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設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的實施意見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成辦發〔2014〕25號印發《關於建設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總體思路、發展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4部分。主要任務是:突出主攻方向;打造服務平台;建設產業園區;做強支撐體系。本意見由成都市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設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的實施意見
  • 發布時間:2014年5月30日
  • 發布文號:成辦發〔2014〕25號
  • 實施期限:2014至2017年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設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的實施意見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省委十屆四次全會和市委十二屆三次全會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推進成都市服務業核心城市建設的重大戰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關於促進高端服務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加快推進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建設,特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思路
為推動電子商務大發展,以電子商務領先發展帶動城市轉型升級,以電子商務創新發展促進產業提質增效。全面深化改革,堅持市場主導,完善推進機制,激發創新活力,突出四大主攻方向,打造五大服務平台,建設八大產業園區,做強六大支撐體系(簡稱“4586”工程),構築成都電子商務核心競爭力,奮力打造西部經濟核心增長極。
二、發展目標
(一)總體目標。到2017年,成都電子商務核心產業體系基本確立,產業集群初步形成,市場輻射能力顯著提升,優勢產業和傳統產業與電子商務深度融合協調發展,安全誠信、物流配送、信息基礎設施、金融創新等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支撐能力顯著提高。電子商務交易規模突破8000億元,網路零售總額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重超過15%,中小企業電子商務套用普及率達到80%。
(二)功能目標。到2017年,我市電子商務創新孵化能力明顯增強,產業集聚和承載能力顯著提升;培育10個交易規模大、市場滲透強的行業細分電子商務平台,其中國家級重點平台5個以上;孵化創業型電子商務企業1000家,培育創新型電子商務企業300家;培育省級電子商務示範企業50家、套用示範企業200家;新引進國內外知名電子商務企業區域總部或功能型總部20家以上。
三、主要任務
(一)突出主攻方向。
1.移動電子商務。建設國家級移動電子商務示範基地,推動移動新技術套用、移動電子商務創業和模式創新。發展移動電子商務服務平台、移動電子商務行業細分內容提供商和研發設計、行銷推廣等專業服務商。
2.網際網路金融。規範發展網際網路金融、移動支付、線上消費信貸、供應鏈網路金融等新型金融機構,拓展網際網路金融市場,創新供應鏈網路金融投融資模式,建立健全網際網路金融創新風險防範機制。
3.大數據雲服務。建立和完善數據安全與個人信息保護機制,發展數據共享聯盟和大數據平台,發展面向三次產業的雲計算、雲存儲、數據挖掘分析等專業服務,支持雲服務模式創新。
4.跨境電子商務。加快建設電子口岸,開展跨境電子商務創新試點。發展跨境B2C平台服務、售後服務、跨境支付、國際採購、保稅物流和配送服務,提高電子商務國際化水平。
(二)打造服務平台。
1.移動支付平台。全面推廣移動支付技術和產品套用,做大做強移動支付服務平台。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聯合金融機構、基礎電信運營商發展線上線下一體化移動支付服務。
2.大宗交易平台。支持電子商務平台和商品交易服務機構規範開展大宗商品電子交易服務,創新經營模式和交易方式,擴展交易品種和增值服務。
3.民生服務平台。支持社會資本整合社區商業便民服務網點,發展城鄉居民本地生活服務平台。支持各類企業聚合文化旅遊服務設施、專業服務機構等資源,構建智慧旅遊服務平台。
4.農產品配送平台。引導農村經紀人、種養大戶、農村專業合作社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利用行業電子商務平台,開展本地特色優勢農產品網上購銷。支持建設集種植、加工、銷售、追溯全流程農產品電子商務平台,以及產地分級、整理、冷鏈、包裝、清洗等商品化處理設施,引導農產品生產、加工和配送模式創新,培育自主品牌。
5.跨境零售平台。爭取國家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試點。改革海關、稅務、外匯管理、檢驗檢疫、郵政等跨境零售監管措施和辦法,探索“集中申報、口岸驗放”等便利化通關模式。利用航空及鐵路口岸優勢,拓展成都空港保稅物流中心(B型)服務功能,引導跨境零售電子商務企業集聚發展。
(三)建設產業園區。
1.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加快推進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建設,集成諮詢、設計、行銷、金融、會計、法律等商務服務及創業孵化、人才培育和人才交易服務,引導一批電子商務平台企業和套用企業聚集發展。
