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詔統籌全局折

1898年1月29日,康有為上了《應詔統籌全局折》(即《上清帝第六書》),請求光緒帝決定發起戊戌變法。在這篇奏摺中,他引述當時波蘭、埃及、土耳其、緬甸等國,由於守舊不變,遭到分割或危亡的險境,認為世界各國的趨勢,“能變則全,不變則亡;全變則強,小變仍亡”。中國所以面臨危亡,就是由於保守舊法不知變革所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應詔統籌全局折
  • 別稱:《上清帝第六書》
  • 時間:1898年1月29日
  • 作者康有為
基本信息,全文內容,

基本信息

康有為說要推行新政,就要走明治維新的道路,認為明治維新的要義有三個方面:一曰大誓群臣以定國是,二曰設對策所以征賢才,三曰開制度局而定憲法。以此為依據,他請求光緒帝儘快作好三件事:
一、在天壇太廟乾清門召集群臣,宣布維新變法,“詔定國是”。
二、在午門設立“上書所”,派御史二人監政,準許人民上書,不得由堂官代遞;有“稱旨”的,召見察問,量才錄用。
應詔統籌全局折應詔統籌全局折
三、在內廷設制度局,訂立各種新章,下設十二局。
以上第一條是企圖依靠皇帝的權力來推行新政,第二條是要使維新派參預政權,第三條是要在上述二者的基礎上改革中央政府的行政機構。
在《應詔統籌全局折》中,康有為又提出在每道設一民政局,選才督辦,準其專摺奏事,體制與督撫平等;每縣設民政局分局督辦,派員會同地方紳士治之。他認為,這樣可以“內外並舉”,新政有效。
在這次上書中,康有為還涉及派員出國遊歷,翻譯西書,變通科舉,製造紙幣,收印花稅等事項。
《應詔統籌全局折》反映了資產階級維新派政治改革的要求,也是戊戌變法的施政綱領。

全文內容

康有為:請大誓臣工,開 制度新政局折
光緒二十四年正月初八日
具呈工部主事康有為為外釁危迫,分割洊至,急宜及時發憤,大誓臣工,開制度新政局,革舊圖新,以存國祚,呈請代奏事。
竊自馬江敗後,法人據越,職於此時,隱憂時事,妄有條陳,發日本之陰謀,指朝鮮之蓄患,以為若不及時變法,數年之後,不能立國。已而東師大辱,遂有割台補款之事,於是外邦蔑視,海內離心。職憂憤迫切,謬陳大計,請及時變法,圖保疆圉。妄謂及今為之,猶可補牢,如再徘徊遲疑,苟且度日,因循守舊,坐失事機,則外患內訌,旦夕瓦解,後欲悔改,不可收拾,雖有善者,無如之何。危言狂論,冒犯刑誅,荷蒙皇上天地之量,俯采芻蕘,下疆臣施行,以圖臥薪嘗膽之治。職誠感激聖明,續有陳論,格未得達,旋即告歸。
去國二年,側望新政,而泄沓如故,土室撫膺,閉門泣血,頃果有德人據膠之事,邀索條款,和議甫定,而英、俄乘機邀索,應接無暇。山東復有命案,德使翻然,教堂遍地,處處可以開釁。諸國接踵,其何以堪之?職聞膠變從海上來,聞萬國報館,議論沸騰,鹹以分中國為言。海內震惶,亂民蠢動,頃元旦日食,天象告變,警戒非常,瓜分豆剖,大露機牙,棟折榱壞,同受傾壓,同敢萬里浮海,再詣闕廷,思竭愚誠,冀裨萬一,蒙大臣延詢以善後變法大計,用敢冒昧陳露,以備皇上採擇焉。
