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的性權利研究

民法中的性權利研究

《民法中的性權利研究》是2011年8月1日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本書分析論證了每種具體性權利的應有內容、法律救濟以及它們在婚姻中的行使與實現,實證解說了變性症者、同性戀者性權利的相關問題。

基本介紹

  • 書名:民法中的性權利研究
  • 頁數:220
  • 裝幀:平裝
  • 開本:32
圖書信息,內容簡介,目錄,

圖書信息

出版社: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第1版 (2011年8月1日)
外文書名: Sexual Rights In The Civil Code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ISBN: 9787562039488
條形碼: 9787562039488
尺寸: 20.8 x 14.8 x 1.4 cm
重量: 281 g

內容簡介

《民法中的性權利研究》內容介紹:在現有人權保障水平下,人們對“人作為一個性存在享有相應人權”的觀點,應該說沒有多少爭議,但是,對於這一人權的具體法律保障卻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尤其是民法在對自然人的這一人權的實現與保障中,爭議更大!主要問題有:對於獲得人權保障下的自然人性利益,民法中應否肯認、如何肯認?民法上現有人格權理論中的“貞操權”理論、“性自主權”理論能否擔當?如果不能夠完全勝任的話,自然人基於人格中性要素的保護,到底還應享有哪些人格權利?這些權利的具體內容、救濟、(婚姻中的)行使以及利益實現又如何?少數性表現非常態人群的上述問題應如何?為了能夠在民法上對自然人獲得人權保障下的性利益提供周全的保護,在民法理論上正確地解說上述諸問題,文章首先在社會學上闡釋與歸納了性的兩種屬性;接著,在法哲學上推理論證了性的屬性、人權意義的性權利與民法中的性權利三者間的內在聯繫、人權意義性權利的特點以及在這些特點影響下民法中性權利的應有表現;最後,主要運用了概念法學的方法、實證分析的方法,對自然人基於人格中的性要素的保護,從而在民法中的人格權意義上應享有的性權利作出了全面系統的整合與歸納。
文章的引言部分,交代了選題的思路,對與性相關權利的研究現狀進行簡要點評,指出現有理論的合理性與不足,初步提出民法中性權利的研究路徑。
文章的第一章,首先,簡要揭示了性的特性、人權意義上的性權利與民法中性權利的內在關係;其次,從性的自然屬性角度出發,總結歸納出性的七種自然特性,從性的社會屬性出發,檢討出性的六種社會特性;再次,以性的屬性為根據揭示出人權意義上性權利的四個特點;最後,在性的屬性、人權意義上性權利特點的基礎上,初步推理出民法中性權利的一般問題,為下文對民法中性權利問題的系統研究確立了基本指導思想。
文章的第二章,首先,從性的四種含義入手,系統分析了自然人人格中的性利益構成,廓清了民法中性權利的利益保護範圍;其次,正式提出民法中性權利的概念,解析並歸納其特徵;再次,從性利益的全面保護出發,結合現有的人格權體系,論證了民法中性權利理論提出的必要性,初步提出了民法中性權利的立法設計,系統梳理出了民法中性權利的體系。
文章的第三章,分別論述了兩種物質性性權利(性生理載體權、性健康權)和三種精神性性權利(性自主權、性別權、生育權)的概念、內容與私法救濟。
文章的第四章,主要研究了少數人群(變性症者、同性戀者)性權利的相關問題。
文章的第五章,從民法中性權利的行使和實現的角度出發,對(性愛)婚姻中配偶問有關性的人格利益關係問題進行了探討,提出夫妻雙方性權利行使的共同目標應是有利於雙方當事人性權利、尤其是精神性性權利所保護利益的共同實現。
文章的結論部分認為:第一,自然人作為一個性存在,無論在人權層面上,還是在民法中的人格權上都應享有相應的權利;第二,在現有民法的人格權體系下,性權利至少應包含如下五種具體權利,即性生理載體權、性健康權(物質性性權利範疇)與性自主權、性別權、生育權(精神性性權利範疇);第三,“人作為一個性存在”是一個“複雜的性存在”,所以,變性症者、同性戀者作為性少數人群也應適當享有相應的性權利;第四,於婚姻關係中行使與實現性權利,是最可能符合性的自然屬性與社會屬性要求的性權利行使與實現形式,也是最主要的性權利行使與實現形式。(性愛)婚姻中雙方當事人性權利自治行使的目標應是有利於雙方性權利、尤其是精神性性權利所保護利益的共同實現。 《民法中的性權利研究》的作者是莫愛新。

目錄

內容摘要
引言
第一章 性的特性與兩種意義上的性權利
第一節 性的特性
一、性的概說
二、“生物人”之性——“生物之性”的特性
三、“社會人”之性——“人化之性”的特性
第二節 性的特性與人權意義上的性權利
一、人權意義上的性權利
二、人權意義上性權利的功能與特點
三、世界性學會就當代人權意義上性權利所達成的理論共識
第三節 兩種意義上性權利的基本關係
一、人權與人權意義上的性權利
二、人權的法律實現
三、人權意義上性權利法律實現的基本途徑——民法中的性權利
四、人權意義上性權利的特性對民法中性權利的影響
第二章 民法中性權利理論的基本問題
第一節 民法中性權利的意義
一、性的含義與性的人格利益構成
二、民法中性權利的意義
第二節 民法中性權利理論的必要性——兼論該種權利的體系
一、民法中自然人性利益的人格權保護現狀
二、民法中性權利理論提出的必要性分析——兼論該種權利的立法設計
三、具體性權利的獨立性分析——民法中性權利體系的梳理
第三章 民法中性權利的內容與私法救濟
第一節 物質性性權利
一、性生理載體權
二、性健康權
第二節 精神性性權利
一、性自主權
二、性別權
三、生育權
第四章 少數人群的性權利
第一節 變性症者的性權利
一、對變性症的基本認識
二、變性的正當性根據
三、“手術變性”的法律條件與手術後法律性別的變更程式
四、變性人的性自主權與生育權
第二節 同性戀者的性權利
一、對同性戀現象的基本認識
二、同性戀與平等保護原則
三、同性戀者的性權利
第五章 婚姻關係中性權利的自治
第一節 婚姻關係與夫妻性權利自治的關聯性理論
一、婚姻與性的基本關係
二、性愛婚姻倫理對夫妻性權利自治的影響與制約
三、婚姻中夫妻性權利自治的根本目的應是尊重與實現性權利
第二節 婚姻關係當事人精神性性權利的自治
一、婚姻關係中夫妻性自主權的自治
二、婚姻關係中夫妻生育權的自治
三、性別權與婚姻的關聯
第三節 婚姻關係當事人物質性性權利的關聯
一、婚姻關係與夫妻物質性性權利的關聯
二、對相關司法判例的簡析
結論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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