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岳公館

戴岳公館

戴岳公館位於長沙市開福區民主西街1號,公館主人戴岳是辛亥革命先驅、反袁義士、北伐功臣、抗日將領、湖南和平起義人員,也曾為長沙過去的市政建設作出過積極貢獻,在歷史上有一定的地位和影響。上世紀20年代,戴岳任湘軍將領時購得此宅,並將之命名為戴岳公館。

2014年,長沙戴岳公館因一場官司重回公眾視野,法院的兩次判決均支持文物局“不應認定為不可移動文物”,從而決定了這棟百年建築的命運,2015年2月9日,戴岳公館正式開拆。現已拆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戴岳公館
  • 位於長沙市開福區民主西街1號
  • 年代:上世紀20年代
  • 主人:肖勁光將軍
公館歷史,文物拆除,

公館歷史

戴岳公館是肖勁光將軍在解放初饋贈巨資為好友戴岳所回購的名宅,是國共合作的歷史見證、也是湖南統一戰線的歷史佳話。
1928年5月,戴岳率軍進入長沙,擔任長沙警司令時購得此宅。當時,軍政首腦常聚此商議要事,公館見證了湖南近百年來發生的諸多歷史事件。以後戴岳將軍率軍轉戰各地,該宅幾度易主。湖南和平解放後,肖勁光擔任湖南省軍區司令員兼長沙市軍管會主任,此時戴岳也調來長沙。肖勁光對戴岳居無定所備極關懷,饋贈500萬舊幣,囑其購回故宅安頓家眷。戴岳公館之名由此而來。

文物拆除

2012年底,戴煜向民革湖南省委主委、省政協副主席劉曉反映戴岳公館即將被拆除一事。
2013年初,省政協全會上,劉曉向大會遞交“關於原址保護戴岳公館的建議”的提案。提案稱,長沙市啟動開福區黃興北路“棚戶區改造”,戴岳公館被列入紅線範圍內,但離黃興北路尚有一百多米的距離。認為戴岳公館既具有建築物本身的文化價值,又具有重大的歷史意義。原址保護也是長沙建設和保護歷史文化名城的具體內容。
因此建議,將戴岳公館進行原址修繕保護,列入長沙市“不可移動文物”;在徵得戴岳將軍後人同意的前提下,對公館進行復原式陳列,闢為長沙市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將戴岳公館附近的另4處已列為“不可移動文物”的老公館,與戴岳公館一道連片進行保護,形成長沙古城不可多得的歷史風貌公館群。
2012年起,戴岳之子戴世選四處提交材料,向多個政府部門寄信,請求將戴岳公館列入文物保護單位,均被拒絕。2013年,長沙市文物局回函,稱戴岳公館遭受多次拆改及添建,大量運用了現代工藝及材料,使建築的形制與結構都發生了根本變化,建築的歷史原真性和整體性遭到嚴重破壞,“不應認定為不可移動文物”。
對此,2014年5月,不滿認定結果的戴世選將長沙市文物局告上法庭,請求文物部門重新作出認定。
此案經歷一審、二審,法院認定文物主管部門對戴岳公館所作的認定過程符合法定程式、證據充分,予以支持,戴家後人在兩次審理中均敗訴。
2015年2月9日,戴岳公館正式開拆。
開福區文物管理所將與開福區建設局在戴岳公館舊址共同建成戴岳將軍的紀念史跡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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