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組織實施天然林資源保護二期工程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組織實施天然林資源保護二期工程的通知》是成都市人民政府2011年印發的一份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組織實施天然林資源保護二期工程的通知
  • 類型:通知
  • 發布機構:成都市人民政府
  • 目的:實施天然林資源保護二期工程
通知全文
有關區(市)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按照省政府《關於組織實施天然林資源保護二期工程的通知》(川府發〔2011〕21號)的要求,結合成都實際,現將我市組織實施天然林資源保護二期工程(以下簡稱天保二期工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實施天保二期工程的重大意義
我市是長江流域重要的水源涵養區,也是全國生態建設核心區和生物多樣性富集區,生態區位十分重要。從總體上看,目前我市林地面積仍然偏低,森林資源總量長期來看仍然不足,林區經濟發展依然滯後,林業基礎設施建設有待提高。東部龍泉山脈丘區土地貧瘠,乾旱少雨,植被退化,生態環境存在逆向發展的風險;西部龍門山脈震後生態植被雖然在逐步恢復,但基礎十分脆弱,水土流失的潛在因素仍未根本消除;中心城區熱島效應還很突出,市民對加快林業發展、提升大氣質量的期望和呼聲很高;加快建設世界現代田園城市,構建“自然之美”生態底蘊,也迫切需要林業提供強有力的生態支撐。實施天保二期工程,以保護和培育天然林資源為核心,促進森林面積和森林蓄積“雙增長”,構建結構更加穩定、功能更加強大的森林生態系統,對於推進我市林區經濟跨越發展,提升世界現代田園城市人居環境,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維護成都生態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
二、天保二期工程的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和基本原則
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市天保二期工程範圍覆蓋除中心城區以外的14個區(市)縣、2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2個省級自然保護區。14個區(市)縣為工程實施單位。實施期限為2011年至2020年。
(一)總體要求。在新形勢下實施天保二期工程,要以天保一期工程建設成果為基礎,以保護和培育天然林資源為核心,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宗旨,以調整完善政策為保障,加大投入力度,推進林區改革,提升林區發展能力,努力實現“資源增長、質量提升、民生改善、林區和諧”的目標要求,為我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牢固的資源基礎和堅強的綠色屏障。
(二)目標任務。繼續停止天然林商品性採伐,促進森林生態功能修復;強化森林資源保護,常年管護森林334.2萬畝(其中國有林管護面積171.7萬畝,集體公益林管護面積162.5萬畝);加強公益林建設,繼續實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加大國有中幼林撫育力度,進一步提升森林面積和森林蓄積。通過實施天保二期工程,使我市水土流失得到全面遏制,生物多樣性穩步增加,林區經濟得到跨越式發展,林區民生得到全面改善。
(三)基本原則。圍繞天保二期工程目標任務,14個工程區(市)縣和市政府相關部門在工程實施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基本原則:
1.堅持事權劃分、分級負責原則。各工程區(市)縣是天保二期工程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要切實抓好公益林管護、林區民生保障、社會穩定等工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督促指導,形成工程建設推進合力。
2.堅持因地制宜、分區施策原則。各工程區(市)縣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因地制宜確定工程建設項目和管護內容,並按照天保二期工程總的政策規定,分類別、分區域執行落實相關政策。
3.堅持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原則。統籌安排工程建設任務和建設資金,明確重點區域範圍和著力點,統籌推進其他生態項目建設。
4.堅持政策引導、促進改革原則。發揮財政投入的引導作用,積極吸引社會資金參與工程建設,抓住工程實施的機遇,大力推進改革創新,建立健全有利於森林資源保護和激發林區發展活力的體制機制。
5.堅持以人為本、保障民生原則。將改善和保障林區民生放在重要位置,加快林區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改善林區生產生活條件,因地制宜發展林區特色產業,以產業促就業,以就業促民生。
三、完善天保二期工程政策措施
(一)強化森林資源保護管理。實施森林分類經營,將國家級公益林、地方公益林和商品林落實到山頭地塊。加強森林採伐限額管理,加強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依法打擊亂砍濫伐林木、非法侵占和破壞林地等行為。落實國有林管護補助,統籌考慮管護面積和在冊職工人數安排補助經費,中央財政對有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及其他林地每畝每年補助5元,灌木林地每畝每年補助1元。落實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補助,中央財政對集體所有國家級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標準為每畝每年10元,省級財政對集體所有省級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標準為每畝每年7元。落實森林管護補助,中央財政對集體所有省級公益林森林管護補助標準為每畝每年3元,市級財政對集體所有國家級公益林森林管護補助標準為每畝每年2元。各工程區(市)縣要結合本地實際,根據管護面積和管護難易程度,對集體公益林森林管護配套每畝每年不低於1元的管護資金。
(二)加強森林資源培育經營。按照宜造則造、宜封則封的原則,繼續推進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設,採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的方式增加森林面積。加強森林撫育,改造低產低效林,重點解決國有中幼林密度過大、枯損嚴重、生長受阻、防護效能低下等突出問題,改善林分結構,提升森林質量,提高林地生產力。繼續實施公益林建設投資補助政策,實施造林良種補貼,適當提高工程區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政府補助標準。完善森林資源培育補助政策,對國有中幼林撫育予以適當補助。