職竊考大地百年來,守舊諸國,削滅殆盡。有亡於一舉之割裂者,各國之於非洲是也;有亡於屢舉之割裂者,俄、德、奧之于波蘭是也;有盡奪其政權、利權,而一旦一亡之者,法之於安南是也;有遍據其海陸形勝,而漸次亡之者,英之於印度是也。此皆泰西取國之勝算,守舊被滅之覆轍,近事彰彰者也。當此主憂臣辱之日,職亦何忍為傷心刺耳之談?然自東師辱後,泰西以野蠻鄙我,以黑奴侮我。故所派公使,皆調從非洲,無一調自歐洲者。按其公法均勢保護諸例,只為文明之國,不為野蠻。十年前吾幸無事者,諸國方分非洲耳。今分地已訖,無地可圖,故聚謀以分中國為事,剖割之圖,傳遍大地,擘畫詳明,絕無隱諱。此尚虛聲,請言實跡:俄、德、法何事而訂密約?英.、日何事而訂深交?土希之役,何以惜兵力不用?戰艦之數,何以競厚兵 而相持?譬猶地雷四伏,藥線交 通,一處火燃,四面皆應,膠警乃其借端,德國固其嚆矢耳。
二萬萬華腴之地,四萬萬秀淑之民,諸國耽耽,朵頤已久,慢藏海盜,陳之交衢,唾手可得,俯拾即是,如蟻慕膻,聞風並至,失鹿共逐,撫掌歡呼。其始壯夫,動其食指,其後老稚,亦分杯羹,諸國鹹來,並思一胬。昔者安南之役,十年乃有東事,割台之後兩載,遂有膠州,中間東三省龍州之鐵路、滇粵之礦、土司野山之邊疆,尚不計矣。自爾之後,赴機愈急,蓄勢益緊,事變之來,日迫一日。浸假如埃及之管其戶部,如土耳其之柄其國政;樞垣總署,彼皆可派其國人;公卿督撫,彼且將制其死命;鞭笞親貴,奴隸重臣;囚奴士夫,蹂踐民庶。又其甚則且如土耳其之幽廢,如高麗之禍及宮闈;又甚則如安南之盡取其土地、人民,而存其虛號;又如波蘭之宰割均分,而舉其國土;馬達加斯加以挑水起釁而國滅;安南以爭道致命而社墟。蟻穴潰堤,釁不在大。職恐自爾之後,皇上與諸臣,雖欲苟安且夕,而不可得矣。
後此數年,中智以下,逆料可知,必無解免。然其他事職猶可先事言之。若變辱非常,則不惟輟簡而不忍著諸篇,抑且泣血而不能出諸口。處小朝廷而求活,則胡銓羞;待焚京邑而憂惶,則董遇所鄙。此則職中夜屑涕,仰天痛哭,而不能已於言者也。
夫以二萬萬方里之地,四萬萬之民,皇上撫而用之,何求不得,誰為束縛其手足耶?然伏觀皇上憂憤之心,昭於日月,密勿重臣,及六曹九列之賢士大夫,憂國之誠,瘦顏墨色,亦且暴著於人。顧日言自強而弱日甚,日思防亂而亂日深者,何哉?則以國是未定故也。夫國是者,猶操舟之有柁,羅盤之有針,趨向既定,而後駛行求前。其有赴程或遲,不能速登彼岸,則或因風霧見阻,或責舟人惰勤。若針之子午無定,柁之東西遊移,即使舟人加力,風帆大順,而搖搖莫適,悵悵何之,甚且之楚而北行,馬疾而愈遠矣。
夫今日當大地忽通,萬國競長之時,迥非漢、唐、宋、明一統之舊;各國治法,文學技藝,製造財富,武備之盛,迥非匈奴、突厥愚獷之風。以地言,則英、俄倍我。以新政言,則自英人倍根變法,至今五百年,政藝日新,而我今始用之,其巧拙與彼有一與五百之比:,以財富言,英人勻算人有二萬七千鎊,而吾民鳩形菜色,不及十金。今鎊價值銀十一員,是英人人有三十萬員,是吾貧富較彼有一與三萬之比;英、美賦稅皆七十萬萬,而吾僅七千萬。以兵言,則泰西強國皆數百萬,鐵艦百數,而吾無一勁兵,無一鐵艦,則不在比數之列。此固中國四千年來之變局,亦祖宗二百年來所未遇也。以吾閉關之俗,忽當競長之時,絺絡宜於夏日,雨雪既至,不能不易重裘;車馬宜於陸行,大河前橫,不能不易舟楫。外之所感既異,內之備御因之。故大《易》貴乎時義,《管子》貴乎觀鄰。水漲堤高,專視比較,若執舊方以醫變症,藥既不對,病必加危。故當今日而思圖存,舍變法外更無他巧,此固萬國謀自強者,所殊途而一轍,亦中外談經濟者,所異口而同詞。臣民想望,有不可不變之心;外國逼迫,有不能不變之勢。然則今日之國是,莫有出於盡革舊習,變法維新者矣
