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權利

性權利

性權利是指人人享有的與性別有關的合法權利。 對於正處於青春期的孩子們來說,因為沒有婚姻生活,似乎就沒什麼性權利可言。但實際上,性權利不僅是婚內夫妻性生活的權利,更涉及到生理、心理和社會生活中的諸多方面。但在不同的成長階段和不同的生活環境下,人們有著不同的性權利。 青少年(90後)普遍享有的八項基本“性權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性權利
  • 定義:人人享有的與性別有關的合法權利
  • 青少年:普遍享有的八項基本“性權利”
  • 性平等權:女性與男性享有同樣的人身權利
名詞解釋,性平等權:,性教育權:,性表達權:,性保護權:,性健康權:,性拒絕權:,性隱私權:,性緩壓權:,

名詞解釋

成年人有成年人的性權利,未成年人有未成年人的性權利。不同的性價值觀,也會催生出不同的性權利。但無論從哪個角度羅列,人們都普遍享有以下八種最基本的性權利.

性平等權:

男女平等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女性與男性享有同樣的人身權利。無論在家庭,還是在社會,無論是求學、就業還是參政,女性與男性有著法律所賦予的平等權。不能因為性別的差異而受到任何歧視。比如男生可以競選班長,女生也可以競選班長;男生可以考軍事院校,女生也可以考軍事院校;男性可以當省長,女性也可以當省長。這就是性平等權的具體體。

性教育權:

青少年享有受到性教育的權利。子女有權利在家長那裡獲取到相應的性知識,這對家長來說,就是對子女有進行性教育的義務。孩子最初的性啟蒙教育應該由家庭來完成。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學校有對青少年進行性健康教育的義務。這種義務,對青少年來說就是一種權利,受到性教育的權利。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三條規定:“學校應當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對未成年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以及社會生活指導和青春期教育。”這裡說的青春期教育,就是性方面的教育。另外,我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第十三條規定:“學校應當在學生中,以符合接受教育者特徵的適當方式,有計畫地開展生理衛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2008年12月1日新制定的《中國小健康教育指導綱要》,也將“生長發育與青春期保健”列為五項基本內容之一。並規定從國小1-2年級起,就將“生命孕育和成長基本知識”列入基本內容。直至高中階段告戒青少年“婚前性行為嚴重影響青少年身心健康”,應該“避免婚前性行為”。這是法律賦予青少年的受到性教育的權利。

性表達權:

對性及情感的認知和感受有表達的權利。女生總喜歡打扮成男性化,這是對性心理的一種表達,也是一種權利。找人傾訴、記錄或者發表自己對性方面的態度、觀點和感受,這也是一種自由表達的權利。遇到喜歡的人,表達自己的愛,這也是每個人的權利。

性保護權:

有保護自己不受性侵害的權利。可以採取自衛、求助、逃脫等辦法。保護自己不受侵害是法律賦予每個人的權利,而侵害者正是法律所制裁的對象。

性健康權:

有維護性健康的權利,任何可能對自己造成性健康損害的行為,都有權利阻止或拒絕。對有可能出現的性健康問題,未成年子女有權利要求家長給予就醫診治。

性拒絕權:

對與性有關的不喜歡或不認同的方方面面都有拒絕的權利。比如拒絕戀愛,拒絕引誘,拒絕親吻、拒絕擁抱、拒絕瀏覽不良信息等等。只要我們不願意、不喜歡,都有權利說“不”。這些對自己可能帶來影響或不利的任何與性有關的事情,我們都有權拒絕。

性隱私權:

隱私權不得侵犯,性隱私權更是如此。

性緩壓權:

在不損害自己和影響他人的情況下,有權利採取恰當的方式緩解性壓抑、釋放性能量。如自慰。
以上這八種性權利,是每個青少年所具有的性權利。我們主張青少年要認識到自己所享有的性權利,並要維護自己的性權利。恰當地行使性權利,對個人的生存、健康和發展,甚至對社會的和諧穩定,都有著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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