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測驗

情緒測驗

情緒是人對於客觀事物是否符合人的需要而產生的一種反映。臨床上常見的消極情緒狀態有焦慮與抑鬱

概述,適應證,禁忌證,準備,方法,注意事項,

概述

情緒是人對於客觀事物是否符合人的需要而產生的一種反映。臨床上常見的消極情緒狀態有焦慮與抑鬱。

適應證

情緒測驗適應證如下:
1.腦血管意外、腦外傷、缺氧性腦損害,腦性癱瘓、中毒性腦病以及老年變性腦病等腦部傷病引起情緒障礙。
2.慢性疾病及殘疾引起的情緒障礙。
3.心因性情緒障礙(包括環境、社會等因素)
4.藥物性情緒障礙(包括乙醇、毒品等興奮或抑制劑等)。

禁忌證

1.全身狀態不佳、病情進展期或體力差難於耐受檢查者。
2.意識喪失或障礙者。
3.拒絕檢查或完全無訓練動機及要求者。

準備

1.量表準備
(1)漢密爾頓焦慮量表(HAMA)。
(2)漢密爾頓抑鬱量表(HAMD)。
2.檢查前要向患者說明目的、檢查方法和注意事項,以充分取得患者的合作。
3.資料收集 臨床專科資料及患者個人史、生活環境資料等。

方法

1.初步觀察 患者一般情緒反應。
2.評定方法
(1)漢密爾頓焦慮量表(HAMA):
具體檢查步驟:內容有焦慮心境、緊張、恐怖、睡眠障礙、認知障礙、抑鬱心境、軀體症狀、植物神經功能障礙、交談行為等14個項目,每項可按輕重程度評為0~4五級(表1)。
結果分析:
①總分<7分為無焦慮。
②總分>7分為可能有焦慮。
③總分>14分為肯定有焦慮。
④總分>21分為有明顯焦慮。
⑤總分>29分為可能為嚴重焦慮。
進一步作因子分析:①軀體性焦慮:含7~13項。②精神性焦慮:含1~6及14項。由此可評定受試者的焦慮特點。
(2)漢密爾頓抑鬱量表(HAMD):
具體檢查步驟:檢查抑鬱心境、罪惡感、自殺、睡眠障礙、工作和活動、遲鈍、焦慮、軀體症狀、疑病、體重減輕、自知力、人格解體、妄想、強迫、孤立無援、失望、無價值等24個項目。每項有評為0~2三級,有評為0~4五級。由主試者根據其觀察,將每個項目中最符合患者情況的描述劃圈圈出,總分最高可達74分(表2)。
結果分析:
①總分<8分者為無抑鬱症狀。
②總分>20分者可能是輕或中度抑鬱。
③總分>35分者可能為嚴重抑鬱。
進一步作因子結構分析:①焦慮軀體化,含10、11、12、15、17等項。②體重。③認知障礙,含2、3、9、19、20等項。④日夜變化。⑤遲緩,含1、7、8、14項。⑥睡眠障礙,含4、5、6項。⑦絕望感,含22、23、24項。
由此可分析出患者的抑鬱特點。

注意事項

1.評定環境 應選擇安靜的房間,避免干擾。
2.準備工作
(1)應在了解患者的背景資料後,根據患者的情況,事先進行檢查內容(包括用具)和順序的準備。
(2)測驗前應對患者或家屬說明測驗目的、要求和主要內容,以取得同意及充分合作。
3.檢查要在融洽的氣氛中進行,檢查中注意觀察患者的狀態,是否合作,是否疲勞。
4.檢查中不要隨意糾正患者的錯誤反應。
5.檢查中不僅要記錄患者反應的正誤,還應記錄患者的原始反應(包括替代語、手勢、體態語、書寫表達等)。
6.最好一對一(即評定者與患者之間)進行,陪伴人員在旁時,囑不得暗示或提示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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