自同治、光緒以來,總署、使館、同文館、招商局、製造局、稅務司、船政廠、電線、鐵路之設,皆採用新政,非祖宗之舊法矣。皇上與諸臣審時度勢,圖謀自強,亦固知法之不能不變矣。徒以根本未變,大制未新,少襲皮毛,未易骨髓。譬猶廈屋朽壞,岌岌將傾,而粉飾補漏,糊裱丹青,思以支拄,狂風暴雨之來,求不覆壓,豈可得哉?故外侮一來,絕無可恃。猥以萬里大國,委命他人,一使狂言,舉國震懾,聽其刲割,此真自古絕無之事。安有撫萬里之大國,而無計若此者乎?然而至於此者,則以國是未決,變法未盡,午針搖盪,操柁游移,加以風霧晦冥,波濤大作,其船雖大,必覆無疑。
夫病症既變,宜用新方;歲步既更,宜革舊曆。《易》貴觀會通以行典禮。《論語》稱:孝無改父道,不過三年,則四年後可改無疑..且今之制度,並非祖宗之法,皆秦、漢自私之術,元、明展轉之弊耳。豈復有三代道德之美哉?抗言守祖宗之成法者,不過為胥吏之窠臼,奸人之憑藉耳,豈有祖宗分毫之意哉?
《大學》稱“日新又新,其命維新”;伊尹稱“用新去陳,病乃不存”。故新則和,舊則乖;新則活,舊則板;新則疏通,舊則阻滯;新則寬大,舊則刻薄。自古開國之法,無不新,故新為生機;亡國之法,無不舊,故舊為當機。更新,則乳虎食牛;守舊,則為叢驅爵。世祖章皇帝之入關,即大變太祖、太宗、八貝勒、八旗之法,以維新垂治矣。近俄與日本、暹羅變政維新,遂以闢地自強矣。印度、土耳其、埃及守舊不改,遂以削地滅亡矣。夫守祖宗之成法,而不能守祖宗之土地,與稍易其法,而能保其地,孰為得失?狃中國之體制,而不能保中國之民,與稍變其制,而能保其民,孰為輕重?新舊變守之效如此,皇上果何擇焉?
然皇上雖赫然發憤,思變圖存,職竊慮數千年之舊說,易為所牽;數百年之積習,易為所滯。夫非常之原,黎民所懼;吐下之方,庸醫畏投。非有雷霆霹靂之氣,不能成造立天地之功;非天下之至強者,不能掃除也。後有猛虎,則懦夫可以跳澗溪;室遭大火,則吝夫不復惜什器。惟知之極明者,行之極勇。然非天下之至明,不能洞見也。伏願皇上召問群臣,審量時勢,反覆辨難,決定國是,確知舊習之宜盡棄,補漏之無成功,別立堂基,滌除舊弊。以地方二萬萬方里之大,人民四萬萬之眾,物產二十六萬種之繁,加以先聖義理入人之深,祖宗德澤在人之厚,此地球各國之所無,而諸國之所羨絕者也。以皇上之明,居莫強之勢,若發憤更始,變法一新,孟子謂:王猶反手,雖為政地球何有焉?惟中國為然。今雖稍遲,補牢未晚,雖未遽轉弱而為強,而倉卒可圖存於亡;雖未能因敗以成功,而俄頃可轉亂為治,是在皇上志力之淺深,變法之遲速,以為收效之大小而己。
然徒言變法,條理萬端,隨舉一事,皆關重大,少一不變,連類無功,此當世之士,略能言之。職亦嘗上陳之,惟其推行之本末,先後之次序,章程節目之繁,剛柔寬猛之用,從何下手,乃無疑惑,從何取法,乃無弊端。如作書畫,必當有佳譜仿摹,尤貴見墨跡臨寫,庶不走作,乃易揣摩。職竊為皇上上下古今、縱橫中外思之,堯舜三代之道在愛民,皇上必已熟講之;職願皇上常諷(孟子》而深知其意。勾踐燕昭之行在雪恥,皇上當已習聞之;職願皇上熟誦《國語》、(國策》而誓於心。若至近之墨跡可摹,絕佳之畫譜可臨者,職於地球中新興者得二國焉;曰俄,曰日。職願皇上以俄國大彼得之心為心法,以日本明治之政為治譜而已。昔彼得為歐洲所擯,易裝游法,學於船匠,變政而遂霸大地。日本為俄、美所敗,步武泰西,乃至易服改紀,而雄視東方。此二國者,其始遭削弱與我同,其後底盛強與我異。日本地勢近我,政俗同我,成效最速,條理尤詳,取而用之,尤易措手。
