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里羅作品:名字

德里羅作品:名字

詹姆斯·埃克斯頓,一名在希臘從事風險分析的美國人,被一個狂熱教團所吸引。他們在各處殺人,並在兇器上刻上遇害人的姓名首字母。詹姆斯與他的朋友們被一條條線索帶領,穿行於暗藏敵意的陌生國度,尋找那些用生命祭奠字母的兇手與信仰者。《名字》是德里羅旅居希臘期間的創作,開啟了他1980年代小說的輝煌篇章。他在旅行中親身探尋希臘、中東、印度的文明遺蹟,搜尋變幻的名字和語言,也將希臘的陽光與風景融入了這部關於語言與現實、古老文明與美國力量的小說之中。

基本介紹

  • 書名:德里羅作品:名字
  • 作者:唐•德里羅 (Don Delillo)
  • 出版社:譯林出版社
  • 頁數:384頁
  • 開本:32
  • 品牌:江蘇譯林
  • 外文名:The Names
  • 譯者:李公昭
  • 出版日期:2013年6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44737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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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先知德里羅以小說探尋古老文明的過去、預言現代心靈的未來
《名字》——德里羅敘事風格的定型之作、後現代品格的懸疑推理
關於古老神秘的語言、美國的全球霸權、旅遊泛濫與恐怖主義的崛起
譯林2013德里羅作品集獨家引進英國知名設計師Noma Bar設計的封面,本版設計獲得2012年英國設計界“奧斯卡”——黃鉛筆獎,精裝奢華打造文學經典收藏。

作者簡介

美國當代最偉大的作家之一,諾貝爾文學獎熱門候選人,哈羅德?布魯姆所推崇的“美國當代最重要的四位作家之一”。
以“代表美國文學最高水準”的創作,贏得了美國全國圖書獎、美國筆會/索爾?貝婁文學終身成就獎、耶路撒冷獎等十多種重量級文學獎項。
創作經典:《名字》(1982)、《白噪音》(1985)、《天秤星座》(1988)、《地下世界》(1997)、《大都會》(2003)。
近年新作:《歐米伽點》(2010)、《天使埃斯梅拉達:九個故事》(2011)。

專業推薦

媒體推薦

哈羅德·布魯姆:
我所知的仍在寫作的美國作家中,有四位配得我們的讚頌,他們寫出了我們時代的風格,每個人都留下了載入史冊的作品。他們是托馬斯·品欽、菲利普·羅斯、科馬克·麥卡錫,還有唐·德里羅。
喬納森·弗蘭岑:
德里羅以人難以想像的力度,深入解剖了我們的人性之謎,無人能及。
《紐約時報》:
德里羅用文字仔細地檢驗了每種意識的狀態:從情色過剩到旅遊,從世界其他國家對美國的看法到美國對世界其他國家的看法,從神秘主義到狂熱主義。
《村聲文學副刊》:
德里羅同時以科學和詩歌、分析與洞見為網,篩濾了各種經驗,行文如鋼絲般嚴酷而充滿感官色彩。
《紐約時報書評》:
《名字》是一部震撼而縈繞人心的小說,智慧而靈動。

名人推薦

我所知的仍在寫作的美國作家中,有四位配得我們的讚頌,他們寫出了我們時代的風格,每個人都留下了載入史冊的作品。他們是托馬斯·品欽、菲利普·羅斯、科馬克·麥卡錫,還有唐·德里羅。
——哈多德·布魯姆

