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初等教育

成人初等教育(adult elementary education),對學齡期失去初等教育機會或未能達到國小畢業程度的成人施行的基礎教育。1951 年 10 月 1 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改革學制的決定》中提出:實施成人初等教育的機構為工農速成初等學校、業餘初等學校和識字學校(冬學、識字班)。工農速成初等學校,修業年限為 2 年~3 年,招收工農幹部和其他失學勞動者,施以相當國小程度教育。

畢業後得經過考試升入工農速成中學或其他中等學校。業餘初等學校,招收工農勞動者和其他青年與成人,施以相當國小程度的業餘教育。畢業後,得經過考試升入業餘中學或其他中等學校。識字學校(冬學、識字班),以掃除文盲為目的,修業年限不定。從 50 年代中期起,成人初等教育的課程改為以語文、算術為主,與普及科學技術知識結合。畢業考試合格者授予國小學歷文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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