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兼於法是清劉熙載所提出的美學觀點。意,指文學藝術作品中的意理;法,指文藝作品的創作法則。“作文、作詩、作書,皆須意兼於法,任意廢法、任法廢意,均無是處”。對於意與法的對應關係,前人已作探究,但見解不一。有的主張立意為先,以意通法,“文以意為先”,“先主意則文脈貫通”(王昌齡《詩格》);“作詩必先命意,意正則思生”(魏慶之《詩人玉屑·命意》)。有的則主張明法為先,從法立意,“今人作文、動輒先主意,如經賦論策,小知私意偏見,不足以包盡天下之道理”(李塗《文章精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意兼於法
- 類型:美學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