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可法

思可法,元代雲南“麓川王國”首領。又作思可發。原名剎遠。傣族。其地原為勐卯部,元初建麓川路(今隴川、瑞麗、遮放地,治瑞麗)。後至元六年(1340),麓川路軍民總管府總管罕靜法卒,無嗣,被迎立為勐卯主,建城於蠻海。即位後稱思可法, “思”傣語意為“白虎”, “可”意為“獲”,“法”意為“王”,以其曾擒獲白虎,故名。在位四年,遷都者闌(勐卯南),“服用制度,擬於王者”,據地自立,形成割據局面。乘元朝末年統治削弱之機,兼併周鄰諸地,勢盛。至正二年(1342)、六年、七年,元順帝先後遣雲南行省參知政事不老、雲南行省平章政事亦禿渾等討伐或遣使招諭,均告失敗。元遂招降麓川統屬下之諸土司,以孤立之,但沒有多少成效。
因國庫空虛,於十五年(1355)遣子滿散(又作莽三)入朝貢方物,受元封麓川平緬宣慰使司宣慰使。進而吞併鄰近36路、48甸,攻占遠乾(鎮源)、威遠(景谷)二府。在所兼併地區廢土官,派親信治理。按等級分成大小不同的“采邑”,作為世襲領地,分授諸首領。在其治理下,麓川政治、經濟、文化有較大發展。明洪武三年(1370,一說二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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