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野生動物朋友(蒂皮·班傑明·奧康迪·德格雷著圖書)

我的野生動物朋友(蒂皮·班傑明·奧康迪·德格雷著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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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野生動物朋友》是2002年雲南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蒂皮·班傑明·奧康迪·德格雷。本書主要講述了小蒂皮10歲回到巴黎後所寫的她與非洲各種野生動物生活在一起的動人故事和親身感受。

基本介紹

  • 書名:我的野生動物朋友
  • 作者:蒂皮•班傑明•奧康迪•德格雷
  • 原版名稱:Mon livre d'Afrique
  • 譯者:黃天源
  • ISBN:9787541520716
  • 類別:自然
  • 頁數:148
  • 定價:¥30.00
  • 出版社:雲南教育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2-6-1
  • 裝幀:平裝
  • 購買地:全國各地書店有售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資料,編輯推薦,媒體評論,

內容簡介

12歲的法國女孩蒂皮所選擇的驚險生活,都在你的“城市定式”想像之外。她與世界是這么相處的:騎在柔軟溫暖的鴕鳥背上飛跑,讓小獅子穆法薩吸吮著手指午睡,赤身在河邊以象鼻的噴水洗浴———這不是一篇美文的斷章,這些真實的畫面,來自《我的野生動物朋友》中的攝影照片。
法國攝影家、12歲女孩的父親阿蘭·德格雷先生並沒有瘋。那天他對我說,他永遠記得1955年一位美洲印第安酋長的話:讓人成為動物吧! 也許以後某一天,在動物身上發生過的所有的事,也會在人身上發生。但無論發生什麼,我們都是地球的兒子;這個崇尚自然的理念在攝影師心中強烈作用著,這使他的女兒蒂皮在非洲納米比亞一出生,就被放在野生動物群里。她攀援著大象哥哥阿布的鼻子和“他”親吻。她趴在地上,被獵豹從身後護擁著散步。她嬰孩時期,坐在鴕鳥林達背上,“林達很善良”,這個女孩自述說,“它老怕把我掀翻,常常不願動一動身子”。她三四歲時赤身裸體走進沙漠,那堆小小的柔軟的肉,在大漠夕陽中泛出的光芒,讓人怦然心動!
蒂皮和她的朋友蒂皮和她的朋友

圖書目錄

致中國小朋友
譯本前言:遠方的榜樣
我好想寫一些野外生活的故事
我的野生動物朋友
我會跟動物說話
阿布,我的大象哥哥
皮膚的顏色根本不應該算什麼
坐在鴕鳥背上真開心
豹子很危險,但我照樣跟它玩
鱷魚心裡只裝著一件事:吃
野生動物就像我家裡人一樣
長頸鹿安詳地朝我走來
同小狒狒難捨難分
動物世界複雜得很
溫柔的小獅子——穆法薩
大象是有很強的記憶力
誰替我拿主意呢,我會受不了的
動物來自好人的這一邊
用眼睛跟它們交流
絕不要害怕,但永遠要小心
動物從來不兇惡,但比較好鬥
非洲才是我的故鄉
我最喜歡的一張照片
最接近動物的部落:布須人
殺死野生動物真是荒唐極了
害怕多沒出息
這些照片像演電影一樣
我只吃不認得的雞
變色龍的語速比火箭還快
經歷冒險是生活幸福的秘密
做作業總想做得十全十美
我很愛笑,也喜歡風吹著頭髮

作者資料

蒂皮·德格雷(1990—),法國巴黎人。在非洲的納米比亞出生,父母是專門拍攝非洲野生動物的攝影師。她從小就知道如何與動物打交道,整日與動物為伴,怎樣與他們作伴。10歲回到巴黎後,她將自己與非洲各種野生動物生活在一起的動人故事和親身感受寫成了《我的野生動物朋友》一書。

