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性顆粒細胞瘤

惡性顆粒細胞瘤有兩種類型,一類表現為 臨床惡性、組織學良性;另一類表現為臨床和組織學均為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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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概述

目前較公認的惡性標準是:
1.病理形態良性,但臨床復發或有轉移;
2.體積大於4-5cm,核分裂2/10HPF,有梭形細胞瘤,核大並核仁明顯,有壞死,生長迅速或復發,此六種現象不必全部具備。

疾病描述

惡性顆粒細胞癌罕見,常發生於皮膚或皮下組織,少數也見於膀胱和喉部。

症狀體徵

本病罕見,常發生於皮膚或皮下組織,少數也見於膀胱和喉部。腫瘤邊界不清,可長得很大而破潰,常發生局部淋巴結或廣泛內臟轉移。

病理生理

可分為兩型:一型原發腫瘤和轉移性灶內瘤細胞有明顯異型,可見自典型顆粒細胞經多形性顆粒細胞向無顆粒多形性梭形細胞演變過程中的瘤細胞,核有絲分裂象多見。另一型儘管臨床生物行為為惡性,但瘤細胞僅略大,染色較深,輕度異型,偶見核有絲分裂象。

診斷檢查

需與下列腫瘤鑑別:①鱗狀細胞癌,癌細胞內雖偶見顆粒,但電鏡下有橋粒,顆粒對PAS染色呈陰性反應。②顆粒細胞基底細胞癌,顆粒對PAS染色雖亦呈陽性,但顆粒細胞的胞核偏向一側,瘤細胞團周邊基底樣細胞排列成柵欄狀。

治療方案

結合臨床及病理變化採用外科手術治療及化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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