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歐尚超市搜身事件

2010年7月13日,一組照片在天涯論壇炸開了鍋,帖子持續升溫。2010年8月3日,已有近8000人點擊,近百人留言。樓主說,這是成都歐尚超市有限公司金牛店的搜身圖。

基本介紹

  • 時間:2010年7月13日
  • 地點:成都
  • 類型:事件
  • 點擊量:近8000人
事件介紹,網友看法,發帖原因,事件回應,律師說法,

事件介紹

網上發帖 歐尚顧客被要求脫衣搜身
圖片顯示,事發時間是2008年1月4日12:15:45至12:16:17,一名紫衣女子在一名著工裝、束馬尾工作人員的監視下,逐層脫掉衣服。事發地還可以看到一張白色長條桌,上面擺放著幾張彩色DM單、兩張類似檔案的東西,還有一堆類似手機銀行卡和現金等小物件。

網友看法

網友“悄_悄_咪_咪”問:超市可以這樣做?“只聽王菲的歌”說,就算別人偷了東西,歐尚的做法也太過分了。“Desire_ING”有些想不通:怎么還錄像了?簡直侵犯消費者的隱私權。
也有網友發表了不同的看法。“糊裡糊塗2010”說,自始至終,防損員的手沒有和事主的身體接觸,因此不好說是在強制搜身。他說,這幾張圖還可以理解為事主為證明自己的清白,自願解開衣褲。
“lxycdfz”則表示,如果歐尚這么做了,肯定不對。可樓主發照片,意欲何為?

發帖原因

發帖人不滿原單位網上泄憤
2010年8月3日下午,記者在郫縣一茶樓見到了發帖人張超(化名)。
在張超提供的錄像當中,有兩名女子被搜了身,他本人也曾出現在鏡頭裡。被上網的那名女子此前穿著黑色外套,在一女防損員的監視下,從脫衣服開始接受檢查,最後甚至連內褲也脫下。女防損員中等身材,著工裝掛工牌,扎個馬尾。
張超提供了他與歐尚簽訂的勞動契約和工牌複印件、相關單位發給他的獎狀等,證實他是歐尚的前員工。他說,自己在歐尚工作期間非常賣力,但發現很多賣力的同事都相繼被迫離職。他擔心哪天也會面臨同樣的下場,於是趁職務之便刻錄了這些光碟。後來,他被單位辭退並且沒有得到賠付,這讓他大為光火,於是就發生了貼圖到網路的事情。
張超表示,現在他對這個行為感到有些後悔,後悔自己當初未在紫衣女子的臉部和暴露的隱私部位打上馬賽克。他解釋,未打馬賽克,主要是不懂技術。“發圖就是為了泄憤,確實欠考慮可能會侵犯當事人的隱私,但對揭露歐尚的行為並不後悔。”他希望不要因此給紫衣女子帶來什麼麻煩。

事件回應

歐尚超市 店長助理不予正面回應
2010年8月2日起,記者就與歐尚金牛店店長助理王一取得聯繫,告知本報欲採訪此事的意願。王一在電話中說,由於店長尚未回來,她要與負責宣傳的人員商議後再聯繫記者。但在記者留下了手機號碼後,對方一直未曾聯絡過。
2010年8月3日,再次來到歐尚辦公區,也一直未能見到王一。隨後,記者來到歐尚金牛店一探究竟。據發帖人說,圖片中的事發地已改建成了廁所。一名家住附近常逛歐尚的顧客說,二樓的廁所大約是幾個月前改造的。
記者在二樓找到了疑似視頻中著工裝的女子李蘭(化名)。當她看到記者拿出網路上那張照片時,立即否認自己就是圖片中的那名工作人員。
與記者閒聊時,一名歐尚工作人員說,超市每天都有偷東西的事情發生。為此,單位加強了安保,設有內保和監控。一旦走出收銀台後檢查出有沒付款的物品,就視為盜竊。嫌疑人會被帶進監控室,由同性別內保人員監督對方拿出東西。情節嚴重的才會報警。

律師說法

超市和發圖者都涉嫌侵權
四川合泰律師事務所律師何佳林說,任何超市或個人都沒有權力對顧客進行搜身,即使消費者偷了東西,確實要搜身檢查,也只有偵查機關、警察才有權力。超市私自搜身,是侵犯了消費者的隱私權,消費者可到公安機關進行報案或者到法院進行民事訴訟,視情節輕重,要求對相關人員、單位進行批評、罰款、治安拘留,並且還可以提出賠償精神損失的要求。
超市方有責任和義務保管好相應的圖片資料,避免丟失。擅自在網上發布消費者被搜身的圖片資料,是侵犯了消費者的隱私權名譽權消費者應當要求網站馬上刪除。否則,被侵權者可以到法院進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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