編輯推薦

法國小女孩蒂皮,1990年出生於非洲納米比亞。她從小跟拍攝野生動物的父母在叢林長大,與野象相親,同鴕鳥共舞,變色龍牛蛙、豹子、獅子、狒狒.豹子……一個個給她帶來奇趣、歡樂、驚險、幻想,以至皮肉之苦,最終都成為她最好的朋友。
本書是小蒂皮10歲回到巴黎後所寫的她與非洲各種野生動物生活在一起的動人故事和親身感受,同時編入她父母——著名野生動物攝影師現場拍下的130多幅極為難得的圖片,不僅可親可賞,而且能喚起人們保護自然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出版後立即在小讀者中風行,並為大人們所喜愛,很快譯成德、日、英等文字流傳,成為全球暢銷書,有的譯本銷數逾百萬。
《我的野生動物朋友》是一本很及時的書,在“人與自然”成為全球化的主題之後,我們有必要檢討一下在大自然的交往中,我們做了什麼,又遺忘了些什麼。
一個僅僅10歲的法國小女孩,用她童真的眼光來打量這個世界。可以肯定,沒有人在她與那些野生動物做朋友之前,告訴她不要去傷害那些動物。按照弗洛伊德博士的觀點,人類的童年期的動物性的,小蒂皮就是把自己當作一個不折不扣的小動物,不離不棄地與野象、鴕鳥、變色龍、斑馬、牛蛙、豹子、獅子、狒狒……一起長大。她的朋友意識來自天性,就像她覺得自己也是野生的一樣。當她的父母用照相機拍攝下她與朋友相親相愛的鏡頭時,顯然也是把她當作了動物的一份子。
走進非洲,走進那些野生的動物,許多事情叫人無比驚訝,可偏偏又那么形象生動地顯現在你的眼前。長輩般和藹可親的大象,貓一樣溫柔的獅子,有著帝王般高貴氣質的長頸鹿,頑皮的狒狒與加狐猴,敏感的羚羊……配在圖片下的話,幼稚純真唯美得叫人心碎,也更像是向我們這些大人發問,為什麼我們的朋友,會被人們賦予了諸如“兇殘”的特性?儘管動物世界也有著複雜,動物也有著好鬥的性格,但是這又有什麼關係呢?小蒂皮說,我們要與那些野生的動物交流,用我們的語言、行動、愛心去關懷關愛理解並尊敬他們。她不能容忍那些屠殺野生動物的荒唐途徑,對許多兇惡的捕殺者深惡痛絕:“我們人類當中有些人很兇惡,兇惡得一點道理也沒有,僅僅是從中取樂。這些人都是出自壞蛋堆里”。蒂皮深信動物是出自好人堆里的,而不會是出自壞人堆里。我們可以說小蒂皮是思想是簡單的,因為她只是一個孩子,可是當我們有聽到整個人類共識的聲音又這樣的一個發出,並那么清晰有力時,你是否也會因為小時候玩弄了一隻燕子而羞愧難當呢?你是否也會想到,要把這樣的聲音傳達世界的每一個角落?
蒂皮的歷程並非一個浪漫故事,那130幅照片也不是給獵奇者的私慾物,當然更不是為了獲大獎而拍攝藝術作品,甚至把《我的野生動物朋友》看做是給兒童的教育書籍也是過分的。要受教育又何只是兒童,殊不知,我們這些大人君子們更需要靈魂的洗滌。蒂皮說上帝會告訴她所以的疑問,她不相信成人的世界會教給她什麼,或許太多的捕殺已叫她難以忍受。閱讀幾米的書畫使我感到情感的流離與莫測,閱讀蒂皮則使我對生命的真實與歸屬產生懷疑。什麼時候,我們也可以像她一樣,也或許像人類的童年一樣,在一湛藍的天空下,與我們的動物朋友粗野而歡笑地奔跑。
