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德華·瑟洛

愛德華·瑟洛

愛德華·瑟洛,第一代瑟洛男爵,PCKC(Edward Thurlow, 1st Baron Thurlow,1731年12月9日-1806年9月12日)英國托利黨政治家、律師,以其保守立場,獲得英王喬治三世重用,也因此能夠在多屆政府中擔任大法官,任職時間達十四年之久。他亦曾出任英格蘭及威爾斯法律政策專員(Solicitor General for England and Wales)、英格蘭及威爾斯總檢察長(Attorney General for England and Wales)與總管大臣(Lord High Steward)等重要職位。瑟洛亦以雄辯滔滔,能言善辯著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愛德華·瑟洛
  • 出生地諾福克郡
  • 出生日期:1731年12月9日
  • 逝世日期:1806年9月12日
生平,早年,轉折,初任大法官,再任大法官,失勢,晚年,感情生活,

生平

早年

愛德華·瑟洛,1731年12月9日生於諾福克郡,父親是英國國教會牧師托馬斯·瑟洛(Thomas Thurlow),母親是羅伯特·史密斯(Robert Smith)之女伊莉莎白(Elizabeth)。他是長子,有兩個姊妹,三個兄弟,當中有一人後為林肯主教(Bishop of Lincoln)、達勒姆主教(Bishop of Durham),也曾擔任諾里奇地方議會參事(Alderman)。
瑟洛到了九歲,才到郡內一鄉村,隨布朗(Brett)念了兩年書。隨後,他又到一民政教區內的一間學校,念了大概五年書,布雷特(Brett)是該校當時的校長。念書期間,瑟洛表現突出,學習知識的速度很快,從來都不會忘記學過的知識,不過,他非常叛逆,脾氣暴躁。離開這間學校後,他入讀坎特伯雷國王學校(King's School, Canterbury),入讀之後,他的表現與之前相比,有所改善。1748年10月5日,瑟洛獲劍橋大學岡維爾與凱斯學院錄取,深造期間,他經常引起校方不滿,因為他態度惡劣,十分懶散,還與之前一樣,非常叛逆。1751年,他未取得學位,就中途退學,學習法律。次年1月9日,瑟洛獲內殿律師學院錄取,隨霍爾本(Holborn)事務律師查普曼(Chapman)學習法律,期間結識了詩人威廉·古柏。他學習法律的態度,與之前相比,認真了許多。
1754年11月22日,瑟洛取得律師資格,在榕樹法院(Fig-Tree Court)任職,又開始在西部巡迴法庭(Western Circuit)執業。1758年,他在盧克·羅賓遜訴溫奇爾西伯爵案中,為後者辯護,表現令人印象深刻。1761年,他在一件有關著作權的案件中,為出版商雅各布·湯森(Jacob Tonson)辯護時,又一次引起了時人的注意。這段時間裡,他與勞合·凱尼恩(Lloyd Kenyon)、約翰·鄧寧(John Dunning)兩人建立了深厚友誼,但並未取得事業上的成功。他收入微薄,曾因為於一件有關婚姻授產協定(Marriage settlement)的訴訟中失敗,被時任總檢察長曼斯菲爾德勳爵(Lord Mansfield)批評。1762年,他獲選為內殿主管委員(Bencher),並在同年獲封為御用大律師(KC)。
1765年6月,托利黨政治家,貝德福德伯爵(Earl of Bedford)重要追隨者韋茅斯勳爵(Lord Weymouth)獲任為愛爾蘭總督(Lord Lieutenant of Ireland),計畫任命與他有交情的瑟洛為布政司(Chief Secretary),但這個計畫還未實現,他就在同年8月被輝格黨同行赫特福德伯爵取代。但貝德福德伯爵仍想將瑟洛帶入政壇,於是,他在同年12月支持瑟洛出選斯塔福德郡塔姆沃思自治市下院議員。瑟洛成功當選後,很快成為下院法律權威與貝德福德派的重要發言人。他與所屬派系貝德福德派的主張一致,認為英國對北美殖民地擁有管轄權,也反對國內的激進主義者,如約翰·威爾克斯(John Wilkes)。1769年,他被內殿、塔姆沃思自治市分別選為準教授(Reader)與特委法官(Recorder)。

