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關於推進金融IC卡套用工作安排的意見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選擇部分城市開展金融IC卡在公共服務領域中套用工作的通知》(銀辦發〔2011〕129號)精神,成都市被中國人民銀行列為全國推進金融IC卡套用工作試點城市。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推進金融IC卡套用工作的意見》(銀髮〔2011〕64號)要求,現就成都市推進金融IC卡套用的工作安排提出如下意見。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人行成都分行營管部,有關金融企業,有關單位: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選擇部分城市開展金融IC卡在公共服務領域中套用工作的通知》(銀辦發〔2011〕129號)精神,成都市被中國人民銀行列為全國推進金融IC卡套用工作試點城市。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推進金融IC卡套用工作的意見》(銀髮〔2011〕64號)要求,現就成都市推進金融IC卡套用的工作安排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以保障公共用卡安全、節約社會成本、便民惠民為宗旨,把拓展金融IC卡多行業套用和“城市一卡通”建設相結合,大力推進銀行卡產業升級、支付手段創新和非金融機構支付產業成長,促進成都金融業發展和西部金融中心建設,積極營造與國際化城市要求相適應的便利化生活環境。
二、工作目標
支持所有銀行卡由磁條卡逐步替換為金融IC卡,按照金融IC卡標準(PBOC2.0)發展“城市一卡通”,並實現銀行發行的金融IC卡具備“城市一卡通”功能。通過市場化手段推進行業合作,實現行業機具和金融機具相互開放,發揮金融機構網點和受理機具的資源優勢,拓展金融IC卡套用範圍,逐步擴大在交通、公用事業繳費、餐飲、娛樂、購物等具有快速小額支付需求行業的套用,適時載入醫療衛生、社保、教育、民政、財稅等相關政務服務功能,實現多領域、跨行業的一卡多用和信息資源共享。
三、指導原則
(一)政府引導,市場運作。按照成都市政府關於加快新興金融業發展的部署要求,完善相關產業扶持政策,堅持市場化運作,充分發揮金融機構網點和受理機具的資源優勢,逐步拓展金融IC卡的套用範圍。
(二)統一標準,鼓勵創新。推動銀行卡和“城市一卡通”使用PBOC2.0標準,鼓勵金融IC卡套用的創新發展,不斷滿足產業新業態、套用新模式帶來的發展需要。
(三)資源共享,服務民生。逐步整合交通、公用事業繳費等相關行業資源,實現一卡多用,方便民眾,服務民生。
(四)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堅持高標準規劃、高標準建設、分行業推進、分步驟實施,爭取用3-5年時間完成金融IC卡在成都市轄區內套用的全覆蓋。
四、套用領域
發展金融IC卡和“城市一卡通”應以資源共享及PBOC2.0標準為基礎,重點推進金融IC卡在政務服務、公用事業、金融服務、旅遊娛樂、商業服務等方面的套用,主要有以下內容:
(一)政務服務:包括醫療衛生、社保、就業、民政、教育、文化、財稅、工商、公安、國土、建設、房管以及市政管理等服務套用。
(二)公用事業:包括學校、醫院、通信、水電氣、有線電視、物業管理、停車場(庫)、高速公路繳費及公交、捷運、計程車、長途客運乘車付費等服務套用。
(三)金融服務:作為金融機構借記、貸記卡及電子現金相關業務套用。
(四)旅遊娛樂:包括在公園、旅遊景點的套用。
(五)商業服務:包括商場、便利店、加油站、書店、菜市場等購物付費,以及休閒、餐飲、住宿、電影院等消費付費服務套用。
五、工作任務
(一)總體任務。
卡片升級:一是支持所有銀行卡由磁條卡逐步替換為金融IC卡;
二是按金融IC卡標準(PBOC2.0)發展“城市一卡通”。
機具互通:一是行業套用終端逐步向成都市轄區內金融機構金融IC卡開放受理;
二是成都市轄區內金融機構受理機具逐步向“城市一卡通”開放查詢、充值、消費等功能。
行業整合:按照統一的技術、套用和服務標準規範,以公共運輸套用為基礎,擴大金融IC卡在公用事業繳費等領域的套用,適時載入相關政務服務功能,完善金融IC卡的產品種類和服務體系。
加快發展:通過發展“城市一卡通”,完善成都市支付服務體系,促進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行業加快發展。
(二)具體工作。
1.受理環境改造。成都市轄區內各金融機構、銀聯四川分公司以及銀行卡專業化服務機構加快受理機具改造,不斷最佳化金融IC卡受理環境。
(1)自2013年1月1日起,實現成都市所有受理銀行卡的聯網通用終端都能夠受理金融IC卡。其中,成都市轄區內金融機構要儘快實現布放的直聯銷售終端(POS)和間聯銷售終端(POS)能夠受理金融IC卡;2012年年底前,成都市轄區內金融機構布放的自動櫃員機(ATM)能夠受理金融IC卡。
(責任單位:成都市轄區內各金融機構、銀聯四川分公司、各銀行卡專業化服務機構)
(2)成都市轄區內金融機構在小額快速支付環境中布放的聯網通用終端要同時具備受理接觸式、非接觸式金融IC卡的功能。全市各金融機構、銀聯四川分公司以及各開展銀行卡受理終端布放業務的銀行卡專業化服務機構,應加大在小額快速支付環境中布放非接觸式金融IC卡受理終端的力度。
(責任單位:人行成都分行營管部、成都市金融辦,成都市轄區內各金融機構、銀聯四川分公司、各銀行卡專業化服務機構)
(3)推動城市公交、捷運等行業套用受理終端的金融IC卡兼容性改造,儘快完成在捷運受理金融IC卡測試。(責任單位:人行成都分行營管部,成都市轄區內各金融機構、銀聯四川分公司、成都市公交集團、成都捷運公司)
2.卡片發行。全國性商業銀行駐蓉機構要積極爭取總行支持,儘快在成都發行金融IC卡;地方性商業銀行應抓緊開展銀行卡系統升級改造,儘快發行金融IC卡。
(1)2012年9月底前,各股份制商業銀行成都市內分支機構應開始發行金融IC卡。(責任單位:各股份制商業銀行成都分行)
(2)2012年年底前,各地方性商業銀行應完成銀行卡系統升級改造,開始發行金融IC卡。(責任單位:各地方性商業銀行)
(3)2012年3月起,逐步停止非PBOC2.0標準的“城市一卡通”發放,開始發行採用PBOC2.0標準的“城市一卡通”。2012年至2013年,採取“並存過渡,逐步取代”的方法,逐步替換非PBOC2.0標準的“城市一卡通”。從2014年開始,非PBOC2.0標準的“城市一卡通”退出流通,全部更換為採用PBOC2.0標準的“城市一卡通”。
(責任單位:成都市金融辦、成都市發改委、成都市經信委)
3.行業套用拓展。
(1)擴大金融IC卡在市政領域的套用。其中,2012年6月底前,實現金融IC卡在公交、捷運行業中的套用;2012年年底前,實現金融IC卡在計程車、加油(氣)站、公共停車場(含路面)和長途客運付費中的普遍套用。(責任單位:成都市交委、成都交投集團、成都市公交集團、成都市捷運辦、成都捷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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