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過的那個時代

我愛過的那個時代

《我愛過的那個時代》是2011年新經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川本三郎。

基本介紹

  • 書名:我愛過的那個時代
  • 作者:川本三郎
  • 頁數:256
  • 出版社:新經典
  • 出版時間:2011-10
基本信息,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

基本信息

副標題: 當時,我們以為可以改變世界
原作名: マイ・バック・ページ-ある60年代の物語
作者: 川本三郎
譯者: 賴明珠
出版社: 新經典
我愛過的那個時代
出版年: 2011-10
頁數: 256
定價: NT. 280

內容簡介

一九六八年,日本各大學發起了以意識形態為主的鬥爭浪潮,出現學生組織的「全學共斗會議」(簡稱「全共斗」),罷課、占領大學校園等場面愈演愈烈。一如許多目前仍活耀於日本藝文界的創作者,作者川本三郎與他們同樣是「全共斗世代」。
在這個日本社會思潮震湯最劇烈的時期,川本三郎以一個初出茅廬剛跑周刊新聞的新人記者身分,完整描繪出當時社會浪潮,讓這本作品成了六○年代的最真實見證。而他更親眼目睹東大「安田講堂事件」,這個大時代發生的事件,後來履次由村上春樹關鍵性地寫在《聽風的歌》、《1973年的彈珠玩具》、《挪威的森林》、《1Q84》等作品中。
時間也無法療愈的傷痛,一段作者數度提筆無法寫成的青春挫折物語。
本書文章最早連載於一九八六年至八七年日本文化創意人喜愛的藝文雜誌《SWITCH》,專欄名稱為「The
Reading」,由該志發行人新井敏記先生總策劃,並與角取明子小姐親自拜會川本三郎邀稿。最初原本只是希望讓八○年代的年輕讀者能理解六○年代的人事物而書寫,沒想到川本三郎寫著寫著,最後卻變得不得不整理思緒,提到一九七二年改變他一生,讓他久久無法提筆寫作的專訪思想犯(殺人犯)事件。
他因為私下採訪嫌犯並湮滅證據,走在「記者道德」與「公民道德」的法律邊緣。最後還是因為受不了精神壓力,遂向警方坦承事件發生經過而身系囹圄。因為這樁「朝霞自衛官殺害事件」,他成了日本最受爭議的文壇評論家。正因為如此大膽的交涉過程,更清楚地描繪出當時年輕人的不安與衝動。儘管傷痛,作者藉由這些文字的呈現,宛如電影一般讓我們清楚看到了日本六○年代末期,一個個「我們相信一定可以做到」的青春姿態。
極其爭議引爆話題改編電影
《我愛過的那個時代》在日本感動無數後輩文創名家,讓山下敦弘、向井康介、西川美和、野田秀樹、松本大洋等人推崇備至。這些儘管都不曾親眼目睹、經歷過六○年代的創作家,憑著他們對於當時文化思潮的喜愛而興起拍成電影的念頭。由於牽動到日本社會至今仍無解的心結,電影劇本更耗費三年才完成。最後選定兩大主角,由妻夫木聰飾演時任記者的川本三郎,松山研一擔任書中嫌犯K的演出,兩大男星破天荒地同台對戲。電影主題曲為巴布狄倫名曲〈My Back Pages〉,日本國民創作歌王奧田民生與真心Brothers重新詮釋。

作者簡介

作者簡介
川本三郎/KAWAMOTO SABURO 1944~
評論家。1944年生於東京。東京大學法學部畢業後,進朝日新聞社。歷經《周刊朝日》、《朝日雜誌》記者,進入評論活動。自由文字工作者,持續從事文藝、電影評論、翻譯、隨筆等多項領域分明的執筆活動。特別喜歡楚門‧卡波提作品,並翻譯其作品無數。
著作《大正幻影》(獲Suntory學藝賞)、《荷風與東京》(獲讀賣文學賞)、《林芙美子的昭和》(獲每日出版文化賞、桑原武夫學藝賞)、《看電影就知道的事1~3》、《現在,還想你》等多數。
譯者簡介
賴明珠
1947年生於台灣苗栗,中興大學農經系畢業,日本千葉大學深造。回國從事廣告企畫撰文,喜歡文學、藝術、電影欣賞及旅行,並選擇性翻譯日文作品,包括村上春樹的多本著作。

目錄

推薦序 辜振豐
譯者序 賴明珠
Side-A
看了《沒有陽光》那天
時代一點都不溫柔,那個時代的象徵,說起來就是經常在下雨……
69年夏
回想起,那太陽非常熱的六九年盛夏。我二十五歲。
蒙受幸福恩惠的女子,死了
我想她一定是個比別人加倍溫柔的女孩,但似乎不喜歡當一個藝人,做演員這個工作。
死者們
日常生活中到處都有人死掉,生的中心就有死,而且「我們」並不避開那死,反而想去親近。
◎罪惡感
記者難道不是應該先去救助即將被殺害的人嗎?在按下快門之前,不是應該先制止美軍嗎?
拒絕採訪
我想這些孩子擁有可以反抗的父親或許是幸福的。
都會有時很美麗
我離大學愈來愈遠,生活繞著電影、爵士樂、和戲劇打轉,街頭成了「我的大學」。
遠離越南
那說明了不管怎麼反對越南戰爭,自己反正不是當事者,只是從安全地帶鼓動反動運動而已……
現代歌情
搖滾,是在越南戰爭的體驗中所產生並茁壯起來的美國年輕世代的音樂。生活在溫吞吞日常中的我們,是不會懂得搖滾優點的……
Side-B
逮捕之前I
宮澤賢治和清水樂團-這兩點讓我信任了K……
逮捕之前II
我這邊冒著自己的風險還堅守「記者的道德」這原則,不向警察「通報」K的事。
逮捕和解僱
一九七二年一月九日,我被埼玉縣警察逮捕,因「湮滅證據」的嫌疑。
後記
新裝版出版記〈三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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