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局

怒江州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局,為怒江州林業局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科級,人員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1.宣傳和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檢疫條例》等法律法規、政府規章和部門規章。
2.對全州林業有害生物測報和防治工作實施有效管理,並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負責組織、督促各縣開展林業有害生物發生情況和發生趨勢的調查。
3.在轄區內適時進行林業有害生物普查和對重點危險性病蟲害進行專項調查。
4.指導轄區內的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負責及時了解和掌握危險性林業有害生物的種類、分布、危害特點等信息和動態,並積極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
5.對列入應實施檢疫的森林植物及其產品實施產地檢疫和調運檢疫,負責全州森林植物檢疫執法管理和檢疫員管理。
6.組織技術培訓和指導轄區內的森林植物檢疫工作,負責組織、管理和指導全州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監測業務人員的技術培訓。
7.對違反有關森林病蟲害法律、法規和規章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8.做好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的其他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州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新技術、新方法、新藥劑、新藥械的開發和推廣套用。
9.承辦怒江州林業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怒江州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局人員編制5名。其中,局長1名(正科級),副局長1名(副科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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