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重置價格

房地產價格由房地產資產價格和物業價值兩個標準確定,在我國現行體制下主要由房地產的資產價格確定;而房地產資產價格主要由土地資產的重置成本和房產的重置成本確定,因此房地產價格的波動主要受土地重置價格波動的影響。為抑制房地產價格上漲,有必要剔除房地產重置價格中的土地成本,限制房地產的交易使其不再具有投資品屬性,從而抑制對土地資產的投資性需求。

replacememt cost of building
採用估價時點的建築材料和建築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重新建造與估價對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築物的正常價格。
與此相近的術語是“房地產重建價格”。重置與重建的區別是,重置只要求具有同等的功能效用,而重建則要求是完全相同的複製品。(見房地產估價規範.條文說明2.0.2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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