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民政局關於進一步開展民辦非企業單位自律與誠信建設活動的通知

近兩年來,市級各民辦非企業單位根據民政部和省民政廳、市民政局有關組織開展民辦非企業單位自律與誠信建設活動的通知要求,廣泛開展了自律與誠信建設活動。各民辦非企業單位結合自身工作實際,恪守自律與誠信準則,著力從規範內部章程制度、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施行服務承諾制度,提供優質社會公益服務等方面,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確保了自律與誠信建設實效,提升了自身的社會公信力,我市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健康發展,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促進成都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為建立全市民辦非企業單位自律與誠信建設活動常效機制,使全市民辦非企業單位在構建和諧成都,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市民政局按照省民政廳《關於進一步開展民辦非企業單位自律與誠信建設活動的通知》(川民發[2007]102號)要求,將在全市範圍內進一步開展民辦非企業單位自律與誠信建設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民政局關於進一步開展民辦非企業單位自律與誠信建設活動的通知
  • 發布單位:成都市民政局
一、指導思想,二、主要內容,三、基本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黨的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通過開展自律與誠信建設活動,落實民辦非企業單位內部規章制度,提高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整體素質和社會公信力,使民辦非企業單位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發揮更大、更積極的作用,以實際行動向黨的十七大獻禮。

二、主要內容

(一)落實內部規章制度。民辦非企業單位按照有關法規政策及其章程的要求,建立健全理事會會議制度、財務制度、勞動用工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內部各種規章制度,主動接受年檢。通過建立和完善內部組織建設、規章制度建設、民主決策機制建設等內容,從制度上促進民辦非企業單位依法、按章程開展活動,提高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自身素質,提升自我約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能力。
(二)進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各民辦非企業單位,通過年度檢查後,將年度工作報告在辦公場所或民辦非企業單位自己的網站上公布,以接受社會的查詢和監督,增強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透明度。公布的內容包括:收費內容和標準情況、重大活動情況、財務會計報告、註冊會計師審計報告、接收捐贈、資助財物等活動的情況以及人員和機構變動的情況。
(三)完善服務承諾制,廣泛開展公益活動。民辦非企業單位要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措施和規劃,將有關服務內容經常化、制度化,通過服務內容、服務方式、服務責任及收費標準等方面做出公開的承諾,增強透明度,提高服務質量。藉助社會輿論監督機制,強化社會責任,規範民事行為,全面提升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社會形象。進一步開展提供優質服務、真情回報社會等多種形式的主題活動。開展有規模有影響的服務活動,根據自身能力,積極為社會弱勢群體及廣大民眾,免費(或以成本為最高收費標準)提供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服務活動,全面提升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公益形象。

三、基本要求

(一)加強領導。要充分認識開展民辦非企業單位自律與誠信建設活動,對於提高民辦非企業單位素質,加強民間組織信用建設和管理機制建設,發揮民辦非企業單位在構建和諧社會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要在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按照本通知要求,在深化去年工作的基礎上,著眼於規範化制度化建設,採取有力措施,不斷開拓創新,以自律苦練內功,以誠信外塑形象,讓自律與誠信建設活動結出碩果,取得成效。
(二)抓好落實。開展民辦非企業單位自律與誠信建設活動,是全省範圍內對民辦非企業單位實施的一次較大規模的聯動,民辦非企業單位要從規範內部章程制度、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施行服務承諾制度,提供優質社會公益服務等方面完善措施,並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三)認真總結。民辦非企業單位發展的歷史不長,有許多問題需要深入探討。要開展調查研究,通過開展這一活動認真總結髮展的經驗,開展自查自糾和活動總結。請市級各民辦非企業單位於9月底前,將開展活動情況及《民辦非企業單位自律與誠信建設活動情況統計表》報市民政局民間組織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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