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調式

戶調式是東漢末起按戶徵稅的制度。“調”作為政府的一種收入形式始於東漢時期,質帝本初元年(146年) 九月,朱穆奏云:“河內一郡嘗調縑、素、綺、谷才八萬餘匹,公乃十五萬匹,官無見錢,皆出於民”。這種“調”的對象是郡,屬於財政體制上的問題。桓帝、靈帝時均有“調”的記載。獻帝建安五年(200年),曹操部下的都尉李通,“急錄戶調”,“收其綿絹”。說明已經實行戶調式。

基本介紹

戶調式於太康元年(280年)頒布。共有三項內容:占田制戶調製、和品官占田蔭客制
所謂“占田”,就是國家準許農民占有法令上所規定的田畝,正丁男子占田70畝,女子30畝。所謂“課田”,講的是督課耕田之意,國家按課田數徵收田租,丁男課田50畝,丁女20畝,次丁男25畝,次丁女及老小不課,每畝課田租米8升。
戶調式:丁男之戶,每年輸絹3匹、綿3斤,丁女及次丁男為戶減半。限田制,規定官員一品可占田50頃,以下每低一品減田5頃。蔭親蔭客制,規定除官員不課田,不繳戶調外,可按官位高低,蔭其親戚,多者及九族,少者三世。
戶調式制度的實施,是晉代獨具的一個特色,晉武帝司馬炎通過制定這些措施增強了國力。加劇了整個社會的貴族化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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