轉折

羅金漢侯爵
不久後,瑟洛的事業迎來了轉變,即他捲入了一件轟動一時的案件,道格拉斯訴漢密爾頓案。法院的判決是道格拉斯勝訴,但瑟洛在一間咖啡廳中對其他人說判決是錯誤的。訊息很快傳到道格拉斯那裡,道格拉斯隨即派出一名代理人,與瑟洛決鬥,雙方都沒有在決鬥中受傷。上院最後推翻了法院的判決,這件事令他名噪一時。
瑟洛進入下院時,首相羅金漢侯爵正處理印花稅的問題,他企圖取消印花稅,消除北美殖民地人民的不滿,瑟洛當時反對羅金漢侯爵取消印花稅。查塔姆伯爵上台擔任首相後,瑟洛所屬派系加入了政府。到了諾斯勳爵執政時期,他先後獲任為法律政策專員、總檢察長。他經常就政府立場合法性這個問題,在下院中發言。瑟洛對葛斯比號事件(Gaspée Affair)的反應十分強烈。他也支持諾斯勳爵在1774年引入的、針對北美殖民地的懲罰性立法,但支持力度不如之前那樣大。
1777年,大陸軍薩拉托加戰役(Battles of Saratoga)中擊敗英軍,同年,法國加入戰爭,與北美殖民地一起對抗英國。諾斯勳爵因此受到猛烈批評,為應對批評,他尋求更強硬的政策。喬治三世也提出升遷與自己觀點相近的瑟洛為大法官。1778年6月3日,瑟洛正式獲任為大法官,又獲封為薩福克郡阿什菲爾德的瑟洛男爵Baron Thurlow of Ashfield, Suffolk),升入上議院,同時獲任為樞密院委員(PC)。

初任大法官

謝爾本伯爵
上任後,瑟洛工作十分認真,出席率十分高。他在辯論中採取的態度十分進取,令到對手對此頗有微言,他也因此獲得了“老虎”(Tiger)的外號。曾有人取笑瑟洛出身低微,他巧妙地反駁了對方。英軍在北美逐漸失利,瑟洛所屬的貝德福德派,對政府的態度,也逐漸轉變。1779年,在政府中擔任閣員的貝德福德派,如高爾勳爵(Lord Gower)與韋茅斯勳爵大多都辭去了政府職務,唯有瑟洛繼續留在政府里,因為他把國王利益看得更重。同年秋季,他參與了機密的政府改組工作。瑟洛對諾斯勳爵的悠遊寡斷,日益不滿,到了後來更不加掩飾地表達出來,甚至在上院發言反對政府舉措,這引起了一些同事的反感。首相諾斯勳爵因此說他“在內閣里反對一切事情,不提任何意見,不決定任何事情。”有謠言說瑟洛正密謀叛亂,推翻現屆政府,並以貝德福德派政府取而代之。後來,他證明這個謠言只是無稽之談。瑟洛雖然不親近天主教,但是,他仍然支持喬治·薩維爾爵士(Sir George Savile)在1778年引入的天主教徒法令(Papists Act),這是一系列的羅馬天主教救濟法(Roman Catholic relief bills)中的第一個法令。他反對兩年後出現的戈登暴徒(Gordon rioters)的主張,阻止他們廢除這個法令。瑟洛的兄弟托馬斯在暴動中,曾受到暴徒襲擊,險些喪命。
約克鎮圍城戰役過後,諾斯政府在下院失去了優勢,羅金漢侯爵,取代諾斯勳爵,與謝爾本伯爵組成聯合政府,成為首相。羅金漢侯爵在國王的壓力下,留用瑟洛。瑟洛與羅金漢侯爵意見相左,發生了不少衝突。1782年7月1日,羅金漢侯爵突然逝世,其首相職位,由謝爾本伯爵頂替,瑟洛在新政府內繼續擔任大法官。謝爾本伯爵與他立場相近,政府中的羅金漢派,也所剩無幾了,所以,他與其他人的發生衝突的次數,大為減少了,他對政府的支持,也變得堅定。1783年,謝爾本伯爵提出與北美殖民地和談,提議被下院否決,瑟洛在上院為提議辯護,免得提議被上院否決,英國最後成功與美國達成和約。同年4月,謝爾本政府倒台,取而代之的是福克斯-諾斯聯盟,聯盟沒有像上屆政府那樣,留用瑟洛,大法官的權力,改由一個委員會行使。令瑟洛更為憤怒的是,他的政敵拉夫堡勳爵(Lord Loughborough)也是委員會的委員之一。