職譯纂累年,成《日本變政考》一書,專明日本改政之次第。又有《大彼得變政記》,頃方繕寫,若承垂采,當以進呈。若西人所著之《泰西新史攬要》、《列國變通興盛記》於俄日二主之事,頗有發明。皇上若俯采遠人,法此二國,誠令譯署並進此書,幾余披閱,皇上勞精垂意講之於上,樞譯各大臣各授一冊講之於下,權衡在握,施行自異,起衰振靡,警聵發聾,其舉動非常,更有迥出意計外者,風聲所播,海內懾聳,職可保外人改視易聽,必不敢為無厭之求。蓋遇昧者其膽豪,見明者則氣怯,且慮我地大人眾,一旦自強,則報復更烈,非皇上洞悉敵情,無以折衝樽俎,然非皇上采法俄、日,亦不能為天下雄也。
考日本維新之始,凡有 三事:一曰大誓群臣以革舊維新,而采天下之輿論,取萬國之良法;二曰開制度局於宮中,征天下通才二十人為參與,將一切政事、制度重新商定;三曰設待詔所,許天下人上書,日主以時見之,稱旨則隸入制度局。此誠變法之綱領,下手之條理,莫之能易也。
伏願皇上采而用之,因日食之警,震動修德,除舊布新,擇吉日大誓百司庶僚於太廟,或御乾清門,下詔申警,宣布天下以維新更始,上下一心,盡革舊弊,采天下之輿論,取萬國之良法。俾趨向既定,四海向風,然後用南書房、會典館之例,特置制度局於內廷,妙選天下通才十數人為修撰,派王大臣為總裁,體制平等,俾易商榷,每日值內,同共討論,皇上親臨,折衷一是,將舊制新政斟酌其宜,某政宜改,某事宜增,草定章程,考核至當,然後施行。其午門設待詔所,派御史為監收,許天下人上書,皆與傳達,發下制度局議之,以通天下之情,盡天下之才;或與召見,稱旨者擢用,或擢入制度局參議。其將來經濟特科錄用之才,仿用唐制,開集賢、延英之館以待之,拔其尤者,選入制度局。其他條陳,關涉新政者,皆發制度局議行。蓋六部為行政之官,掌守例而不任出議,然舉行新政無例可援,軍機出納喉舌,亦非論道經邦,跪對頃刻,豈能討論?總署困於外交,且多兼差,簿書期會,刻無暇晷。變法事體大,安有無論思專官而可行乎?周公思兼三王,仰思待旦。《中庸》稱博學、審問、慎思、明辨,而後篤行。今有辦事之官,而無議論之宮,譬有手足,而無心思,又以鼻口而兼耳目。不學問思辨,而徒為篤行,夜行無燭,瞎馬臨池,宜其叢脞也。若開局討論,專設一官,然後百度維新,可得精詳。
其新政推行,內外皆立 專局以任其事:
一、法律局,考萬國法 律公法,以為交涉平等之計,或酌一新律,施行於通商口岸,以入萬國公法之會。
二、稅計局,掌參用萬 國之稅則,定全地之稅、戶口之籍、關稅之法、米祿之制、統計之法、興業之事、公債之例、訟紙之制。
三、學校局,掌於京師。各直省即書院、佛寺為學堂,分格致、教術、政治、醫律、農礦、製造、掌故、各國語言文字諸科,別以大小,公私並立,師範女學而廣勵之,其有新書、新藝、新器者,獎勸焉。
四、農商局,掌凡種植 之法、土地之宜、墾殖之事、賽珍之會、比較之廠,考土產、計物價、定幣權、立商律、勸商學。