圖書目錄

名字與命名(譯序)/李公昭1
島嶼
1
2
3
4
3
山脈
6
8
9
10
沙漠
11
12
13
草原
14
附錄

序言

名字與命名(譯序)
李公昭
唐·德里羅(1936—)的創作題材廣泛,形式多樣,但都以當代美國的社會與生活為關注焦點,深刻地表現與剖析了美國的社會狀況、大眾媒體、消費文化、意識形態對思想、情感和心理等各方面的影響。他在從1971年至1997年的二十六年間共發表了十二部長篇小說、一部中篇小說、三個劇本,以及若干短篇小說、散文等,成為美國當代最豐產和最有影響的後現代派小說家之一。
德里羅是義大利後裔,出生於紐約市義大利移民聚居的布朗克斯區,中學畢業後進入福德漢姆大學學習神學、哲學和歷史。然而德里羅並不喜歡學校生活,他曾說自己上了四年中學,睡了四年。倒是紐約市的文化環境—各種現代派繪畫、爵士樂音樂會、格林威治村的先鋒藝術、歐洲電影展等等為他提供了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彌補了學校教育的缺憾。所有這些都對他後來的文學創作起到了重大影響。但是影響最大的恐怕還是德里羅從小受到的天主教教育。教堂的神秘氣氛和各種儀式、教義為德里羅後來的思考與創作提供了一種樣板,使他認識到虛構的抽象的體系、教條、信念等如何操縱人的思想與行為,並驅使他們走向極端。1958年大學畢業後,德里羅就職於一家廣告代理公司,並在業餘時間開始文學創作,於1960年在《新紀元》刊物上發表了第一篇短篇小說《約旦河》。在此後的近二十年間,德里羅共創作發表了《美國的形象》等七部小說,確立了他在當代美國文壇的地位。
1979年德里羅移居希臘,開始創作他的第七部長篇小說《名字》(1982)。作品的背景從美國擴展到國際舞台,但表現的對象仍與美國密切相關,如美國人對待外國人的態度,以及外國人對美國人的看法等。作品分為四個部分:島嶼、山脈、沙漠、草原,分別對應希臘庫羅斯島、伯羅奔尼撒半島、印度和美國堪薩斯。主人公詹姆斯·埃克斯頓是美國東北集團駐希臘公司的風險分析員。東北集團向海外的美國公司提供政治風險諮詢,出售風險保險。詹姆斯的妻子凱瑟琳在和丈夫分居後,帶著九歲的兒子泰普從加拿大來到希臘庫羅斯島,在美國考古學家歐文·布雷德馬斯領導下進行考古發掘。詹姆斯之所以同意到希臘工作,部分是為了能常常看到凱瑟琳和兒子。一次他去小島看望他們時,聽說那裡一個沒有名字的邪教組織將遠處一位老人活活棒殺。不久歐文便發現,被害者往往是年老體弱的流浪漢,而且他們姓名的首字母正好與被害地點的地名相符。如第一個被害者的姓名為米開利·卡利亞姆比索斯,其被害地點名為米克羅—卡米尼。二者的名字均以字母M和K打頭。被害人名字的首字母為什麼必須和地名首字母相一致呢?好奇心驅使歐文對邪教組織展開追蹤調查,不久詹姆斯與獨立電影製片人弗蘭克·沃德拉也加入了調查行列。最終,歐文在印度某地找到了字母殺人邪教的一個分支,與該分支頭目進行長談,最後還親歷了邪教的殺人過程。
