡縣)人,字令升。著述頗豐,主要有《周易注》、《五氣變化論》、《論妖怪》 、《論山徙》、《司徒儀》、《周官禮注》、《晉記》、《乾子》、《春秋序論》、《百志詩》、《搜神記》等。其祖父乾統,三國時為東吳奮武將軍都亭(今湖北恩施)侯,父乾瑩,曾仕吳,任立節都尉,遷居海鹽。乾寶自小博覽群書,晉元帝時擔任佐著作郎的史官職務,奉命領修國史。後經王導提拔為司徒右長史,遷散騎常侍。除精通史學,乾寶還好易學,為撰寫《搜神記》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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