《我的野生動物朋友》來到中國
法國小女孩蒂皮記敘她在野生動物堆里長大,能和動物說話,善於用眼睛與動物交流感情的傳奇故事——《我的野生動物朋友》,經《人與自然》雜誌收入同名文庫,由雲南教育出版社出版中譯本。
小蒂皮的父母是拍攝野生動物的著名攝影師,1990年她在納米比亞出生後就跟隨父母輾轉於非洲南部的沙漠、叢林,與狒狒相伴,同鴕鳥共舞,大象是她哥哥,變色龍是她最好的朋友,就連危險的動物她也嘗試著去接近:小獅子吮吸著她的拇指睡得很香,兇惡的豹子向她撒一泡尿表示親昵。她體會到“動物來自好人這一邊”,對殘害野生動物的行為傷心不已。10歲回到巴黎後她把這一切難忘的經歷和感受寫下來,既有濃郁的傳奇色彩,又透著孩子的天真、純情和顯然受過良好薰陶所顯示出來的老到與成熟,而她父母及時拍下的130多幅堪稱經典的精美圖片更把人與自然、人與動物之間水乳交融的情景逼真地再現了出來,使全書真正達到美輪美奐,別開生面,讓人賞心悅目,感嘆不已。
《我的野生動物朋友》2000年在巴黎出版後,很快譯成德、日、英等文字出版,在29個國家發行,受到億萬小讀者和眾多成人讀者與教師、家長、兒童教育工作者的喜愛。
更令人震撼的,是這個孩子所提示的“人與自然”相處時的和諧關係——原來他們可以這么融洽,相互間不敵對、不侵犯、不傷害、不殺戮。在現實社會中,事情可遠不是那么溫情脈脈。在人處於絕對強勢的世界裡,人們已經習慣於動物們被關在牢籠里,被擺上餐桌,被以各種手段殘殺掉。在我們與它們之間,似乎永遠是殺戮和被謀殺的關係。在獸的獸性被抑制的同時,人的獸性無限膨脹。
窮困使人們向自然界索食。欲望讓人變得面目猙獰。
也許只有孩童才是純粹的善者。蒂皮就說,“動物就是我家裡人”,“我的天賦就是和動物說話”。孩子在成長為人以前,與動物之間似乎存在著那種神秘的聯繫。長大了,就變成魔了——那些為一隻斷翅的鴿子而落淚的,不都是些孩子嗎。
豐子愷先生恐怕是最明確的環保主義者。他的《護生筆記》中,最知名的是那幅“已死的母熊”:獵人入山,以槍擊母熊,中要害,端坐不倒。近視之,熊死,足抱巨石。石下溪中有小熊三。所以死而不倒者,正恐石落傷其子也。獵人感動,遂終生不復獵。
也許文明是救世良藥吧。在物質富足的現代社會,它使我們開了天目,良性復萌,慢慢看到了一個盲區。“環保”成為一個主題樹立起來。它的背後,承載著深厚哲學的意義。
在面對這位法國攝影師的時候,我問他,難道在自然界中,你不怕你的女兒遇到危險嗎?阿蘭先生的回答出人意料。他說,我並不害怕幼小的女兒在野生動物群中受到傷害。其實,都市橫行的車流,從天而降的恐怖事件,謀殺,無數的欺騙、誘惑與陷阱,“比自然界危險得多”。
但是,他們不可能永遠生活在“自然界”里。重新回到巴黎的蒂皮對於城市生活已經產生了荒謬感。比如,她習慣於赤腳,在巴黎的學校里上課,她忍受了很久以後,最後索性脫了鞋子和襪子,結果遭到周圍的孩子一通嘲笑。
文明越進化,我們越應該熱愛自然;但文明越進化,我們又不得不離自然越遠——這是不是一個無可奈何的怪圈?