2.網商孵化園區。結合商品市場集中發展區市場聚集和供應商雲集的優勢,依託區域載體和業態資源,建設網商孵化園區,集中孵化培育一批網商。
3.跨境電子商務園區。依託成都空港保稅物流中心(B型)及航空口岸設施資源,規劃建設跨境電子商務園區,引導綜合性外貿公司、外貿加工企業、電子商務平台企業及國際物流企業入駐,發展網上會展、網上跨境貿易、區域分撥、倉儲物流等服務,建設出口商品跨境零售運營中心和進口消費品保稅中心。
4.電子商務物流園區。利用航空、鐵路和公路樞紐資源,建設電子商務物流園區,聚集電子商務企業訂單生產中心、第三方物流配送企業和第四方物流服務商,共享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提升電子商務物流配送效率。
5.網際網路金融產業園區。立足IT(網際網路技術)、金融產業優勢,創新發展網際網路金融,支持打造網際網路金融產業園區,吸引商業銀行、證劵保險、第三方支付、小額貸款、商業保理、風險投資等機構入駐園區,設立電子商務機構和網際網路金融研發中心,創新金融服務和金融產品,開展網際網路金融服務。
6.電子商務虛擬產業園區。改革商事登記制度,支持建設電子商務虛擬產業園區。利用信用基礎框架,支持園區運營企業提供工商、稅務、質檢等登記、註冊和行政許可申報一站式代理服務,開展經營備案秘書服務和代理記賬、報稅等增值服務,吸引外地電商“離岸註冊”。
7.移動電子商務產業基地。支持移動電子商務產業基地建設,引導各類硬體製造商、軟體開發商、支付服務商、內容提供商及產業運營商落戶,發展以本地化、社交化、生活化及交易、支付為核心的移動電子商務。
8.電子商務人才培訓基地。運用現有產業園區載體資源,支持企業或行業組織聯合大中專院校,搭建高水平的電子商務人才培訓和創業孵化平台,開展創業人才、高管人才及技術人才培訓和創業指導服務。
(四)做強支撐體系。
1.可信交易環境。建設電子商務信用評估認證體系,出台網路商品交易及服務監管參與方行為規範,搭建電商自律誠信平台,集成電子商務經營主體基礎信用信息及投訴、糾紛調解記錄等交易信用信息。支持和鼓勵社會機構建立線上網路交易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大力發展第三方信用評估服務和信用諮詢、資訊、法律、人力資源等專業服務,構建安全便捷、誠實守信的交易環境。加強政府質量監管和交易秩序監管,促進信用發展,爭取建立國家級電子商務產品質量風險監測中心。
2.信息基礎設施。全面提升光纖寬頻網路傳輸能力,統籌3G(第三代移動通信技術)、WLAN(無線區域網路)、LTE(套用於手機及數據卡終端的高速無線通信技術)協調發展,加快4G(第四代移動通信技術)網路建設,搭建無線成都公共接入平台,推進公共服務視窗、商業服務熱點、交通樞紐等人流密集區域的Wi-Fi(無線保真,一種無線網路通信技術)全覆蓋,進一步降低寬頻資費水平,增加免費服務區域。支持基礎電信運營商和信息服務商向電子商務企業、電子政務機構開放雲存儲、雲計算服務資源。
3.物流配送服務。構建電子商務物流配送網路體系,支持發展電子商務公共倉儲,推廣使用標準化配送車輛開展城市共同配送,合理利用中心城區物業資源建設城市終端配送點;鼓勵企業在社區、大專院校、商務樓宇建設快遞智慧型投遞設施;引導大型商業連鎖企業依託社區網點發展線上線下聯動業務,開展快遞代收代存服務,提高末端配送便利化水平。
4.電商創業隊伍。鼓勵高等院校和社會機構開展電子商務人才培訓,提高青年大學生創業意識、創新能力和創造活力。完善人才政策,吸引全國優秀創業人才和團隊到我市從事網際網路創業,支持企業面向國內外引進高級管理人才、核心技術人才和運營團隊。
5.金融創新服務。搭建投融資對接服務平台,推動金融機構、風險資本與電子商務企業對接,支持金融機構面向電子商務企業提供多樣化金融服務,支持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等各類股權投資基金直接投資電子商務企業和草根創業團隊。
6.電子政務服務。建設公共信息服務開放平台和移動電子政務大廳,推動交通、商務、社保、教育、醫療、交管、工商、稅務、金融等社會公共服務和政務服務資源向移動套用領域開放。推動市及區(市)縣政府採取競爭性方式委託我市具備條件的電子商務平台集中採購非涉密商品和服務。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統籌機制。強化成都市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對全市電子商務發展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區(市)縣政府和市級相關部門建立相應推進機制,落實專門機構和人員,專司推進。
(二)深化改革創新。突出電子商務發展重點,統籌制定突破性改革措施。加大財政資金扶持力度,支持行業協會抱團發展、優勢企業拓展市場和創業企業快速成長,支持舉辦電子商務創業大賽、創新沙龍等合作交流活動。開展電子商務典型示範宣傳,聚焦業界關注,促進產業聚集。推動電子發票、電子會計檔案、金融IC(積體電路)卡多用途套用等創新試點。
(三)加強目標考核。各區(市)縣政府及成都高新區、天府新區成都管委會負責編制本地區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制定推進工作機制和政策措施;市級行業主管部門牽頭負責本行業電子商務套用和發展,制定和實施推進工作計畫。完善目標考核機制,將電子商務發展納入專項目標管理,加大對區(市)縣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推進工作的考核力度。
(四)建立統計體系。強化電子商務統計工作,建立電子商務統計指標體系,完善統計工作機制,提高運行監測水平。
本意見由成都市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實施期限為2014至2017年。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5月30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