再任大法官

小威廉·皮特
1783年11月,福克斯-諾斯聯盟政府在議會內引入印度草案,受到議會內外人士反對。喬治三世通過坦普爾勳爵,警告上院議員,不要支持草案,趁機推翻聯盟政府。瑟洛也在上院辯論中,猛烈批評福克斯、諾斯勳爵等人,說他們企圖將印度直接納入自己的控制之下。聯盟政府果然倒台,年僅24歲的小威廉·皮特組成新政府,上台執政。同年12月23日,瑟洛獲小皮特任命為大法官,他對缺乏支持的小皮特政府至關重要。1784年3月,為了在下院中取得優勢,小皮特解散議會,提前舉行大選。經過一輪激烈的鬥爭後,小皮特在下院中取得了優勢,席位比對手多出一百個。
小皮特上任初期,還要依靠國王,瑟洛在政府中擔當了重要角色。他運用自己的口才,為小皮特引入的法令辯護,當中包括有關愛爾蘭貿易的法令。雖然,瑟洛曾反對進行小規模的議會改革,也曾在私底下批評軍事干預尼德蘭的提議,但是,他與同事之間的關係依然良好。在奴隸貿易的問題上,政府官員分成了兩派,一派主張禁止奴隸貿易,另一派則主張不公開支持廢奴運動,瑟洛個人則反對廢除奴隸制,不滿小皮特傾向於廢奴主義者。

失勢

瑟洛勳爵
1788年,喬治三世突然精神失常,無法處理國務,國會就其子威爾斯親王應否出任攝政,展開了辯論。威爾斯親王寵信福克斯等人,出任攝政後,很有可能任命福克斯為首相。瑟洛既擔心自己因此失去官職,又擔心政敵拉夫堡勳爵會取代他,開始考慮投向福克斯一派。正當議會準備通過攝政草案之時,喬治三世突然康復,福克斯擔任首相的希望由此破滅。事後,小皮特對瑟洛的信任大不如前,更在1790年提出冊封威廉·格倫維爾為貴族,使他升入上院,取代瑟洛。格倫維爾勳爵在遇到重大問題的時候,會諮詢瑟洛。但瑟洛仍感到自己被小皮特刻意無視,開始產生不滿情緒。他公開批評其他官員制定的政策,使得小皮特與格倫維爾勳爵對他更為反感。1792年,瑟洛又猛烈批評償債基金草案,小皮特與格倫維爾勳爵忍無可忍,以辭職要挾喬治三世,要求他辭退瑟洛。瑟洛得知此事後,極力補救,希望能保住官職,最終都無功而返。同年6月,他正式離任,再獲封為薩福克郡瑟洛的瑟洛男爵Baron Thurlow of Thurlow, Suffolk),鑒於他沒有合法子嗣,所以,國王特許這個爵位傳予其侄子。而且,他還能保留在財政部的職務。瑟洛離任的訊息震驚了倫敦各界,有人甚至預言,他只是“暫時”離任,很快就會回到政府。退出政壇後,瑟洛與喬治三世一直保持聯繫,但兩人之間的關係,已經不及當年那么親密。

晚年

瑟洛離任前,參與了對好友沃倫·黑斯廷斯的聆訊,他出盡全力,為黑斯廷斯辯護。聆訊還未結束,他就失去了大法官職位,但他如常出席上院會議,投票為好友脫罪,最終,議會裁定對黑斯廷斯的指控不成立。退出政府後,瑟洛多次發表演說,批評政府政策。他的晚年過得不是太好,他的私生女卡羅林(Caroline)隨人私奔,令他十分憤怒,而他的生活也缺乏意義,更沒有令他歡快的人陪伴。這段時間裡,瑟洛經常去做水療,去海濱度假地打發時間。1806年9月12日,他在東薩塞克斯郡布賴頓逝世,並於同月25日下葬於倫敦聖殿教堂。他的爵位由侄子埃德蒙(Edmund)繼承。

感情生活

沒有足夠證據顯示,瑟洛曾經結婚,但有證據證明,他曾與兩名女子發生關係。第一名女子是坎特伯雷教長(Dean of Canterbury)約翰·林奇(John Lynch)之女凱瑟琳·林奇(Catherine Lynch),她在1760年為瑟洛誕下一子,但自己也在分娩時死亡。第二名女子是瑟洛常去的咖啡店Nando的店主的女兒,波莉·漢弗萊斯(Polly Humphries),她為瑟洛誕下三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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