字母殺人的故事是《名字》的主要情節,除此以外還有另外兩條線索:一條是詹姆斯與妻子的情感生活以及為了與妻子和好所做的努力;一條是詹姆斯作為美國商人僑居希臘的生活故事,包括他所在的風險諮詢公司與美國中情局的瓜葛及希臘民族主義分子對美國干涉希臘事務的抵抗。這三條線索來回穿插,並行不悖,因此《名字》既是邪教故事、兇殺故事、偵探故事、情感故事,也是政治故事。通過表現與揭露美國利用商業來影響、滲透和干涉他國事務的做法,德里羅表達了他對後殖民與後帝國主義時代美國商業文化和政治霸權的批評。作品表明,美國人無論來到哪個國家,都試圖通過他們的商業文化控制那裡的人民。他們不僅在別國建立起一個又一個的軍事基地,還常常以停止經濟援助、停止投資要挾對他們表示不滿的國家。他們甚至可以無視別國的尊嚴,在別國,如希臘的領土上向其敵對國土耳其提供大筆的銀行貸款。而那些被商業殖民的國家為了自己短期的經濟利益常常不得不忍氣吞聲、俯首稱臣,用希臘民族主義者安德里斯·埃里亞茲的話說,就是“拿美國人的錢,按美國人說的做”。因此在他看來,希臘的未來並不屬於希臘人民,而是“被攥在美國人手裡”。一旦控制了他國的政治與經濟命脈,美國人便可以在這個國家耀武揚威,為所欲為。從政治的角度看,《名字》表現了一個“擴張主義的主題……一個殖民主義的主題、一個剝削的主題、一個最大限度利用的主題”。
在《名字》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西方勢力是如何把他們的語言及體系強加在外國文化之上的,這表現出一種十足的後現代帝國主義現象。一位僑居希臘的英國人甚至把他們在希臘的所作所為與19世紀大英帝國稱霸世界的時代相提並論。他們身處異國他鄉,處處感受到開發中國家人民對美國人的敵意與孤立,但他們給這些國家帶來的商業利益又使得他們在土著居民面前擁有一種優越感,表現得傲慢與偏執。他們眼裡只有後殖民地能為他們帶來的利益,對於後殖民地的人民則視而不見。當然也有例外,那就是在美國人遭遇危機的時候—而且必須是美國自身的危機—“要是兩個互相廝殺的國家沒有寶貴的商品可以向美國人提供,那就根本不會有什麼公眾教育。可一旦哪個獨裁者倒台了,一旦石油供應受到了威脅,你打開電視就會看到有人告訴你那個國家是何方神聖,說什麼語言,領導人的名字如何念,他們的宗教是怎么回事兒……”他們每次都把戰略凌駕於原則之上,可每次又擺出一副無辜的樣子,以逃避一切責任。詹姆斯曾為已分居的妻子開列了一個清單,上面列舉了自己的二十七種劣跡,最後一條就是“美國人”。這個清單實際暗喻了僑居國外的美國人可憎的精神面貌。他們在後殖民地的作為自然激起了具有民族自尊感的“當地人”的憤怒與反抗,於是綁架、暗殺等恐怖活動成為弱國反抗強國的有效手段。美國在世界各地,尤其是中東和拉美的商務執行官則成為恐怖活動的首選目標。在《名字》的最後,美國駐希臘的銀行家大衛·凱勒在樹叢中遭到槍擊。從表面看,這一槍也許是衝著詹姆斯·埃克斯頓而來的,因為他所在的風險諮詢公司與美國中央情報局之間的瓜葛終於敗露出來。但實際上,這一槍所瞄準的與其說是某個個人,不如說是美國或美國霸權主義。
《名字》一書包容了邪教、謀殺、偵探、中情局的密謀、暗殺、性愛等情節,似乎應該是一部節奏緊張、高潮迭起的情節小說,但實際上書中描寫的這些情節並沒有製造出一種緊張氣氛。邪教及其所作所為與其說是對人類的一種實實在在的危險,不如說是一個謎。中情局的密謀與恐怖主義的暗殺只是在作品的最後才出現,並無扣人心弦之處。詹姆斯與其分居的妻子凱瑟琳的故事也是有頭無尾:作品最後凱瑟琳似乎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如果換一個作家,所有這些都可能會成為《名字》失敗的原因,但德里羅並沒有因此而失去讀者。因為《名字》真正吸引人的並不在於故事情節,而在於它在表現邪教、謀殺、政治等外在現象的同時,從更深的層次上探討了人類語言的規定性、名與實、結構體系對人的屬性、文化概念和現實建構等方面的影響。從這個意義上說,《名字》是一部關於語言的書,關於名字的書,關於命名的書。
