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互攝境

感覺互攝境是唐君毅先生《生命存在與心靈境界》所述九境中之第四境,觀心身關係與時空界。唐先生說:“在此境中,一主體先知其所知之客體之物之相,乃內在於其感覺,而此相所在之時空,即內在於其緣感覺而起之自覺反觀的心靈;進而知以理性推知一切存在之物體,皆各是一義上之能感覺之“主體”。此諸主體與主體,則可相攝又各獨立,以成其散殊而互攝。故此境稱為感覺互攝境。一切人緣其主觀感覺而有之記憶、想像之所知,經驗的心理學中對心身關係之知識,人對時空之秩序關係之一般知識,及人對其個體與所屬類之外之物之純感性的興趣欲望,與其身體動作之由相互感攝,自然互相模仿認同,以成社會風氣之事,而以陳述經驗之語言表不者,皆根在此境。而一切關於心身關係、感覺、記憶、想像與時空關係之知識論、心身二元論,或唯身論、泛心論之形上學,與一切重人與其感覺境相適應,以求生存之人生哲學,皆當判歸此境。此境與萬物散殊境相應,皆以體義為重,而體之層位不同。”

至於其中三境(第四境、第五境和第六境),則皆非覺他境,而為自覺境或主觀境。此中之語言,不重在對外有所指示,而要在表示其所自覺。人在此境中,首先意識到的是,我所知覺的客觀事物之種種相,都非離我的感覺而存在,它們內在於我的感覺中,又意識到,客觀事物之種種相,有其所依存的時空,當初看來是客觀存在的時空,也隨著其中的事物之相不離時空而存在,即可說,相所依存的時空也是緣我的感覺而起,都存在於我自覺地心靈中;由此說到體,有體才有相,體是出相之所在,於是由相而體,相既在我感覺內,則體也依我的感覺而存在。
在萬物散殊境,一一個體都可作散殊獨立的存在看。此一一散殊獨立的個體在感覺互攝境中,都已其能感覺作為存在的最大特質。故在感覺互攝境,每一個體都應作能感覺的主體看,我固然是一個能感覺的主體,我之外無數我也是一感覺的主體。不但要把每個人如此看,也要把一切有生命的東西如此看,甚至對任何一個我們平時認為沒有生命的個體都要如此看。不過此中感覺有不同的意義。故此境為感覺互攝境,在指出,此境中有無數的感覺主體各自散殊對立,有互相感攝。簡言之,人之主體心靈起初面對著的萬物散殊世界,到感覺互攝境時就自覺到,所有散殊萬物都為我心靈感覺所統攝。
此境又叫做觀心身關係與時空界,此境中,人可以自覺有記憶與想像的能力與活動,又察覺到,他的記憶與想像力最後根源於他有感覺活動能力,且記憶與想像之內容也依於有感覺的我,也反觀自覺到,我的感覺活動似依於身軀,這兩者不能相離。但感覺與思想不同,於是用理性的方法將它分辨,便覺有理性活動與軀體活動,依論證而說兩者似可離可合,於是又心、身的關係問題的討論。至於時空,一經反省就覺它不離感覺,根本上緣感覺而有。在此境中,人之心靈向內統觀心身關係以及事物在感覺中之時空關係。
在此境中,既然是人與人之間都有感應,則其感應的方式如何就可以探究。就人與人之間說,其感應的方式可以至簡也可以至繁,可分為心理性與生理性之感應,因而有不同的感攝。人能合而成類,因而有社會生活與公眾的生活,就是根源於人有感覺互攝境。社會風氣、社會文化、人之思想與價值觀念等由此形成。
感覺互攝是使人與他人和而成類,使個體能依類而成化的基礎所在。在此境中,人憑感覺而開展的世界極為廣大,它開展起來沒有限極。人與人之間的感覺互攝,由此而成社會生活與公眾生活,這尚不足以全顯感覺互攝境的範圍的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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