(三)完善林區民生保障政策。繼續對國有林場等國有林業單位負擔的在職職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五項保險給予補助。依據國有林業單位在冊職工人數,以2008年成都市社會平均工資的80%為繳費基數,按單位繳費比例30%安排補助資金。林業工作站、林業科技推廣站、林木種苗站、森防站和木材檢查站的財政全額撥款人員不納入五項保險補助範圍。按照天保一期工程政策,省財政繼續對國有林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定額補助。各工程區(市)縣政府要主動關心國有林場職工的生產生活,採取有效措施幫助其解決特殊困難,要切實加強林區基礎設施建設,大力發展林區社會事業,強化教育、衛生、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務,讓林區民眾享受到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務。
(四)深化林業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按照分類經營原則,積極推進國有林場改革,逐步將國有林場劃分為生態公益型林場和商品經營型林場。生態公益型林場按公益事業單位管理,所需資金按行政隸屬關係由同級政府承擔;商品經營型林場在兼顧社會生態效益的前提下主要由市場配置資源,實行企業化管理。加強基層林業工作機構建設,鄉鎮林業工作站經費納入地方財政全額預算。林區道路、供水、供電、通信等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各級政府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相關行業規劃,加快改造國有林區棚戶區和國有林場危舊房,改善林區生產生活條件。深入推進集體林權制度配套改革,建立健全林業要素交易平台,穩步推進集體資產量化試點,健全林業發展融資機制,進一步完善公益林補償機制,穩步實施政策性森林保險試點,大力推進林權抵押貸款,加強林業基層服務體系建設。同時,正確處理改革和穩定的關係,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林區穩控工作機制,加強林區矛盾糾紛排查處理,切實維護林區社會穩定。
(五)推進林業產業加快發展。樹立“生態優先、產業並重”思想,堅持“規模化、集約化、科學化”理念,推進林業產業新體系建設,拓展林業多種功能,促進林業向林產業高端發展。加快林產業發展方式轉變,依託龍頭企業,不斷壯大林業專合組織,帶動林農持續穩定增收,實現“興林”與“富民”雙贏。
四、強化天保二期工程組織領導
(一)強化領導責任。繼續實行天保工程行政首長負責制,各工程區(市)縣政府對本地區天保工程負總責,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主要責任人。創新管護模式,完善市政府直接領導、區(市)縣政府組織實施、林業部門具體操作、相關部門搞好服務的工作機制。健全森林管護責任制度,繼續開展工程目標、任務、資金、責任“四到區(市)縣”考核,堅持每年簽訂天保二期工程政府、部門“雙向”目標責任書。各工程區(市)縣政府要層層落實責任,對工程建設的主要指標實行任期目標管理,嚴格考核。
(二)強化工程管理。各工程區(市)縣政府要科學編制工程實施方案,切實將各項建設任務落實到山頭地塊,將各項扶持政策落到實處。集體公益林的生態效益補償資金要兌現到林權所有者手中。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要求,完善工程建設規章制度,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天保二期工程資金實行專賬核算、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強行劃轉或抵扣各種貸款本息、稅金、各類債券等。加強工程建設資金監管,嚴格執行財經紀律,確保工程資金使用安全。加強工程檔案管理、信息統計報送等基礎工作。
(三)強化能力建設。各工程區(市)縣政府要把天保二期工程管理能力建設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健全管理機構,落實人員,將工程管理經費納入相關區(市)縣地方財政預算,市財政按照不低於工程年度投資額的1%落實市級工程管理經費,縣級財政按照不低於年度工程投資額的3%落實縣級工程管理經費,確保工程管理各項工作正常運轉。加強工程管理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天保工程政策法規、管理辦法、技術標準培訓,提高廣大幹部職工業務管理水平。加強林業科技支撐,強化森林資源監測評價,積極運用遙感等先進技術手段,提高監測的針對性、及時性和有效性。
(四)強化督導檢查。完善天保二期工程核查制度,繼續開展省級複查、市(州)級抽查、縣(局)級自查工作。堅持天保二期工程執法聯席會議制度,適時開展聯合執法大檢查。加強對天保二期工程責任落實、政策兌現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各工程區(市)縣要加強天保工程資金事前、事中和事後全過程監管,加強審計稽查,杜絕工程資金使用違規違紀現象發生,一旦發現將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和個人的責任。完善工程考評辦法,對在天保二期工程建設工作中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五)強化部門配合。市政府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強化協調配合,形成推動天保二期工程建設的合力。市發改委要將林區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加大林區基本建設投資,落實好公益林建設年度投資計畫。市財政局要加強工程建設資金支持力度,強化資金監管,確保資金使用效益。市人社局要完善林區職工社會保障政策,推動林區轉崗職工和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再就業。市林業園林局要加強組織協調,做好工程實施的具體工作,加強工程監管。市監察局要做好工程實施全過程的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要加強輿論宣傳,努力營造有利於天保二期工程建設的社會氛圍,提升全社會生態保護意識,為建設生態文明、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30日後執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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