首先,《名字》是一部關於語言的書。德里羅認為,不同文化對於現實之所以會產生不同的概念,是因為存在著一個基本的規定性(ordering)結構。語言是“規定本能”的表現,是人類的基本需要,它不僅表達思想,也建構“現實”。邪教組織僅僅因為某人姓名的首字母與某地名首字母的巧合便要殺掉他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這是一種毫無理性的、瘋狂的行為,充分表現了語言對現實的建構,表現了邪教試圖通過建立某種結構來逃避孤立的自我和內心那種混亂與瘋狂。在德里羅看來,人類抵禦死亡的手段就是語言。因為有了語言以及語言所包含的邏輯體系,我們才能夠拒絕混亂。然而邪教正是濫用我們用來保護自己的工具—語言—我們的名字和命名,來作為毀滅生命的工具,正如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德國納粹運用了冠冕堂皇的語言和高度文明的工具—醫藥、技術、理性的社會規劃等,對人類犯下了最不文明、最可怕的罪行。邪教組織通過匹配姓名殺人實際上嘲諷了“人類對結構與分類的需要”,嘲諷了“人類希望建立起某種體系來抵禦自身內心恐懼的需要……”。因此,當我們退後一步看,就會發現《名字》真正想要揭示的是語言所包含的那種非理性的、情感的、神秘的力量;是詞語在表面意義下如何通過抽象與操縱消除人們內心深處的恐懼,滿足人們躲避混亂、追求秩序的願望。這點在西方人身上表現得尤為明顯。名字謀殺邪教則把人類的這種基本需要演繹到了極端。正如歐文所說,“他們害怕混亂”,他們希望建立起一個“沒有混亂與生活”的國度。儘管沒有邪教成員那樣極端,但對於秩序與控制,西方生意人和考古學家也有一種類似的需求。從這個意義上說,邪教成員正是他們的影子。
顯然,德里羅想要表達的是,名字常常被賦予一種超越其自身具體和現實功能的意義,它不僅通過人為的結構體系規定思想,還常常把各種複雜的宗教、哲學、政治、科學等思想與概念簡單化,使之成為普通大眾能理解和接受的“常識”,以達到控制與操縱思想的目的。從這個意義上說,《名字》也表現了語言如何被政治利用,來掩蓋政治暴力、霸權主義和恐怖行為的主題。對於字母殺人的邪教組織來說,名字意味著一種行為模式;對於美國統治階級來說,名字則可以通過抽象與操縱來偷換概念、混淆視聽、左右民意,甚至干涉、影響、控制他國內政,以達到謀取自身政治、軍事、經濟利益等目的。在“沙漠”一章中,黛爾要求詹姆斯用小字告訴她乾什麼,因為她不喜歡用大字。大字“很難說,可有些人喜歡”。黛爾的話在提醒讀者,在人類互動的各個層面都會有人出於各自的目的運用“大字”,或是冠冕堂皇的名字來掩飾他們險惡的用心和卑鄙的行為。無論是在《名字》中還是德里羅的其他作品中,我們都可以看到這樣的例子,如在《白噪音》中當局把毒氣對空氣的嚴重污染委婉地說成是“升空的毒氣事件”,以降低人們的恐懼心理和憤怒情緒。從這個角度看,倒是詹姆斯九歲的兒子泰普在他創作的非小說中犯下的那些“生氣勃勃”的拼寫錯誤給人以深刻的印象,因為這些錯誤打破了語言規定的所指意義,打破了墮落的語言對人們思維方式的禁錮,迫使人們去換一種方式進行思考。名字殺人邪教將被害者的姓名首字母與被害地名相匹配的做法是對當今墮落的語言的暗喻,也暗喻著美國強權政治濫用抽象語言和口號式的大字為自己的霸權服務的現實。
