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土資源局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土資源局

惠州市國土資源局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最早於1992年2月28日掛牌成立,曾先後使用“大亞灣規劃區國土分局”、“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土局”等名稱,是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轄區內國土資源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的行政管理部門,行使縣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各項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土資源局
  • 管轄地區:惠州大亞灣
  • 建立時間:1992年2月28日
  • 原名:大亞灣規劃區國土分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土地、礦產資源、測繪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有關土地、礦產資源、測繪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礦產資源的責任。負責編制、實施全區國土與礦產資源規劃,參與涉及國土資源相關規劃的審查、審核工作。
(三)承擔規範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監督檢查全區土地、礦產資源規劃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查處國土資源違法違規案件,承擔區管委會調處土地和礦產資源權屬糾紛工作。
(四)承擔耕地保護責任。組織制定全區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和補充耕地計畫並負責指導、監督落實,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承擔耕地面積占補平衡和基本農田保護工作。
(五)負責組織開展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工作。擬訂節約集約用地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擬訂建設用地供應計畫,負責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和流轉管理工作,負責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制定和公布,承擔建設用地審核和報批工作。
(六)承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工作,負責土地確權、定級、登記發證和城鄉地籍管理等工作。
(七)負責區內農村集體土地的依法徵收的政策把握和業務指導工作。
(八)負責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管理工作。承擔礦業權審核、礦業權市場監管、礦產資源調查、礦產資源儲量監管和地質資料匯交管理工作,組織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
(九)負責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全區地質環境保護、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監督工作,監督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等勘察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過量開採引起地面沉降與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質環境破壞,承擔國土資源應急管理工作。
(十)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市場管理工作。組織制訂全區測繪規劃,監督管理測繪行業,審查測繪單位資質和測繪任務登記,承擔測繪成果、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測繪標誌的管理工作。
(十一) 承辦區委、管委會和上級國土資源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內設辦公室、用地、地籍、測繪、地礦等業務科室,下設征地服務中心、土地和礦業交易中心、土地儲備中心、國土資源信息中心、測繪所等事業單位,下轄澳頭、霞涌、西區3個國土資源所,現有幹部職工120餘人。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督辦、政務公開、對外宣傳等工作;承擔綜合組織協調、重大課題調研和起草重要文稿等工作;負責服務視窗的管理工作。
人事教育科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勞動工資、社會保障等管理工作;負責黨群、計生、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財務科
負責編制和執行部門預決算;承擔財務、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和內部審計,財政撥付資金的安排和監督管理;負責國土資源專項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徵收和使用管理;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指導檢查和監督工作。
建設用地科
負責建設用地使用權供應、流轉工作;擬訂年度土地出讓計畫;擬訂節約集約用地規劃和措施;監督管理土地市場秩序;擬訂地價政策,指導土地定級和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制定與公布工作;負責建設用地的審核、報批工作。
地籍管理科
負責土地利用現狀、權屬調查和變更調查,土地利用動態監測及統計工作;負責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和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工作;負責規劃、審批、管理臨時用地工作。
土地規劃與耕地保護科
負責編制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管理土地利用年度計畫;承擔與國土資源相關規劃的審查、審核工作,對建設項目用地進行土地規劃審核與預審;承擔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工作;承擔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劃定、調整和保護工作;制訂有關耕地保護和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專項規劃和計畫;承擔耕地補充方案審核,新開墾耕地項目的監督檢查和驗收,補充耕地指標管理和耕地占補平衡年度考核等工作。
測繪管理科
監督管理測繪市場,承擔測繪資質資格和地圖審核管理工作,調處測繪糾紛;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基礎測繪年度計畫;管理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籍測繪和測繪成果;監督管理測繪基準和測繪標誌;審核重要地理信息數據;承擔財政資金測繪項目審核工作。
地質礦產科
負責監督管理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工作,組織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協助調處礦業權糾紛工作;負責地質環境、地質遺蹟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組織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過量開採和污染;承擔壓覆礦產資源管理工作。
執法監察科
執法監察科(惠州市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支隊大亞灣大隊)。
負責土地、礦產資源、測繪行政執法監察和信訪工作;承擔違反土地、礦產資源和測繪管理法律、法規案件的查處工作,辦理信訪案件;負責調處重大土地權屬糾紛工作;負責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政務公開工作;負責與國土資源有關的行政複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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