五、工務局,掌凡製造 之廠、機器之業、土木之事。
六、礦政局,掌凡天下 一切礦產,開礦學,定礦則,凡開礦者隸焉。
七、鐵路局,掌天下開 鐵路事。,
八、郵政局,掌修天下 道路及遞信、電報之事。
九、造幣局,掌鑄金、 銀、銅三品,立銀行,造紙幣,時其輕重。
十、遊歷局,掌派人游 學外國,一法一藝,宜得其詳,其有願遊學者報焉。
十一、社會局,泰西政藝,精新不在於官,而在於會,以官人寡而會人多,官事多而會事暇也。故皆有學校會、農桑會、商學會、防病會、天文會、地輿會、大道會、大工會、醫學會、各國文字會、律法會、剖解會、植物會、動物會、要術會、書畫會、雕刻會、博覽會、親睦會、布施會,宜勸令人民立會講求,將會例、人名報局考察。
十二、武備局,掌編民兵,購鐵艦,講洋操,學駕駛,講海戰。
十二局立,而新制舉。凡制度局所議定之新政,皆交十二局施行。其直省藩臬道府,皆為冗員,州縣守令,選舉既輕,習氣極壞,僅收稅、斷獄,與民無關,故上有恩意而不宣,民有疾苦而莫告。千里之地,僅督撫一人能達於上,而層級十重隔於下,且督撫官尊,久累資格,故多衰眊,畏聞興作。若督撫非人,下雖有才,無能為治。驟言盡革,其事既難。日本國主之下,小民之上,僅一縣令。雖親王亦充之,故權尊而親民,新政乃達。漢制百郡,以一守領令數十;宋制以京官知州縣,皆可為法。昔曾國藩變兵為勇,以收平賊之效。今莫若變宮為差,直省道員凡六七十,每道設一新政局督辦,照主考學政及洋差體例,不拘官階,隨帶京銜,準其專摺奏事,聽其辟舉參贊隨員,授以權任。凡學校、農工、商業、山林、漁產、道路、巡捕、衛生、濟貧、崇教、正俗之政,皆督焉。每縣設一民政局,由督辦派員會同地方紳士公議新政,以厘金與之,其有道府缺出,皆令管理。三月而責其規模,一年而責其治效,學校幾所、修路幾里、製造幾廠,皆有計表上達制度局、十二局、軍機處,其治效著者,加秩進祿。
凡諸新政人員,就制度局、集賢院、待詔所,及內外所保人才,選授略同南書房差,不拘官級,聽辟幕僚,專在得才,與共新政。內外本末,指臂靈通,血管注於心房,腦筋遍於全體,簡易廣大,相與更新,然後破資格,厚體祿,以用人才;停捐納,省冗員,以清仕路;派親王重臣遊歷,以廣學識。尚慮政變之始,需款甚繁,日人以紙幣行之,真銀僅二千萬,而用值二億五萬(千)萬,蓋得管子輕重之法焉。吾若大變法度,上下相親,亦可行之。否則,大借洋款數萬萬,派熟習美國之人,與借商款,酌以鐵路、礦產與之,當可必得,準限三年,各省鐵路皆成,學堂皆立,學會皆開,工有新器,商有新學,地有餘利,民有餘饒,至於十年,治功大著,足以雪仇恥而威四裔不難矣。若惑於庸人之論,不為全局之謀,徘徊遲疑,苟且度日,舊弊未去,變法不全,則責言日聞,幅員日割,手足既縛,腹心亦刲,雖欲偏安,無能為計矣。
時乎時乎,豈容再誤?宗社存亡之機,在於今日;皇上圖存與否,在於此時。職之疏逖,豈敢妄陳大計,變亂典章,誠以上為君國,下為身家,心所謂危,急何能擇,用敢冒越,竭盡其愚,伏惟皇上少採其言,乾健獨斷,發憤維新,或可圖存。宗社幸甚,天下幸甚。職冒犯聖聽,不勝戰慄屏營之至。伏惟代奏皇上聖鑒。謹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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