《名字》還是一部關於名字的書。書中提及的地名多達一百多個,既包括美國、希臘、土耳其、印度、伊朗、巴勒斯坦等國名,也包括了諸如雅典衛城、伊斯蘭瑪巴德、佩羅奧托、瓦地朗姆、海麥特、拉賈撒芒德等城市、沙漠、高山、湖泊名:既有人們熟識的地名,也有十分生僻的、地圖上難以找到的地名,如希臘的吉辛翁、印度的撒那斯、約旦的納巴泰;既有現代城市名,也有帕爾米拉、米斯特拉、以弗所、拉斯沙姆拉、耶利哥等古代城市名。每一個地名都包含著一種文化、一種歷史,不僅反映了作者對所描寫國家與地區的熟悉與尊重,也傳達了濃郁的異國風情。除了大量的地名外,《名字》還涉及到許多民族與宗教教派的名字,如切爾卡西亞人、貝都因人、帕西人、彌諾斯人、夏爾巴人,以及耆那教、印度教、克利須那教派等等,以及餐館的名字、航空公司的名字、人的名字、上帝的名字、村子的名字、受害人的名字、敵人的名字、外國記者的名字、事物的名字、動植物的名字、領導人的名字、記不住的名字……
然而在所有這些名字中,真正重要的名字,即名字殺人邪教組織的名字卻始終深藏不露。對該邪教組織而言,名字具有一種“秘密的力量”,因為“只有在名字本身是一個秘密時,它的力量和影響才會擴大。秘密的名字是逃避這個世界的一個方法。這是一條通往自我的路”。因此名字形式是他們計畫的重要成分,他們不僅把被害人的姓名首字母與被害地點相匹配,還在殺人兇器上刻上被害人的姓名首字母。如同導遊弗斯達里克指出的那樣,要讓你的敵人受傷,就消滅他的名字。古埃及人就在他們製作的陶器上用尖利的蘆葦刻上他們敵人的名字,然後把陶碗砸碎到地上。“這對敵人是個巨大的傷害,跟割斷他的喉管一樣。”同樣,印度邪教頭目阿維塔·辛格也認為,簡簡單單一個字可以產生巨大的魔力,因此“印度婦女儘量避免說出她們丈夫的名字”。這就是邪教組織要極力保守該組織名字之秘密的原因,即使在辛格宣布歐文為邪教組織成員時也拒絕向他透露該組織的名字。而原邪教成員安達爾則希望通過透露邪教組織名字的方式來擺脫邪教的控制。
古埃及人、印度婦女、邪教組織對名字所蘊含的力量抱著神秘與敬畏的態度,但從形式上講卻反映了人對名和字、名和實、形式與意義的原始探求。這種探求根植於人對符號、字母、數字、名字的痴迷與崇拜。喬治·羅沙對數字的研究、英國東方學家勞力森想方設法從貝希斯敦石碑拓下銘文、歐文·布拉德馬斯對邪教殺人不懈的追蹤、弗蘭克·沃德拉一心想要拍攝邪教殺人的場面……所有這些都與邪教成員對人名與地名的痴迷存在著淵源上的關聯和相似的暴力傾向。邪教成員對名字的痴迷是為了殺人;喬治·羅沙對數字的痴迷是為了向中央情報局的顛覆活動提供數據;勞力森對銘文的痴迷使他完全無視庫德族男孩的生命安危,讓他攀上懸崖,為自己拓下銘文;以及布拉德馬斯對邪教殺人“模式”的痴迷和探索,而電影製片人沃德拉為迎合20世紀觀眾的獵奇心理,試圖通過電影的手段將邪教字母殺人的瘋狂拍攝下來公之於眾,這種熱情使他倆不惜充當邪教殺人的同謀,對已知要發生的謀殺案不做任何阻止。在探索模式、滿足自我、迎合觀眾的過程中,這些來自高度文明國家的考古學家、商人、電影人不約而同地放棄了人性對自我的約束,加入了間接殺人的行列。這無疑是美國商業文化與大眾文化對人性的扭曲。