媒體評論

從鴕鳥背上長出來的小女孩
蒂皮的爸爸媽媽是長年工作在非洲的野生動物攝影師,非常熱愛自然。做他們的孩子相當有福氣,可以小小年紀就擁有酷非洲的神秘生活體驗,小作者蒂皮寫的這本名叫《我的野生動物朋友》的故事,有一半多的篇幅是父母給女兒拍的精彩照片。蒂皮生在納米比亞,上學前跟著大人輾轉在非洲沙漠裡拍攝野生動物,很自然的,她從蹣跚學步到活蹦亂跳,所有的憨態可掬,也成了父母鏡頭捕捉的對象。或許人類的童年本來和自然界裡的動物就有很多息息相通的地方,蒂皮更是具有非同一般的天賦:會用眼睛和野生動物交流:  小山一樣高大的野象,會小心翼翼地跟在蒂皮後面用腳尖走路,因為它的小妹妹蒂皮當時只有一歲多,正在學步。沒錯,蒂皮一直親昵地稱呼這頭大象為“我的阿布哥哥”。
非洲的一種長著大舌頭的“萃萃蠅”,見人就叮,而且叮得很痛,卻從來不碰小姑娘蒂皮。為此,蒂皮自己的解釋是,“這是一個謎……也許它們覺得我屬於大自然吧。”
有一次,獵豹傑比一口咬到蒂皮的小肩膀上,完全可以把她吞掉的樣子。大人們全都大驚失色,因為這頭獵豹有過追咬驚恐奔逃的非洲小男孩的污點記錄。事後得知完全是一場虛驚:傑比對蒂皮只是輕咬一下,就好像只是小朋友之間互相逗逗一樣。連做遊戲都這么險象環生,蒂皮卻自有她的一套屢試不爽的小經驗:“動物來自好人這一邊”,“遇上野獸,驚慌失措,奪路而逃是萬萬不行的”,因為“野生動物就像我家裡人一樣”,“絕不要害怕,害怕多沒出息”,“但永遠要小心”,因為哪怕經過馴養,“豹子仍然是豹子”。
再沒有比封面照片更奇怪的了。一隻鴕鳥和一個小女孩,好像從來沒有分開過,蒂皮與其說是坐在鴕鳥背上,還不如說是從鴕鳥背上長出來的一樣。她怎么可以這么神氣活現?原來因為“坐在鴕鳥背上很舒服”,儘管它有著鋒利得足以對捕獵者開膛破肚的“距”(即指甲),它對蒂皮卻十分友好,“老怕把我掀翻,常常不願動一動身子”。還有,非洲的草原、草原上的風,非洲的藍天、藍天下的雲。小傢伙臭美達到的深度更是出人預料,她居然聲稱:“我很愛笑,也喜歡風吹頭髮的感覺。”已很有自我審美意識呢。
想來蒂皮仍然是寂寞而吃了不少苦的。你甚至可以說,蒂皮是因為沒有小夥伴玩,才會去和各種野生動物混在一起的。而且,同樣是面對野生動物,“拍照片,不會嚇著它們,可是獵槍就不同了。”比起那些扣動扳機的無數的手來說,蒂皮父母只是用來按響快門的手,顯得多么執著而無力回天!
連小蒂皮的黑人朋友,非洲土著布須人都知道不到萬不得已,不會宰殺野生動物,一旦殺之取肉而食的時候,他們會很虔誠地祭拜,感謝它為養活本部落而獻出生命。人類的初民時期想必就是這樣,那時候殺戮是成本高昂的有意識行為,保護卻是無意識的不作為,不像完全顛倒過來,殺戮是無意識的,保護卻是代價高昂的。
蒂皮很平靜地在巴黎上國小,是班裡受歡迎的愛講故事的人。老家巴黎的美麗擋不住這個孩子的隱隱愁緒,她有些宿命地認為只有非洲才是她的故鄉,因為巴黎的麻雀、鴿子或馬看不懂她的眼神。
金庸天龍八部》里有一位小魔女鐘靈,刁鑽古怪,住在大西南無量山裡的萬劫谷,貼身伴著一隻行動迅疾如閃電的小貂,小貂長年被主人餵以小蛇,因而貂性劇毒;一旦有人近身,小貂立即咬上去,被咬者立斃,仿佛在昭示人們所有關於自然和少女的禁忌。在最近的一張照片上,十歲的蒂皮回頭向我們望過來,眼神里儼然已經有了一縷少女的矜持和獨立。她的後腰上伏著一隻馬達加斯加狐猴,像極了中國的貂——整個人活脫就是一個鐘靈的歐洲版。這其中包含的人與自然的和諧關係,也是蒂皮要說的話吧。
所有我認識的女孩子都是家養的,只有我例外。我是野生的。我生活在非洲叢林,野生動物就像我家裡人一樣。
我的天賦就是與動物相親,我會跟動物說話,用眼睛跟動物交流。我血管里流著非洲人的血,只不過皮膚是白的罷了。皮膚的顏色根本不應該算什麼。我真不明白,人類為什麼要殺死野生動物,真是荒唐極了。如果把野生動物都殺了,以後就沒有野生動物了,那還怎么去拍照片呢!拍照片,不會嚇著它們,可是獵槍就不同了。
我很愛笑,也喜歡風吹著頭髮。
我們人類當中有一些人很兇惡,凶的一點道理也沒有,僅僅是從中取樂。這些人來自壞人堆里。我看啊,動物都來自好人這一邊,而不會來自壞蛋堆。
在生活中、能有一些驚喜就不錯了。即便是一些很小很小的驚喜。要得到驚喜、別忘了觀察那些美的事物就行了
動物從來不兇猛,但比較好鬥,只要理解它、尊重她、愛護它,不招致它的誤解,就能從動物那裡得到善意的回報,憑她純真的直覺,她斷定動物來自好人這一邊。
城裡沒有麵包樹、我只好爬到路燈桿上去。
上帝沒有了、但他存在、孤零零的。
我很想為保護自然做點事、但壓根兒就不可能、看來我得向上帝求助了。
為什麼不把我造成一個英國人呢?我可喜歡英語了。
我講述一個秘密的時候、總是很難找到詞、特別是講一個深藏的秘密。
對媽媽撒謊是不應該的。我向媽媽撒過謊、因為我對自己特別有信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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