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鶴城區水利局

懷化市鶴城區水利局

根據《中共懷化市鶴城區委、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政府關於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鶴髮〔2010〕3號)和《中共懷化市鶴城區委、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政府關於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鶴委〔2010〕37號)精神,設立懷化市鶴城區水利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懷化市鶴城區水利局
  • 所在城市:懷化市
  • 內設機構:4個
  • 行政編制:7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1、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負責水資源費、水土保持補償費等規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全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人畜飲水、小型水庫除險加固;
3、負責全區城市防洪和舞水河、太平溪城區段的綜合治理、管理和維護。
4、承擔我區水旱災害防禦事務中心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防洪抗旱工作,對主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目前,我局承擔防汛抗旱職能);
5、負責全區移民工作,及移民開發項目建設。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①綜合協調各股室開展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②負責宣傳、文秘、文電、政策調研、政務信息、保密、文書檔案、信訪、會務、治安、消防、機關房產、車管、計畫生育和重要接待工作;③組織辦理市人大、市政協有關建議、意見和提案;④負責局機關內部管理制度建設;⑤協調有關科室做好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⑥ 負責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
2、人事股
①負責局機關及局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人事檔案、保險福利工作;②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培訓、專業技術幹部職務評聘和工人技術等級考核等有關工作;③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年度考評工作。
3、財務室
指導全區水利行業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 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 對水利系統的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 指導局屬單位的財務和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 負責全市水利資金投入的專項檢查工作。
4、水旱災害事務防禦中心
指揮防汛抗旱,減輕災害損失,防汛抗旱管理,防汛抗旱研究擬定,防洪調度,抗洪搶險組織、抗旱組織,防汛抗旱資金管理,防汛抗旱人才培訓。
5、水政水資源站
宣傳貫徹水法律法規;保護水工程、水資源、水域生態環境;對水事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維護正常的水事秩序。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違反水法規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或者採取其他行政措施;配合和協助公安和法務部門查處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辦理行政許可和徵收行政事業性規費等有關事宜。負責全區水資源統一規劃、管理和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擬定各鄉鎮水量分配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組織監測地表水、地下水的水量、水質,審核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指導全區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和城市供水的水源規劃;承辦向水域排污新建和擴建排污口的報批工作。
6、水土保持預防站
依法保護和管理水土保持設施;負責審批生產建設單位和個人的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表);依法對有關部門、廠礦、企業單位及個人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水土保持法規的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理,行政處罰或採取其他行政措施;負責本轄區內水土流失防治糾紛的調解工作;負責水土流失防治費的收繳和管理;負責水土流失檢測工作的管理;行使法律法規及各級人民政府賦予的其他有關職權,配合司法機關查處有關水土保持治安、刑事案件。負責全區的小流域的水土保持規劃設計工作,組織治理水土流失;宣傳貫徹有關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水土保持重點治理區的治理和水土流失監測以及水土保持的預防監督工作。
7、水利水電建設站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農村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結合區情,搞好調查研究,擬定本區農村水利發展戰略並組織實施;提出全區農村水利的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擬定灌區規劃,負責灌區的建設和管理;負責農村節約用水工作,負責編制節水灌溉工作規劃、節水項目的組織實施、質量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負責全區泵站和機井的建設和管理,並編制相應規劃、;負責人畜飲水安全工作,組織項目的規劃編制、審查、申報等前期工作,並組織實施和驗收;及時編報小型農田水利工程項目,提出農村水利工程項目補助經費的分配方案,做好農村水利的諮詢服務工作;認真完成上級業務部門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加強與上級和有關部門的聯繫,搞好與本局各單位工作的協調和配合;認真完成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負責全區水電建設設計規劃,開發管理工作等。管理農村水電,促進農村電氣化;農村水電建設管理,農村地方電網建設與管理,農村水電資產管理,農村水電人員培訓與科技服務。
8、移民開發服務中心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移民工作方針、政策、組織實施移民工作法規、規章和政策;綜合編制移民安置規劃;按有關規定管理移民資金;負責移民口糧補貼款的發放和管理工作,負責移民信訪接待和社會穩定工作。

人員編制

2019年全局納入預算在職人員76人,其中:局機關全額在職人員40人,差額在職人員6人,二級機構全額在職人員30人。退休人員35人,自收自支退休人員24人,遺屬7人,退職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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