最後,《名字》是一部關於命名的書。書中人物的名字在命名時具有許多巧合。如黛爾的名字英語為Del,這與小說作者德里羅(DeLillo)名字的前三個字母相同;詹姆斯的朋友名叫阿南德·達斯,查理·麥特蘭被派去達斯島工作;凱瑟琳早在認識歐文·布雷德馬斯之前就把自己的秘密語言稱為“奧波”語,而英語的OB正好是歐文姓名的首字母(OwenBrademas)。然而命名上的重疊並不構成意義上的關聯。如黛爾並不是德里羅的代言人,代斯與代斯島也毫無關係,麥特蘭銀行並不屬於查理·麥特蘭。“奧波”語與歐文·布拉德馬斯姓名首字母的巧合併沒有影響到後來凱瑟琳對待歐文的態度。
這些名字的巧合無非說明了這些名字所代表的人物的杜撰性或虛構性,也表明作者可以隨心所欲地操縱他筆下的這些人物。在歐文淪為邪教同謀後,詹姆斯安慰他,“每個人都跟每個人相似”。歐文馬上理解了他的意思,“我們有重疊的地方。你是這個意思吧?”這裡面的潛台詞是不言而喻的:詹姆斯是年輕的歐文。
與這些重疊的名字相比,有些名字所隱藏的意思則更耐人尋味。邪教成員安達爾的名字英語為“Andahl”,可分割為“and”(還有)和“all”(全部)兩個詞,似乎在提醒讀者,在閱讀《名字》時,我們不要放棄或排除任何其他理解方式。此外,Andahl還可以讓我們聯想起Anand(阿南德),以及Andreas(安德里茲)、Maitland(麥特蘭)和他的妻子Ann(安)等等。顯然,從因果關係的角度看,這些來自不同國家和不同時代的人的名字毫無聯繫,似乎再次印證了我們的判斷,即人物是被杜撰出來的,名字本身無足輕重。然而這些諧音字卻可以在詹姆斯或讀者的頭腦里產生有意義的聯想。例如在與阿南德的聊天中,詹姆斯的思維突然跳回到幾年前的一天,凱瑟琳握著一把削土豆皮的刀向他刺去。仔細想一下,就可以明白,詹姆斯的跳躍思維是由阿南德的名字引起的。阿南德的名字讓詹姆斯聯想起查理的妻子安和希臘人安德里茲。安和安德里茲有一段婚外情。而凱瑟琳之所以要刺詹姆斯也是因為後者有了外遇。其次,詹姆斯與阿南德談話的主要內容是歐文,歐文對邪教的追蹤讓詹姆斯聯想起邪教成員安達爾和他們殘忍的殺戮行為。殺戮自然勾起了詹姆斯關於凱瑟琳用削土豆刀刺他的情景的回憶。可見,阿南德的名字在詹姆斯頭腦中自然而然地產生了性、暴力、語言的聯想。
安達爾的名字拆分為“and”、“all”,以及上述這些名字在形式及意義上的關聯似乎都在提醒讀者不要忘記名字或文本在意義上的延拓(différance)性。任何一個名字、任何一個文本都可能用連詞“and”來聯結起另一個名字、另一個文本、另一個關聯、另一個意義、另一種解讀方式。在《名字》中,語言表達了作者對個人與政治問題的探討,但有時候,語言並不一定要揭示某種因果關係,而僅僅是為了讓讀者參與到一種文字遊戲(verbal play),讓讀者感受一種純語言的結構而已。
在《名字》第三部分的最後,詹姆斯來到了一直想去而沒敢去的雅典衛城。他對自己說:“我們帶給神殿的東西不是禱告,不是吟誦,也不是被屠宰的公羊。我們的祭品是語言。”德里羅用詩一般的語言、富有哲理性的議論和對事物深刻的洞察引導讀者讀完全書。從這個角度看,《名字》的慢節奏是作者有意運用的寫作策略,即務求做到風格與主題的統一。德里羅要做的似乎是在雕刻小說的象形文字,雕刻出一種優雅、靜止、抽象的結構,雕刻出讓歐文等人如痴如醉的“字母形態”。因此我們完全有理由認為,《名字》除了是語言與邪教、語言與暴力、語言與政治的交叉文本外,還是語篇意義上的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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